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上官建平 党组副书记、局长(2009年7月任)
王长仁 党组书记(2009年7月任,2010年4月离)
李清堂 党组书记(2010年4月任,2010年8月离)
许红涛 党组副书记
刘新法 党组成员
李敏增 副局长(2010年4月离)
李顺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金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志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甫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4月任)
柴建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艺军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郑英杰 党组成员
杜仲选 党组成员
董耀伟 党组成员(2010年4月任)
上官建平简介:1958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禹州市粮食局副局长,禹州市外资外经办主任、党组书记,禹州市商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9年7月至今,任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全局现有干部职工76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全供、自收自支共742人。局下设机构45个,其中,一级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股、规划耕地保护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综合股、矿产开发管理股、计划征收股、矿产储量股;二级机构34个,分别是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冶金矿产管理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土地估价事务所、地产交易中心、矿产技术服务中心以及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概况】截至2010年底,禹州市辖区总面积为2203534.35亩。其中,耕地面积1346556.55亩;园地面积为2663.25亩;林地面积为179291.85亩;草地面积为138048.1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5013.60亩;交通运输用地51798.6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459.65亩;其他土地85702.80亩。
【耕地保护】2010年,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全市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在9050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5681公顷,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2010年,实施许昌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3个,新增耕地256亩;禹州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6个,新增耕地380亩;完成了范坡小吕省级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净增耕地1367亩。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5月7日,禹州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许昌市政府批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无超计划批地现象。完成了禹州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和河南地方铁路改建工程预审,神火集团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预审上报国土资源部,许昌供电公司(禹州神垕变电站顺店变电站)预审上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高度重视对城市存量土地的摸底排查和盘活收储工作,采取“实物储备、红线储备、信息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收储土地786亩。全年出让土地18宗,面积885.34亩,出让价款45098.9365万元。在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方面,教育引导用地单位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加大投资强度,建设标准厂房。2010年以来,新建标准厂房17.63万平方米,其中,单层标准厂房16.87万平方米,二层及以上标准厂房0.76万平方米。
【地籍管理】深入开展二调后续工作,完成了全市1469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农调内业建库、城区60平方公里和乡镇政府所在地22平方公里的权属调查和上图工作,并通过国家级外业核查和省厅检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登记主体统一、权属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土地证书、登记卡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基本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以证管地”,贯彻“五不登记”,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进程。2010年以来,颁发土地使用证252宗,其中,国有土地证222宗,集体土地使用证30宗。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在全市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用地需求逐年递增、用地计划指标日趋紧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年申报批次用地20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2个,涉及用地108宗,总面积495.4832公顷(其中,耕地419.3285公顷)。
【禹州本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禹州市人民政府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将本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将本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纳入采购统一管理,由市政府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土地开发整理是由政府财政资金实施的工程项目,省、市政府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仅2009~2010年,禹州市就计划安排项目17个,使用国家、省、市资金4515万元。上级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要求更加规范。随着招投标工作标准越来越高,任务量越来越大,由禹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本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已难以适应当前的要求。为确保全市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更加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彻底杜绝由此产生的腐败行为,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申请将本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
【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知识培训】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国土资源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熟、能战斗、能吃苦”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联合举办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对全系统6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培训。这次培训采取封闭式集中学习的方式,分3期进行,每期学习时间约120学时,半个月时间,培训内容以土地、矿产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管理和相关知识,采取课堂讲授、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环节教学法,研究式、案例式和互动式教学等方式相结合,使参加培训人员深刻领会和正确理解当前国土资源发展的总体战略和要求,系统学习土地管理、土地规划、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土地管理与规划方面的最新专业技能,提高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增强大局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立足当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拓创新,提高业务素质和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矿产资源】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境内共发现矿产4大类、24种。分别是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7种,非金属矿产14种,水气矿产2种。主要优势矿产是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建筑石料等。煤炭探明资源储量16.16亿吨,远景资源量70亿吨,位居全省第三位。分布在禹州市整个辖区内。铝土矿探明资源储量2940.3万吨,远景资源量2000万吨,位居全省第四位。分布在苌庄、浅井、磨街、鸠山、方山、文殊、神垕、鸿畅等乡(镇)。耐火粘土探明资源储量572.1万吨,它与铝土矿是伴生矿产,分布情况与铝土矿相同。水泥用灰岩探明资源储量50亿吨,位居全省第十位,分布在角子山矿区、大鸡山矿区、灵山矿区、杨垌沟矿区。建筑石料灰岩估算资源量超过1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苌庄、浅井、无梁、神垕、鸿畅、方山、鸠山等乡(镇)。
【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采矿权市场。完成了采矿权人年度开发利用报告检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了解和掌握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摸清了全市矿业权分布现状、更新了采矿权登记数据库,提升了矿业权管理水平。对7个探矿权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和年度审查,对91个甲类矿产资源矿山和76个乙类矿产资源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进行了备案。全面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矿业权数量由264个整合为176个。加强资源税费征缴工作,全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305万元,征缴冶金矿产品资源税1200万元。深入开展“矿山百日执法”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发、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摧毁非法采矿点120余处(次),拆除、收缴发电机组等大型采矿设备37台、水泵等小型设备100余件,办结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08宗。
【禹州华夏植物化石群遗迹被评选河南省“十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在河南省首届“十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评选中,由禹州市申报的“禹州二叠纪中州华夏植物化石群遗迹”名列第六位,成为河南省“十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之一。禹州市位于嵩箕地块南部,地貌上处于伏牛山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境内二叠纪地层出露完整,发育最佳,层位连续,保存良好,不仅形成了著名的“北型南相”含煤地层,而且古植物化石含量极其丰富,河南中北部地区分布的石炭纪—二叠纪地层共发现古植物化石约130属、540种,仅禹州地区就发现了112属、306种(其中新属25个,新种137个),绝大多数是华夏植物群的特有属种,从区系组成上属于典型的二叠纪华夏植物群。根据豫西各地若干剖面对比综合,禹州华夏植物群已知植物化石至少在40层,占总数的2/3,并出现大量地方性特有分子,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其中,大羽羊齿目植物极其丰富,包括了该类群自始现、繁盛至消失全过程的代表分子,是研究二叠纪华夏植物群得天独厚的理想地区。中国地质大学杨关秀教授等将其命名为“禹州植物群”,具有特殊的科学价值,在国内外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禹州市非煤矿山数量缩减三成以上】截至12月底,禹州市非煤矿山总数为176个,较上年同期的264个缩减了33%。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优势矿产资源与劣势矿产资源并存,采矿权分布广泛,设置分散,由于一些矿山企业生产规模不符合要求,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进一步集中,禹州市自2010年3月起全面开展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他们坚持“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相衔接”、“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原有矿山企业以乡(镇)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开展整合工作,根据各矿山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资源分布实际,因地制宜划定矿区范围,合理设置采矿权,顺利实现了在原有采矿权总数基础上缩减30%以上的目标。
【执法监察】在执法监察大队重点巡查和乡镇国土资源所分片包干巡查相结合的同时,在全市聘请657名村级土地协管员,形成以行政村为基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位、全覆盖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网络,及市、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监管体系,确保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得到及时制止和查处。深入开展了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监测到的106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实地勘测,立案44宗,结案44宗,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实施拆除复耕,确保各类图斑处理到位,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7.18%,顺利通过了上级验收。
