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能否向员工收取培训费
现实困惑
孙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科技开发公司,他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上班两天后,公司人事部门找他签合同,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要求他缴纳5000元的培训费。由于孙某很满意这份工作,他毫不犹豫地交了培训费,公司对他们这批新员工进行了3个月的培训。可是刚过了半年,公司的经济效益就出现了大幅下滑的局面,此时又有消息说公司部分股东撤股,一时间人心惶惶,没过多久,公司就以效益不好为由,终止了与一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孙某。更让孙某难以接受的是,公司拒绝退还当时收取他的5000元培训费。为此,他多次找到公司索要培训费,但是公司却说孙某已接受了培训,所以培训费就不予退还。那么,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能否向员工收取培训费呢?
律师答疑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可以向员工收取培训费用。我国《劳动法》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由此可见,给员工提供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当然培训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我国《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
本案中,科技开发公司向孙某收取培训费用,并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退还,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孙某可以要求公司退还自己当初缴纳的培训费,如果公司坚决不退的话,孙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事、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三、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公司对新员工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劳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回位为劳动者提答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收取员工培训费是否合法扩展阅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劳动法》中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 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必须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专业培训属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即对你们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且其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更何况你们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而不能认为只是你们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
4. 公司内部培训,应该对员工收取培训费吗
你好,公司内部培训,不应该对员工收取培训费。
做了四个多月,身体不适辞职。
扣工资不合理。
5. 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不可以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 公司向员工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培训应该包含明确的培训计划、内容、考核等具体细节,且培训费应有合法的发票。如果只是修车师傅对您所问的修理培训,那其实是一种岗位培训,是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属于培训费。因此,单位的这样的说法是不合法的,这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变相收取押金的方式,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另外,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接受的上面的培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无权收费的。因此,您的情况应该很容易解决。
7.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8.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内:企业容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8)收取员工培训费是否合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职业培训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9. 单位要求员工缴纳押金和培训费是否合法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专费等行为,都属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你可以坚持拒交,或者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区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0. 企业培训新员工要求员工缴纳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必须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版位应当建立职业权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即对你们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且其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更何况你们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而不能认为只是你们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