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办理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暂住证,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的审核)
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人才开发指导目录和具体评价标准,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办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
年度人才开发指导目录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第十三条 (《居住证》的办理)
申领人凭《办理通知书》,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居住证》的工本费)
《居住证》的工本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1)上海市外来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境外人员的就业许可)
已加入外国籍或者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可以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国籍人员在国内就业,以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内地就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变更)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市人事局办理《居住证》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换证)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居住证》的,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市人事局和原发证的公安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 (《居住证》的挂失和补办)
《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市人事局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Ⅱ 上海市外来人员多长时间可以加入上海户口
政策很多,不想复制。你自己去警所或社保中心询问,妥当 正确。
Ⅲ 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如何在网上查询的
一、查询方法有两种
1、网上查询方法: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上海市外来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上海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保障在上海的外来人员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商业保险,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社保。
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和其实施细则,用人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是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如果发生工伤,外来从业人员便可以参照上海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现在,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Ⅳ 上海市外来人员没有办劳动手册可以交三金吗
外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不需要劳动手册,自2011年7月1日起,综合保险改成综保五年回过渡期,答基数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 (3896*40%),公司出443.32元,个人出140.3元,如你是外来城镇户口,企业可以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俗称三金),公司出865.06元,个人出257.3元。
不管你是非农还是农业户口,外来人员缴纳保险所需材料是:报名照1张(1寸)、身份证复印件2张(如是新版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公司提供)、《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新开户需要)
打了这么多字,答案是否让您满意,满意的话给点分吧,谢谢!
Ⅳ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
详细可参抄见,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相关办事指南:http://www.12333sh.gov.cn/wsbs/wsbg/wll/index.shtml
Ⅵ 上海市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适用于什么情况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专人员的合法权益属,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
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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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一)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
(三)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Ⅶ 上海市外来人口就业服务中心在哪里
上海市宝山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上海市宝山区来沪人员就业回服务中心)是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答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机构。
地址是‘上海市宝山区铁通路499号
电话;021-66751109
交通 711,宝山7路,宝山2路,宝山21路
Ⅷ 上海市对外来人员只发医保卡吗,社保卡在哪里领
是的。社保卡是入职后公司给办理的,或者所属区的医保中心。
如果转的是新三险(外省农业户籍),那社保(医疗专用)卡由外劳所发给公司,公司发放给个人;该卡每月打入30元,用于定点药房、医院的购药、就诊;如果转的是五险(外省城镇户籍),那社保卡(医疗专用)卡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去所属区县的医保中心领取,可委托公司代领,需带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领卡的同时,会发放《医疗记录册》,请同时申请密码,以便今后在上海医保网上查询个人信息;在上海市的企业间流动,此卡无须重新办理,一直有效;如跳槽前,没拿到卡,个人可携身份证原件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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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参保者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Ⅸ 上海市外来人员的社保是什么时候开始交的
有居住证的是从有居住证后开始缴纳。
没有居住证的是从2008年开始缴纳的。
Ⅹ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在什么地方可以领起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负责管理的。
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综合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保险的统一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综合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市公安、建设、财政、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保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初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者初次进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获得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在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综合保险的具体登记事项,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10)上海市外来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按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三)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