【信访工作】2010年,从解决信访遗留问题入手,加大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力度,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重大信访案件会审制,努力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成立了土地矿产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土地、矿产纠纷调解工作组,对涉土涉矿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进行调处解决,全市涉土涉矿信访案件大幅度减少,未出现重大群访事件,赴京、赴省访同比下降50%以上;省厅、市局批转、交办的信访事项结案率达到100%,本级受理信访事项办结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李红彬 张延伟)
2. 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具备的条件
基层国土资源所代表国土部门直接与用地户和老百姓打交道,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对外窗口、前沿阵地,以往那种粗狂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所具备的条件:
1、是创新理念,深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认识。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它是以专业化为前提,系统化为保证,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把服务者的焦点专注到满足被服务者的需求上。
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就是要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按照“全面、精确、细致”的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的最大化。
2、是科学运筹,建立精细化管理的运行体系。
认真把握内涵,明确实质要求,坚持“立足专业、注重细节、科学量化”三大原则,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科学运筹,建立适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立体运行体系。
是衡量各项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和尺度,要立足于“科学、发展、合理、先进”的要求,创新目标定位,认真制定好总体工作目标和分层次、分类别、分时间的各项具体工作目标,并将这些目标作为各项工作的依据,要突出可行性、前瞻性和先进性,从而对整个工作进行目标控制和实施。
(2)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3. 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保护资源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保障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土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起草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期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审查报批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探矿权申请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合理有序地开展审批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编制了《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编制了《西藏自治区亚东边贸口岸地质灾害综合勘察评价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4)加强规划修编。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上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黄金产业中长期规划》、《拉萨市矿产资源规划》、《山南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和《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规划》,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日喀则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和《昌都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已通过初审或预审,全区地、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5)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2006年至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6)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并通过验收“地质资料数据库(西藏)”项目。起草了《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连接因特网计算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信息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223218.7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6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77605597.62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5%,其中:耕地361138.34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2067.35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7‰;林地12682260.0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443218.23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农用地116913.69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为64625.0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0327.2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40%;交通建设用地23218.11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93%;水利设施用地1079.74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7%。
未利用土地42536928.08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1)农用地增减变动情况。2006年,全区农用地与2005年相比,净增加2225.18公顷。其中耕地净增加36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旱耕地和菜地,水浇地则有所减少。园地增加82.28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果园。林地增加1899.1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则有少量的减少。牧草地则减少399.3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14.33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276.07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用地,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2)基本农田保护。2006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5年未发生变动,为313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77%。
(3)耕地保护。①耕地现状: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1138.34公顷,其中:水浇地256675.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07%;旱地92231.0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54%;灌溉水田11156.7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9%;菜地1075.0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30%。②耕地增加情况: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727.39公顷,其中:复垦45.00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6.19%;开发678.85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93.33%;农业结构调整3.54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0.49%。③耕地减少情况:2006年,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360.33公顷,其中:①生态退耕,2006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61.22公顷(为2003年下达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16.99%,其中:退耕还林50.22公顷,退耕还草11.00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6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74.67%;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0.47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90%;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9.5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5.44%;⑤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从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减少耕地360.3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727.39公顷,净增加耕地367.05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60.3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42%;占用园、林地46.7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0%;占用草地817.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0%;占用未利用土地326.5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6%。在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642.7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01%,全部为公路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37.2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48%;水利设施用地80.41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1%。
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5年减少了442.21公顷,减少23.24%。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2.46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9.62%。分批次建设用地621.71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2.95%,其中:商服用地27.2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3.2%、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4.39%;公用设施用地65.1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64%、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0.48%;公共建筑用地117.62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3.8%、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8.92%;住宅用地386.9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45.40%、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62.24%。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0.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7.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2.19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0.82%、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39.98%;水利设施用地21.1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48%、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22.92%。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较2005年增加567.02公顷,增幅较大,主因是本年度自治区政府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所致。
土地征用情况。2006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401.66公顷,其中:征用耕地203.07公顷,占已征用土地面积的50.56%。征地总费用9147.4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182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完成项目24个,其中:复垦2个;开发22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723.86公顷,全部为耕地增加,其中:复垦面积45.00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6.22%;开发面积678.86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93.78%。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1372.97万元,土地复垦152.00万元;土地开发1220.97万元。2006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5年有所增加。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表1),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表
