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B. 支付职工培训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这要看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了,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畴,所以,如果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那会计分录就是: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如果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就可以冲减原来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C. 由企业员工主动提出的培训,培训费用由谁支付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法律以外的问题,这样你的这个问题答案就很明了了。培训费由回谁出完全取决答于你与单位的协商一致,如果单位同意为你出这笔费用,单位就可以出,否则,单位就可以拒绝为你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单位给你出了费用,单位肯定要与你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如果单位不给你出,你学习完后可以自由离职。当然单位也肯能不同意你利用工作时间去学习培训,这样你只有离开单位后才可以去学习。
D. 支付职工培训费怎么计分录
支付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E. 员工培训费用谁承担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
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
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F.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会涉及缴纳哪些税费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会涉及缴纳的税费有教育经费,管理费用:
《企业所回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贵社员工培训费是在该条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计
提,并计入管理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中。
为使贵社准确的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我们归纳整理了实际操作时应特别注意的几方面,
作为温馨提示:
1、 实际发生额方可税前扣除
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实际发生数,而不是计提数,已计提而未发生的不
能税前扣除。
2、年内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5%比例部分,可向以后年度结转
考虑超比例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并没有时间限制,因此要注意教育经
费的财税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不要忘了差异的转回。
3、注意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
G. 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员工的培训费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员工的培训费会计分录是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账单。
H. 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如何账务处理
支付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8)ce支付的员工培训费扩展阅读: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I. 员工培训费应该扣除吗
员工培训费是否扣除看具体情况,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培训费用,有服务期,应该扣除员工的培训费用,因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种情况:税款扣除问题
企业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记入当期损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
J. 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员工的培训费会计分录
1、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员工的培训费会计分录:
实际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