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管队员培训要写心得体会怎么口了5O个字以上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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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急求:纠正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执法 心得体会
促进工正执法心得体会
自院党组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在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会议期间与之后我又反复深入学习了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与市院姜伟检察长的重要讲话,使自己受到了教育和启发。
首先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有了重要认识。
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深刻指出,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从源头上减少涉案上访的治本之策,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是高检院根据党的十六大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所确定的,是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一贯地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个主题的内容。在落实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并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规范执法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执法的保证,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途径。
二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高检院提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是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检察工作能不能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关键在于这个总体要求能不能在日常工作中落到实处。如果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了,人为因素就会大大减少,总体要求就有了保证。
三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途径。具有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能够有效防止违法违纪和冤假错案发生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根据院党组对这次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自己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深刻认识这次执法不规范的实际问题。要通过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第一,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坚持学习《为人民服务》等经典著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和高检院关于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文件精神,向任长霞、王玉山、魏艳玲等先进人物学习,时时刻刻面联合体以他们的模范执法行为鼓舞鞭策自己。第二,吸取反面教训,总结执法方面经验。选择学习一些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冤假错案,使当事人长期涉案上访,影响社会安定等案例,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得到教育。第三,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树立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方面取得新的进步,为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第四,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刻内涵,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改与抓好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参加专项整改活动的同时,自己所承担的办公室工作,要全面及时的完成任务,为院里的各项业务工作服好务,为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
总之,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保障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高检院新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重视上来,抓出成效,使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真正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㈣ 法院书记员大讨论大学习心得体会
这是我用的,你改改用吧!
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具体行动。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触动很大,备感压力,对于这次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实现执法观念的转变和变革充满信心,下面谈几点学习后的体会和认识:
一、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旗帜、紧跟旗帜、捍卫旗帜。
公安民警必须努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道路、坚定公安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忠实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而奋斗。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履行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以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落脚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正确的发展观、稳定观、政绩观,坚持民生是最大警务的理念,把民生观念贯穿于公安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的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上。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当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不利因素仍很多,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危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在这一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圆满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任务,必须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要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要切实加强民警的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人民性教育,努力做到党员姓党、公安姓公、民警姓民,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保护神。通过这次公安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执法问题。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认识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执法规范,最大限度确保执法公正。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解决好“来自谁、为了谁、服务谁”和如何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把人民群众最急迫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好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坚决克服工作中“冷、横、硬、推”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抗震救灾和奥运安保工作做出贡献。
公安机关处于对敌斗争的最前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政治意识,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理论自觉和政治觉悟,面对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和意识形态的噪音杂音做到心明眼亮、站稳脚跟,切实打牢高举旗帜的思想基础。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日益加剧,对国家安全和奥运会的顺利举办构成严重威胁。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奥运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奥运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着力培养亲民爱民之心,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案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群众损失,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㈤ 我急需要一篇关于路政执法者学习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 帮忙谢谢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尝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矗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㈥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内容预览: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专障。作为推动民属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
㈦ 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心得体会
“为谁掌权、为谁执政、为谁服务”
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七届六次全会,保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政德建设,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三为”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基本学习资料的学习,对自己的触动较大。
一、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绝对不能放松理论学习。
多年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就工作论工作的方式,对于单位,自身的发展很少进行深入的思考,每天事物一大堆,忙了一年也不知道忙什么。这种状态对我们的工作和自身发展非常不利。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我们比较系统的省、市的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对于新一年的发展思路有了明确的理解,对于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也进行了细致的解读,为新的一年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作为一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十分重要,有了正确的指导,我们的事业才不会偏离方向,我们的工作才会更有力量。
二、领导干部必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政策、措施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他们的清正与否,勤勉与否直接决定着这个单位的兴衰。在这个经济日益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诱惑在考验着领导干部的意志。每年,都有数以千百计的领导干部落入法网,一个个鲜活的事例警示我们,从清官到贪官只有一念之差,明镜高悬,警钟长鸣,克服私心杂念,才能廉政、勤政、务实、清廉。
三、新的一年工作艰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扎扎实实的推进各项工作。
新的一年已经开头,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有余,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和明确的任务,需要全局上下一心,扎实工作,认真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要认真抓好机关纪律,通过一周的集中学习把心收回来,正式进入工作状态。
要盘点一下各项工作,明确如何完善目标,如何开局。如何推进。
要召开一次全局的工作会议,总结点评一下去年的工作,安排落实新年工作重点,齐心、聚力,动员、鼓劲,争取新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㈧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㈨ 急求一篇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我爸是一名城管执法人员!!!!!!!!!!!!
孩子,这个东复西以后制爸爸写不好你自己写就好,你上这来求,不是让自己的父亲挨骂吗?
不管怎样,辱骂别人的亲人尤其是父母是一种极其没有素质和粗鄙的行为
可悲的是,竟然还有人作这种事情,
你就当他来自那美克星球还是什么荒岭冰原的进化停滞体好了,原谅他吧
㈩ 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心得体会
“非正常死亡”案件屡禁不止,与一些人滥用职权、粗暴对待在押人员的回执法习惯有很大关答系,牢头狱霸的打击有一定的进展,而刑讯逼供的整顿却不尽人如意。但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容易滋生这种习惯的侦押制度上的漏洞。
第一,是侦查权、羁押权同属公安机关导致的看守所职能错位。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的任务是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保障侦审工作顺利进行等。然而,当同系统内的侦查人员在看守所“非法”讯问嫌疑人时,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往往难有作为。久而久之,看守所内的审讯成了侦查取证的重要手段,一些地方甚至以押代侦,审讯不成就刑讯。
第二,是一些保障嫌疑人正当权利的措施并未落实。
比如,法律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超过12小时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审讯全程录音录像,这不是强制性规定,但却是避免刑讯逼供的有效措施,因为有些刑讯逼供的手段是不会在嫌疑人身上留下痕迹的,要想取证十分困难。
第三,是有权监督看守所的检察机关监督不到位。
检察机关在每个看守所都设有检察室,但这些检察人员常年累月地跟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工作在一起, 监督的力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