① 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如何办理
1、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配备专职的校长;
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7、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8、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9、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三)、职业培训资质审批流程
以初级、中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申请人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以高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3、决定: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四)、职业培训资质审批期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② 为什么教师行业特别吃香,但很多人还是选择去培训机构
老师选择从学校离开,到教培机构去任职的原因,大概只有两种:一是不开心,二是钱太少。
老师刚刚毕业,选择去教培机构不去学校的原因大概也只有两种:一是考不上,二是当跳板。
不开心、钱太少、考不上、当跳板,你还能想出什么其他的原因让老师们走进教培机构吗?留言在评论区吧。关注我,帮你带好家中神兽,助你规划锦绣前程。
③ 现在有什么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培训机构
法律职业资格复考试。制有瑞达 众合。这两个还不错 别的好像都不太好了。还有消防工程师 这个在沈阳众邦教育也做。比较火的还有建造师。但我不是这个行业的。所以不了解。你最好问一下工科的学生。但建造师里面分各种类
④ 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证书能在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任教吗
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证可以在民办技术学校任教的。
⑤ 办培训班的就必须要教师资格证书吗
办培训班需要教师资格证。
根据2018年9月3日颁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从事学科类培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需要教师资格证,其他培训暂时没有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2012年6月,教师教育标准酝酿出台,确立了“儿童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三大原则。改革后的师范课程将着重于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教师工作的重心必须从“教会知识”转向“教学生会学知识”,即所谓的“授之以渔”。新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要求教师不单单是“教书匠”,教师尊重孩子的学习权,与学生平等地对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⑥ 在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有前景吗
在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有前景,教培行业是永远的朝阳行业;从职业前景上看,老师的前景一定会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但个体之间的分化会非常非常大。
1、艺术培训受近几年艺术文化的影响,不管是选秀节目、各种演出还是各种聚会,在这些新事物的推动下大放异彩。现在的小孩几乎就没有不会才艺的,比如舞蹈、绘画、钢琴等样样精通。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下,艺术老师的需求量非常大。
4、技能培训在中国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就业越来越难的情况下,大学生拥有技能反而比学历更实用,而且学好的话可以拿到稳定的工资。
(6)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教育培训行业教师人员目前呈现年轻化特点,基本在35下岁一以下。有激情,有干劲。所以当渐渐衰退的时候,如何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很重要!
2、独自去阔土开彊,有可能成为高级管理人员……这的确是一个暴利行业,只需要学生喜欢,家长看到想要的效果!做培训老师就成功了!
⑦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7)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扩展阅读: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设立民办学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注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形式并进行许可登记。
2、新开办的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按照《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九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3、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分别到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4、现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未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前,应按照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进行办学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变相提取合理回报。
5、重新换证和新登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都应在章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之规定,增加党组织建设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⑧ 哪家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老师比较有经验
像学IT就选择优就业,包食宿,包就业,科目多可以选,老师都是大厂出身,工作都干了5-10年的工作经验
⑨ 社会公益性职业培训机构老师享受哪些津贴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享受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9+3”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退伍军人、藏区无业青年七类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1070元。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三)提供资料:
1、填报《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安置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安置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5、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
2、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公示;
5、财政局划拨补贴;
6、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加盖专用章。
二、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不含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按照200元/人的标准执行,“四类”人员每年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建档补贴标准20元/人,1人只补贴1次,不重复补贴。
(三)提供资料:
1、《阿坝州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批表》;
2、免费提供职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
3、接受免费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免费职业介绍,未成功就业人员本人签字的名册,并附电子文档;
6、经免费职业介绍,未实现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求职登记表》复印件
7、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8、职业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