表2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6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10292.7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1920.31万元,增长22.94%,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37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787.6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360.17万元,增加25.23%;企事业资金4787.39万元,比2005年减少投入1617.57万元,减少25.25%,全部为国内企事业资金,本年无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
从投入矿种看,投入到金矿963.67万元,占总投入额的9.36%;投入到多金属矿(不能分矿种)5289.1万元,占总投入额的51.39%;投入到地下水361.3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3.51%;投入到铅矿1189.74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56%;投入到铜矿1913.0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8.59%;投入到铁矿41.85万元,占总投入额的0.41%;投入到锑矿114.72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1%;投入到钼矿66.06万元;投入到宝石矿17.42万元;投入到铬铁矿80万元;投入到银矿255.80万元。
2006年,新发现矿产地2处。新查明8种矿产资源储量(包括铜、铅、锌、钼、金、锂、钾盐和硼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30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新立244件、延续717件、变更111件、其他43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新立40件、延续110件、变更39件。
2006年,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62件,占发证总数的59.37%;集体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联营企业申请领取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404件,占发证总数的36.2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11件,占发证总数的0.99%;私营企业申请领取10件,占发证总数的0.90%;其他企业申请领取6件;外资企业申请领取2件。
2006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43件,占发证总数的22.75%;集体企业申请领取54件,占发证总数的28.57%;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联营企业申请领取6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1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9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1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579宗,面积257.74公顷,成交价款59903.14万元,纯收益52090.8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77宗,占出让总宗数的82.38%,面积189.4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3.49%,成交价款15697.03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6.20%,纯收益15253.78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9.28%;招拍挂出让102宗,占出让总宗数的17.62%,面积68.3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6.51%,成交价款44206.11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73.80%,纯收益36837.05万元,占总纯收益的70.72%。从出让用地类型看,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分别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7.31%、7.00%和85.69%。
2006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09宗,面积259.68公顷,其中:其他住宅用地49宗,面积33.55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2.92%;公用设施用地19宗,面积25.32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9.75%;公共建筑用地39宗,面积187.7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72.30%;特殊用地2宗,面积13.0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5.03%。
2006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4宗,面积0.81公顷,租赁金额为2.86万元,其中:商服用地3宗,面积0.3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1宗,面积0.42公顷。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345宗,面积8.68公顷,转让金4277.49万元;出租107宗,面积2.43公顷,出租金270万元;抵押931宗,面积361.06公顷,抵押价款142337.34万元,贷款金额96877.49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仍不够成熟,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转让业务。全年以“出售”方式转让探矿权33宗,转让价款5940万元,涉及的矿种有铁、铜、铅锌、锑和多金属矿,其中:铁矿出售1宗,价款35万元;铜矿出售12宗,价款2070万元;铅锌矿出售10宗,价款1773万元;锑矿出售2宗,价款122万元;金矿出售6宗,价款1040万元;多金属矿出售2宗,价款900万元。以“作价出资”方式转让探矿权2宗,价款2020万元,分别为锌矿1宗,价款700万元和金矿1宗,价款1320万元。以“其他”方式转让探矿权1宗,价款200万元,为铅锌矿。
2006年二级市场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5宗,转让价款2710万元,其中:铬铁矿1宗,价款400万元;铜矿1宗,价款550万元;铅锌矿1宗,价款100万元;锑矿1宗,价款60万元;硼矿1宗,价款160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起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查处勘查开采违法案件26起;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941吨;罚款8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5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份;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72个;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3人;协调解决较大的矿业纠纷3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71人,行政编制424人,其中:研究生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3%;本科及大专学历30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3.59%;高中及中专19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4.68%;初中以下6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0.50%。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212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140人。
本年度培训11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8人次;行政学院培训9人次;其他培训57人次。接受学历教育115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4人;本科生40人;大专生60人。另有9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6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4871.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743.47万元,其他收入128.31万元。没有基本建设投资。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有待加强;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察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力量,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①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也是影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和广度的主要原因之一;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硬件设施缺乏,难以达到新时期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内地各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内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4.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
一、直属分局
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土地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承办辖区内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审批;组织办理辖区内居民(村民)土地登记材料的审查和现场勘察及权属调查审查的具体工作;
组织辖区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负责城区内临街商业门面、住宅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并以市局名义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承办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协助耕地保护科对辖区内建设用地审查和报批;协助或承担调处土地使用权纠纷;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职能根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计划、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收购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城市改造需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组织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代征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筹措、管理、运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开发工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创造条件;编制收购土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
职能在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和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时行使监督检查权;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工作;制止市本级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市本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县市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办理市局信访机构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协助做好强制执行工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发区分局
职能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区内土地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
负责区内土地登记材料的受理审查、现场勘察和权属调查及调处权属纠纷的具体工作,负责区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区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接待来信来访,协助市局相关科室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工作;
协助市局相关科室对区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供地工作;协助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对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及商住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并实施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有关土地方面的工作。
五、宣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职能 承担国家、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承办市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踏勘、验收、复核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对县级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技术指导;审查报市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项目建议书;
承担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备项目库、新增耕地储备库管理工作;参与对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的验收工作;整理汇编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
承担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技术指导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宣城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土地和测绘方面的技术、质量、规程、规范和标准;
负责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研究、编制、实施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论证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办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编制全市地价指数、发布地价信息,承担全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区片价标准评估的综合协调事务;
负责建设项目征地事务勘测、定界工作,承办土地登记代理事务和各类国土资源证书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办市区各类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交流;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宣城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职能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为经济建设提供地质环境监测服务;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地质、矿山地质环境、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的调查研究和监测、评价工作;
承担与地质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有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承担矿产勘查、地质环境项目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全市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注销报告的评审工作,为各类矿山企业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及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提供有关地质矿产管理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承办矿业权出让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宣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组织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组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宣城市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以及金土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2、备案、审核县级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对县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工作;
3、组织推动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代拟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审核金土工程、数字国土工程等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国土资源系息化(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络建设)等有关重大项目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实施情况并协调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并协调推进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执行、指导、协调国土资源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汇总、统计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情况,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对外宣传与联络;
6、负责国土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及机房维护的日常工作。
5. 谁有国土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操作手册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辖区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指导、审核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政策并进行指导监督,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 (五)制订地籍管理办法、技术标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审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的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审定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地;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 (九)制定测绘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审定测绘单位资格,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审核、发布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事业的工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本地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地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燃气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指导燃气技术标准的实施;监管城区管道燃气安全,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 (七)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城区和乡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及各专业规划,负责组织评审各类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方案,指导各镇规划实施工作。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受理各类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的规划申报,负责对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包括规划区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市政和管线项目的设计、放线、验线、复线的管理工作。 (十)参与建设工程环境验收;审查改变建筑物功能的申请;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发证、产籍档案资料管理。拟订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及产籍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核准各类房地产权属并办理初始登记。 (十二)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本地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审查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筑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备案和监督。 (十五)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十六)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园林设施的维护和改造,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核及竣工验收,参与“园林式”单位的评审。 (十七)负责城市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市户外广告,指导城市公共灯饰的建设和管理。 (十八)指导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九)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重点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二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活动。 (二十一)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二)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6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矿产地6处;②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 8 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③2006 年末全省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25 838.73 公顷,比国家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多16 738.73 公顷;④圆满完成“移土培肥”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取土及覆土培肥量219万平方米,取土面积906公顷,总投资1.58亿元;⑤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7个,经审查正式确定6个;⑥完成《湖北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报省政府审批;⑦初步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图件及数据制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工作;⑧初步完成全省500 个示范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任务;⑨创新土地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办法,将计划管理台账与用地审批批文挂钩,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检查;⑩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石油、省高速公路和国家、省重点工程等国有大、中型改制企业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⑪启动了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并配套编制《湖北省鄂西宁乡式铁矿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湖北省岩盐、卤水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湖北省水泥用灰岩、石膏矿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3 个优势矿产资源专项规划;⑫完成《湖北省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初审;⑬完成《2006~2015 年湖北省煤炭资源勘查与开发规划》和全省磷矿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工作;⑭矿产资源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整顿规范第一阶段工作通过国家9 部委检查验收;⑮开展15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项目经费共计300 万元;⑯成功预报21 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916 人,避免财产损失2 653 万元;⑰开展三峡库区3 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项目80 个,概算投资5.498 亿元;⑱三峡库区3 期搬迁避让137 处9 738 人,库岸15 处1 070 人,另外,经各县(区)申报,新增搬迁避让应急项目12 个。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湖北省主要地类情况见表1。与2005年相比,耕地净减少9798.14公顷;园地净增加268.90公顷;林地净增加2648.60公顷;牧草地净减少73.70公顷;其他农用地净增加4844.96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7584.20 公顷;交通用地净增加2752.1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391.61公顷;未利用地净减少7086.32公顷,其他土地净减少1536.17公顷。各地类构成见图1。
表1 2006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接受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分别为2200人和836人。
2.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实行属地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弥补;专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等。其使用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于每年定期制定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限期制定下月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顺,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置矿政管理科室,相应的管理职能未到位;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运转困难,特别是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无法实行专人负责制,极大地影响综合统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建议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到位情况大检查,促进矿政管理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职能到位。
2.国土资源管理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应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尤其是土地监察体制。强化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行大要案交叉查处办案的方法和措施。
3.国土资源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致使现有的国土资源监督体系,特别是矿政监督体制不能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效果评估机制。
4.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强化
虽然全省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指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未能延伸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5.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出让多,招标拍卖少,土地资产显化程度不够;②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用过低,利润大,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矿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矿业活动监督体系不完善,查处难度较大;③现有《矿产资源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矿政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大国土资源资产化管理力度,积极促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比较明细的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资源市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电话、举报渠道等,确保国土资源有序有偿、合理开发。
7. 如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创优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实改革措施,夯实严肃执法的根基。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县市一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人事制度改革,
配优班子,调优人员,强化职能,将执法人员工资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尽早出台加强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配备车辆、摄像机、电脑等办案设备,兑现执法人员办案补贴,稳定执法队伍。三要多方努力,积极争取省以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垂直管理,保持队伍的相对独立性,将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一要创新学习形式。制定宣传学习培训规划、计划、方案和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采取看、听、讲、谈、写等多种方式激发学习兴趣,营造学习氛围。特别是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案件分析研讨会的形式,二要拓宽学习内容。不仅要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用矿报批供应登记发证、规划计划、勘测评估等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经济知识和社会学、心理学、交际学、逻辑学、口才学等知识,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升境界,以适应新的执法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三要注重学习效果。既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强化学习考核,更要注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时善于联系实际,工作时善于理性思考,全面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实践中得以升华,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为自觉行动。
(三)协调各方关系,增强执法的合力。一要加强内部联动。进一步健全违法案件立案、处罚、结案的集体会审制度和案件查处工作职责,明确执法办案的程序和单位内部各科室、各队所协作配合的具体责任。对经会审立案查处处罚的案件,处罚未执行到位的一律不结案,一律不完善相关手续,一律不发放用地用矿通知书和证书,防止以查处代补办,以罚款代执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二要加强横向联动。明确界定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三类行为及对应移交的部门、标准、程序和处理时限,争取协调制定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办案不协作、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出现“移送成功,处理成空”的现象。三要加强纵向联动。明确界定省、地、县(市)三级对违法行为查处的权限、标准和要求,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定期上报、违法案件查处报备、结案报核制度,对大案要案公开联合挂牌督办,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威慑力。同时应借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监察工作
的指导,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并在各县市抽调人员异地交流办案,分别代表市州局行使执法办案、检查督查的职责,提高办案的抗干扰能力。
(四)强化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确保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二是要推行查案全程监督制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推行办案跟踪卡制度,由当事人在结案后,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判,填卡交本系统的纪检部门处理。四是要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办错案的责任人员。五是要建立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接待室,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六是要严肃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纯洁队伍。七是要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树立执法的权威。一要明确执法工作责任制。制订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局长负责制的具体规定,确保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能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建立并实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全面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责任。二要创新事前防范,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逐级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和监控体系,定人员、定时间、定区域、定责任开展动态巡查,实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确保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理。同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与用地报批、供地管理、地籍、地矿等科室的工作配合,对用地用矿行为提前介入,全程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隐性违法行为。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也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监管。三要落实执法考核奖惩机制。既要在本级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严格考核各单位、各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支持执法、配合执法的工作情况,又要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情况实行奖惩。坚决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该地区用地用矿审核报批,通过硬考核、硬奖罚、硬落实提升国土资源执法权威。
(六)以制度建设为平台,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一是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度。依法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滥用权力,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的做法。二是要建立有关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职务行为的制度。三是要建立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关系的制度。禁止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等。四是要建立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的约束规范。建立对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建立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进场操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土地市场监管等四项配套管理制度。对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批、供地项目审批、规费减免、资产处置、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内部会审。内外并重,强化内部监管,对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任前谈话。同时注重外部约束,在基准地价更新、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调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都主动邀请市纪委、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七)以基层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
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 市局要按照“以人为本、多方筹集、稳步推进”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基层所建设,力争全市100%国土资源所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80%国土资源所有巡查车辆、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实现了与市局的网络互联。同时,高度重视软件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大多数国土资源所在地方考评中名列前茅。再其次要争取政府支持,增加乡镇所人员编制,同时要着力加强对村级信息员的监督和管理。
8.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北麓,是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素有“豫南明珠”、“三省通衢”之称。全市总面积18915平方公里,辖8县2区6个管理区,人口803万人。信阳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在中国地理南北分界线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信阳季节气候明显,又兼有山地气候特点,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气候温暖湿润,能满足多种植物培育和生长的需要,因而农副产品丰富,著名地方农产品信阳毛尖茶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信阳既有绵延重叠的崇山峻岭,也有冈峦起伏的低山丘陵,既有坦荡无垠的平原,也有群山环绕的盆地,旅游和矿产资源都非常丰富。境内革命遗址、古迹和文物众多。全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及省以下级文物保护单位400多处,重要革命纪念地和革命旧址400多处。
董元成 党组成员、调研员(主持工作)
胡敏 党组副书记(女)
曹晓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积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富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于海忠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董元成简介:汉族,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2~2001年,历任原信阳地区工业局人事科副科长、原信阳地区经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信阳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信阳地区地质矿产局局长;2001年12月~2008年6月,任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年6月,任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调研员;2008年11月20日起主持局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地籍科、规划科、用地科、耕保科、矿管科、地质科、利用科、测绘科、法规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办、老干科16个科室。设国土储备中心、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规划勘测队、地价评估所6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浉河一分局、浉河二分局、平桥分局、明港分局、羊山分局、南湾分局、工业城分局、鸡公山分局8个分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土地总面积189156.35公顷。其中耕地838563.47公顷;园地67345.14公顷;林地43714.58公顷;草地58775.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5540.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476.6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9142.92公顷;其他土地21003.25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建立“三库”,即耕地后备资源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2010年,经验收补充耕地储备库11个批次,入储备库补充耕地指标793.09公顷,申报建设用地占用耕地808.3222公顷,使用补充耕地储备指标808.3222公顷,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9.29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2008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整改工作,迎接河南省政府对信阳市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64万公顷。辖区罗山县被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通报表彰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信阳市乡镇级规划修编圆满完成,按照规划土地全覆盖的原则,本轮规划修编信阳市共需审批199个乡镇级规划,其中建制镇64个,乡111个,办事处11个,管理区5个,其他8个。全市199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5月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10年,组织编制了16批《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共规划建新区项目95个,总用地规模742.407公顷。2010年底,全市16批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已经省厅批准8批,面积297.5577公顷,新增耕地272.72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所设新区均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纳入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拆旧区中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指标已按要求备案,先建后拆和已拆待验收的拆旧区已落实到具体地块,全部为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区设置合理,安置方案可行,拆旧区总规模及增加耕地面积,均大于建新区规模。
【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从2010年1月1日起在主干网上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实现了从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和市场交易等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地及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核实清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的土地征收及供应速度,对146.02公顷“批而未用”土地进行了清理整改,完成征地并移交91.11公顷,完成供地36.54公顷。积极认真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并依据省厅要求,对闲置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处置。
2010年,全市共计供应各类建设用地面积459.86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429.5696公顷,土地成交价款32.7258亿元。在出让土地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应394.5797公顷,占总出让面积的86%,土地成交价款32.016亿元,占总成交额的98%。同时,全市共计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34.9899公顷,补交出让金0.7098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结束。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利用调查成果,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完成了3429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登记率达95%以上。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29.4万宗,发证率达85.01%。继续实行土地登记窗口办公“首问负责”、窗口办件“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市本级共通过窗口受理申请核发国有土地登记报件495宗,其中审批国有土地使用证392宗(已办结390宗,退件2宗)。受理审批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53宗,发放城镇住房用地分割土地证2566本。受理审批土地抵押登记50宗,涉及土地抵押面积535.74公顷,涉及抵押金额233554.5万元。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扎实开展“双保工程”活动,全力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提供资源保障。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突出一个“快”字,积极主动服务,快分配、快组卷、快报批。截至2010年底,经省政府批准批次建设用地6个,面积188.3068公顷,上报省厅审查的批次建设用地49个,面积1400.7934公顷,以上共计1589.1002公顷。报经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不再征收项目9个,面积99.0666公顷。全力服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材料申报。同时开展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淮息高速公路、淮固高速公路的征地报批工作,2010年重点项目的先行用地报件已经组织完毕并上报国土资源部,正式用地报件材料也已经组织完毕,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石武铁路“四电”用地报批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
【农村土地整治】2010年,信阳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信阳市政府下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信政文〔2010〕211号)。信阳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出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亮点出效”的方法,选择适宜的项目区进行集中连片整理,在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的前提下,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典型示范区,以此推动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制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月报制度”、“通报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和“督查制度”。全面开展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技术评审工作,解决了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2010年前部分项目程序以及内业资料进行了完善,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了2010年的技术评审工作。2010年,共对54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论证。对52个项目的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其中2007年、2008年新增费项目6个,2010年新增费项目17个,占补平衡项目29个。完成了2个项目设计报告变更的技术评审,对16个项目的招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核。
【测绘监管】2010年,巩固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成果工作,引入约谈机制,加强全市测绘统一监管工作。通过对发现的测绘违法苗头进行调查核实和约谈,对持证测绘单位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和预警,明确违法行为的成本和后果,避免直接进入法律处罚程序,以促进全市测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2010年各项测绘管理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测绘标准推广应用、测绘任务备案和成果管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全市县域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全部建成并通过了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的质量验收。“数字信阳”、“数字县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信阳市被列入2010年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计划。
【矿产资源】信阳市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北地台与秦岭造山带结合部位。北部为华北地台南缘,南部为秦岭造山带东延的桐柏—大别造山带。两大地质单元在长期的地质历史时期,营造了有利的成矿地质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河南省重要的成矿区带之一。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51种: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7种,非金属矿产31种。发现大、中、小型固体矿产矿床161处,其中大型矿床16处,中型矿床24处,小型矿床121处;地热水1处。区内还发现大批矿点、矿化点和物、化探异常。信阳市优势矿产主要为钼矿和建材类非金属矿。近年来新发现和探明的汤家坪钼矿、千鹅冲钼矿,储量规模达大型和特大型矿床规模。建材类非金属矿主要有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建筑石材和建筑用砂等。信阳市主要矿产中,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化肥用蛇纹岩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中珍珠岩位居全国第一位),钼矿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按照豫政办〔2010〕3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为确保整合工作的全面完成,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整合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信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方案》及《信阳市省定重点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全市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全市三个重点矿区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七个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工作已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开始启动,各县区整合工作均在有序进行,上天梯非金属矿区采矿权由原来的55家矿山企业整合为现在的四个采矿权。在搞好省定三个重点矿区资源整合工作的同时,市、县两级制定出符合信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探矿权清理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到100%实地核实,市国土资源部门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
全面开展萤石矿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开采总量控制,与萤石开采企业逐个签订控制指标责任书,将全市2010年12万吨的萤石矿石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矿山企业。
多措并举维护矿山企业有序开发。一是突出重点,严查严办。加大对萤石矿、铁矿、建筑石料等矿山企业的无证开采、越层越界采矿等非法矿山企业的打击力度,该关停整改的坚决关停整改,该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二是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执法监察机制。坚持集中抽查与长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细化矿山企业生产监控巡查和落实矿管员包矿责任制。三是坚持24小时巡查督查制度。始终把矿业违法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四是对执法难点,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合出击,确保执法到位。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回头看”、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专项整治及遥感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全市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或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2010年,全市新增10个省财政资金勘查项目,勘查资金3500万元。75个商业性勘查项目投入勘查资金超过1.5亿元。新发现钼、铁、金矿产地16处并达到详查勘探程度。探明了资源储量,其中已探明光山县千鹅冲钼矿资源储量60万吨,达特大型矿床规模。罗山县山店金矿探明储量达4000公斤,实现了大别山找金的重大突破。对全市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实现了与国土资源部统一系统配号对接。对全市矿业权进行了实地核查,在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的基础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更新了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全面提升了矿业权科学管理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400个,其中:省级发证28个,市级发证3个,县级发证369个。
【地灾防治】2010年7月,信阳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出现特大暴雨,全市多处出现险情。面对严峻的汛情灾情,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紧急排查工作方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全市培训人数达1000人次。对178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安排专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制定预案,出动排查抢险人员336人次,发放明白卡1500余份。成功组织两起地质灾害避让,避免了330余人伤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商城县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积极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其中,“两权”价款项目资金3194万元,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979万元,资金合计达4000多万元,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转方式调结构】2010年,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转方式调结构,破解难题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将改革创新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超前谋划,提出了“提高素质、完善体制、规范管理、破解难题、再上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更为具体、方向更加明确,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围绕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八件实事”及“破解五个难题”,将这些实事及难题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
首先,深入开展了各项工作调研。一是进行产业集聚区用地情况调研,更有针对性地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服务,极大地满足了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二是进行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围绕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近年来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了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狠抓报件质量和报批速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对2010年用地形势科学预测进行调研。制定了“主动沟通,提前介入,积极谋划,全力服务,尽早报批”的建设用地申报策略,确保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其次,实行了项目预报“控”地。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用地信息是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总量、布局和时序的关键。为确保重点工程能够及时开工建设,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建设用地预报制度。2010年初,在征求辖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未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原则上不予供地,从而使80%以上的用地指标用于重点工程,为信阳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其次,以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2010年,河南省下达信阳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7公顷,这些指标同信阳市预测的年度用地计划相比缺口较大,指标十分有限。为了确保指标的合理利用,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计划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优先保障省确定的产业集聚区用地,全市15个产业集聚区用地计划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公顷。与此同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建设用地保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全市预留的67公顷用地计划中,专门对农村建设用地安排了计划指标18.35公顷。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坚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331.6124公顷。
截至2010年底,“五项难题”(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度慢的难题、土地闲置浪费的难题、粘土砖瓦窑厂反弹的难题、国土资源执法矛盾突出的难题、办事效率低的难题)基本得以解决,为顺利开展工作找到了突破口。“八件实事”也基本得以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服务山店水库、明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土地综合整治35万亩,新增耕地1.5万亩、盘活存量土地280公顷,完成全市401个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推进信阳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建设,全市75%以上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六项工作均顺利完成。国土地质博物馆室内布展、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市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两项工作也正在积极办理中。
【基层国土所建设】2010年,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推进群众满意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创建做到“三到位”。一是动员到位。召开全市国土系统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动员会,确保各所每位同志都对创建工作有明确认识,制定创建方案,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创建标准、方法、步骤和考核办法。做到人人参与其中、人人身上有责任。二是措施到位。各所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本乡镇人流集中区,及时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方面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督查到位。局成立监察室和行风办组成的督查组,分别到各所对群众满意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全市达标国土所167个,占全市国土资源所总数的83.5%,超额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达标率,其中受表彰的39个。
【执法监察】2010年,信阳市违法用地大幅度降低。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3件,涉及土地面积22.65公顷(其中耕地9.31公顷)。立案查处48件,结案38件,动态巡查制止45件,涉及土地面积10.7公顷(其中耕地4.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收缴罚没款345.14万元。充分发挥12336举报电话功能,共收到上级部门12336转办、交办案件103件,已完成上报95件;受理全市12336违法举报案件57件,已完成53件。同时,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妥善解决和化解行政复议争议2起,受理听证4起。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信阳市共立案88件。拆除建筑物面积3.961万平方米,没收面积18.11万平方米,申请法院执行64宗,落实39宗,行政处分28人,落实24人,移送1人,收缴罚没款753.082万元,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2%,顺利通过了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
【信访工作】2010年,全市涉土到部访30起、92人次,与去年同期30起、101人相比,起数与去年持平,人次下降11.2%;涉土赴省访26起、60人次,与去年同期22起、74人次相比,起数上升18%,人次下降19%;涉土来市访91起、231人次,与去年同期102起、324人相比,起数下降13.7%,人次下降28.7%。办理群众来信44件,办理复查复核12件。
9. 商城县国土资源局
商城历史悠久,秦隶九江郡,汉置雩娄县。隋开皇初,更名殷城县。北宋建隆元年,改殷城县为商城县。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大别山北麓,淮河以南。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6′~115°37′、北纬31°23′~32°05′。东邻安徽省金寨县,南界湖北省麻城市,西与本省光山县、新县接壤,西北与本省固始县、潢川县毗邻。地势南北倾斜,逐级降纸。南部山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占全县总面积的40%。境内金刚台海拔1584米,为大别山脉在河南省境内最高峰。辖区国土总面积2111.54平方公里,人口75.5万人,辖8个镇、11个乡、1个汤泉池管理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商城文化艺术独具特色,地方戏剧、曲艺种类繁多,县人喜爱以歌舞表达情感,被誉为“歌舞之乡”。商城属革命老区,是全国生态示范县,人文自然资源丰富,奇山秀水相映成趣,境内有金刚台国家级地质公园、黄柏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鲇鱼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等自然景观,是山水游、人文游、红色游的理想去处。
孙卫华 党总支书记、局长
张卫平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涂伯春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龚杨三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王辉 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王锐 党总支委员、纪检组长
陶立早 副科级干部
刘锋 副科级干部
张建中 副科级干部
陈宜道 办公室主任
孙卫华简介:山东东平人,1957年8月出生,汉族。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1974年8月~1976年2月,知青下放商城县双椿铺镇张畈大队;1976年3月~1980年1月,任商城县医院支委、副院长;1980年1月~1985年8月,任县卫生局政工股副股长、股长;1990年1月~2002年8月,历任上石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2002年8月~2007年9月,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2007年9月至今,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建设用地股、规划耕保股、地籍测绘股、利用股、地质矿产股、法规监察室和信访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国土执法监察队、征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质矿产管理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地价评估所和测绘队7个直属二级机构,辖长竹园、达权店、伏山、汪岗、冯店、余集、观庙、汪桥、吴河、鲇鱼山、河凤桥、双铺、鄢岗、上石桥、李集、丰集、苏仙石、金刚台、城关、产业集聚区、汤泉池和黄柏山22个国土资源所;内设工会、妇联、团委3个群团组织。现有干部职工298人。
【土地资源】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2010年全县国土总面积210966.43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73084.37公顷,其中耕地54026.88公顷、园地5378.77公顷、林地97828.25公顷、草地15850.4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34975.24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00.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945.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28.89公顷;其他土地总面积2906.82公顷。
【矿产资源】商城县地处华北地台南缘和桐柏—大别造山带东部,古老的地层及复杂的岩浆活动,形成了较好的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至今已发现各类矿产31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18种,以及矿泉水、地热水、煤等。已勘定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范围内的大、中、小矿床及矿(化)点有60处。商城县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是:金属矿产种类多,但规模均较小,以小矿(化)点为主,很少能达到工业矿床指标要求;矿种以共生、伴生为主,单个样品虽达到指标要求,但矿体延长及延深均构不成规模,故无开采价值或开采价值小。非金属矿产,规模一般较大,并具有较好的利用价值,多数矿种都被开发利用过,有些目前仍继续开采为经济建设服务。境内矿产分布特点是:山区矿产分布种类多,中部及北部丘陵地带广泛分布粘土及河沙资源。
【耕地保护】2010年,商城县完善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层层建立了土地管理责任制,构建了县、乡、村分级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责任社会化。同时,对2006年以来耕地保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城市批次、农转用、占补平衡、重大项目占用耕地、耕地开垦费收支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将相关资料逐一登记造册、完善归档,对缺少的资料,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查漏补缺,确保全县耕地保护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年共补充耕地98.1764公顷,其中城市用地补充耕地45.3526公顷,乡镇用地补充耕地52.8238公顷,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均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1623公顷和47231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连续11年保持动态平衡。
【规划修编】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本轮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今后该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申报提供了前置条件。同时,及时收集、研究有关土地数据,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年宏观调控月报、季报的编制和统计分析,做到了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完成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刚台猫耳峰景区旅游开发基础设施项目、中国老年健康养生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以及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用地预审;参与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建设项目可研论证;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审查,全年受理各类建设用地预审申请59件,其中建设用地预审24件、规划选址审查24件、对不符合规划或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办11件。同时,对全县20家砖厂进行集中整治,16家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厂通过预审完善了手续,对死灰复燃的汪桥镇古岗砖厂、上石桥镇白集砖厂、武桥月塘砖厂和双椿铺镇三里坪砖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地遏制了粘土砖生产反弹,巩固了治理整顿成果。
【土地整治】2010年,河凤桥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工,新增耕地36.47公顷,等待市局终验;上石桥土地整理项目12月底完成施工任务,可新增耕地24.15公顷;2010年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年底可全部完工,该项目可新增耕地面积28.36公顷;鄢岗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双椿铺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前期申报、踏勘工作,现等待市局审批立项。2009年度实施的5个批次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新增耕地238.88公顷,于2010年8月通过市局验收入库。
【土地利用】2010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2宗,面积923亩。其中,“招拍挂”出让46宗、面积808亩、成交价3.9133亿元,划拨用地6宗、面积114.8亩;完善卫片执法检查供地10宗,面积171亩;按时完成了5个乡镇敬老院、3个廉租房项目的供地手续。同时,为强化土地供应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供给,完成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90亩,盘活企业存量用地14宗、面积72亩,为县政府排忧解难,解决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有效地配合、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发展用地需求。2010年,商城县申报11个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7.3807公顷,其中4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66.1959公顷、6个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01.1146公顷,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合法、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10年,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将市政府下达给本县的14公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部安排到县产业集聚区,以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同时,商城县国土局积极主动服务,为县产业集聚区申报了23.0887公顷的建设用地,指导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0公顷,并调整了10.0702公顷的区位用地,确保了县产业集聚区长远发展有足够空间,为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搭建了平台。
【征地拆迁管理】一是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商城县严格按照豫明电〔2010〕6号和豫政〔2009〕87号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征地工作“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扎实做到建设项目征地协议签订完备,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以此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征地30宗,面积849.269亩,征地补偿金额3147.064万元。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未完全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统一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补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地籍管理】严格地籍管理,制作《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图》,公开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办事程序,以此推进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遥感监测影像图,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变更调查记录表,以此重点查清耕地增减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确保全县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和《商城县进一步推进农村“五权”确权发证工作方案》精神,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权属界线协议书等资料,采取得力措施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支持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2010年,商城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要求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435本,其中划拨49本、出让386本,收取土地登记费308000元;做好了基本农田调整、上图、农村数据库成果汇总、上报和验收。
【地产交易市场建设】为规范全县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商城局结合实际,在软件上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熟悉土地“招拍挂”操作程序,鼓励考取“招拍挂”主持人资格;在硬件上动工兴建局地产交易综合楼,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土地交易规范、有序、健康运行。2010年办理转让手续27宗,抵押土地使用权(含续押)2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37宗,出让土地面积797.88亩,成交土地价款3.9亿元,收取代理费140余万元,既规范了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又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地价、测绘和档案管理】地价所、测绘队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为根本,认真做好宗地评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D级GPS控制网建设、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数字商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地理信息市场治理整顿等工作,积极为商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2010年,评估土地176宗,测绘土地677宗、面积4800余亩;整理各类案卷1756卷,为广大群众提供查档服务543人次,实现了档案资料有效利用,并取得省三级档案管理认证。
【矿产资源管理】一是矿业权管理进一步理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矿山动态巡查制度,全面及时掌握矿山开发现状,完成全县30个矿业权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7%。二是采矿权登记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发证前,严格审查资料,规范办证程序;发证后,将办理资料统一归档,以此确保全县采矿权依法、科学、合理设置。三是矿业权核查数据库成果进一步更新。完成省厅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初审意见工作,完成县级发证的采矿权核查数据成果更新任务。四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和地方政府的联系,2010年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41份,将严重违法且屡禁不止的汪岗富路采石厂移交县公安局处理,有效制止和打击了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保障了矿业秩序规范有序,促进了矿业经济持续发展。
【地灾防治】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采取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及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地质灾害易发的11个乡(镇、处)举办培训班,普及防灾知识,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交通干线两侧、旅游景区、矿区、中小学校周边和依山建房户等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测、巡查和速报制度,落实重点地灾隐患点信息员制度,与县气象局利用手机短信联合发布防灾信息等措施,防患于未然。深入全县66个行政村143个地灾隐患点,解除地灾隐患15处,发放防灾避险工作卡68个、明白卡56份;购买省编教材320本,印刷宣传材料520份,发放地灾防治知识手册327本、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画125套,培训人员326人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培训新闻48次,全面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5月初,成功防预一起位于双椿铺镇龙堂村歪庙组一处不稳定斜坡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从而确保12户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子政务信息工作】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6月,按时保质完成并开通了局视频会议系统;全年编写报送政务信息78篇(条),其中,被省厅采用54篇(条),被市局采用65篇(条),被县委采用28篇(条),被县政府采用43篇(条),被县纪委采用9篇(条),《中国国土资源报》发1篇、《资源导刊》发2篇、《信阳日报》发4篇、《信阳晚报》发6篇、《商城周讯》发48篇,该局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评为先进单位。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各类风险点189个,提出整改措施189个;对1999年以来899件土地、矿产审批项目进行复审,其中复审通过895件,限期整改4件,以此认真查找出国土资源系统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责任,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政事分离、财权事权分开,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一套预防腐败的长效管理机制,进而从严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人员行为,以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执法监察】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共把关、审查各类违法案件338件,涉及土地违法面积857.3亩(耕地393亩)。其中,作出行政处罚302件,面积798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7件(已受理7件),面积103亩;移送财政部门21件(已受理15件),面积121亩;移送公安机关1件(非法采矿案件),所有审查案件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全系统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情况进行清理,对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且通过依法行政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申领、换发执法证;对不在岗且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除名、收回其执法证,从而规范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国土资源巡查力度,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2010年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30宗,其中立案查处75宗、强制拆除15宗、依法制止40宗。
【卫片执法】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了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拆除复耕、数据填报和规范完善等工作。通过整改,由整改前43个图斑(面积863.9亩),占用耕地620.81亩,整改后占用耕地259.93亩,违法占用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为4.88%,符合市、县政府违法比例不超过8%的要求,确保全县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和“零问责”。
【信访维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轮流接访和包案下访,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项措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对每一件信访件都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受理、转送、交办和督办,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有效避免和减少信访群众越级上访。同时,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信访信息,及时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日排查”、“零报告”制度,以确保“小事不出所、难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目标的实现。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人访35件(100人次);信访7件(次)。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41件(县群工部交办27件、政府督查室交办10件、市局交办2件、人大交办2件),已办结40件,有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5%,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方面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信访案事件。
(陈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