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请问一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是不是国家承认的对入职有没有用我想找工作
国务院已经取消了这个证。随着政府管理由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绝大部分证都会取消。这种培训证毫无价值,对入职也没有用处。
❷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证书查询
该领域从抄业人员专业技袭术管理岗位证书查询可以在当地省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以安徽省为例,打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点击服务并选择领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证书查询。输入对应的查询条件就可以查询到该证书信息了。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网络上输入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❸ 请问如何取得《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如何报名接受培训我现在在广东东莞。
根据劳动部1995年颁布的《职业介绍的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该是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东莞的可以去下面的这个培训中心(网站间链接):
东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简介
东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是市劳动局直属事业单位,于1993年成立,负责统筹实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多年来,培训中心致力于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促进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劳动部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培训中心除自已办班外,还协同镇区一级劳动部门,为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培训类别有: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等。
市职业技术中心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聘请有多年职教经验的理论和实操指导教师授课,坚持理论教学与实操训练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学员动手能力为主,务求让学员掌握一技之长。各工种培训内容和课时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大纲为基准。下岗失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免费培训。培训费用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收取。学员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实操均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开业和就业上岗的有效凭证。
培训中心以我市劳动力市场为导向,秉承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社会的宗旨,常年开设以下培训班和考证辅导班:计算机操作员、粤菜烹饪、点心制作、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家电维修、制冷空调、维修电工、模具、焊工、冲压工、注塑工、推销员、公关员、秘书、酒店服务员、服装制作、无线电维修、音响调音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加工中心操作工等。
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直接联系培训中心,也可到各镇区劳动分局报名咨询。
地址:莞城南城路一街四号
报名电话:2117776,2117772
❹ 职业卫生评价从业人员需要什么资质证书,在哪里培训哪里发证请各位大侠赐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一般是由当地省级疾控或职防所举办,培训结束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❺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几项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四项。
从业人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生产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从业人员的紧急情况处置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从业人员的获得赔偿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从业人员的义务:
1、服从安全管理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5)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❻ 如何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胜任能力
增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胜任性的重要途径
对于如何增强会计人员职业胜任性,在之前分析从业人员自身特点和工作环境的基础上,以下途径也将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努力和良好工作环境塑造两方面考虑。如下所述:
(一)国家有关部门为会计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必然要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营造一种良好的会计环境成为了提升其职业胜任性的重要前提。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通过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关于“诚信”等友好氛围的营造为从业人员工作创造良好平台。
(二)建立完备的道德教育体系
从大方向上来讲,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任重而远道。这不仅需要国家社会为会计行业职业道德体系构建提供必要监督、维护和保障,也需要每个会计人员长期不懈努力。为保证教育效果,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从会计专业学生抓起,使其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其走上岗位之前就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为以后正确对待自己所从事的会计职业,做到敬业、乐业、勤业,为其良好的道德品质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企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各单位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部门或系统的实际,自行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约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做到按章办事,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四)增强继续教育的推广力度和实施效果。应形成会计专业在校生教育、岗前教育和后续教育多层次的、完备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尤其要注重继续教育的开展。应通过倡导从业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现和职业道德观。使其在专业素养、道德意识和业务行为方面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及自我改造中得到升华,得到提高,使其具有强烈的道德义务感和坚定的道德信念和工作理念。
(五)会计从业人员自身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学习新鲜事物适应复杂的职业环境需求,并要通过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进一步提升自我责任感和职业谨慎性。
总之,在当前大形势下,只有国家、社会和从业人员自身共同努力,才会真正实现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提升,为其在工作领域发挥其重要财务分析、信息提供职能提供必要保障。
❼ 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股票估值》求答案
1A 2D 3C 4B 5D 6ABD 7ABC 8ACD 9AB 10AD 11A 12B 13A 14A 15B
❽ 从业人员每年职业健康培训时间
你这个问题太泛,每个行业不同,比如开车的,可能每年要体检依次,上班族有些每年公司提供机会体检,有的还不提供呢。
❾ 参加全国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中级认证(原物流师)培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参加培训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蓝底两寸免冠照片5张,报考表和单位开具的相关职业的工作年限证明(这个有统一的模版),可到bv-logistics网去下载这些表格我看到过的
❿ 2014年深圳技能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参考资料
第八条职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上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等。
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应为市、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见附件1)。
第九条在深从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且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2013年度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
(四)申请技能鉴定补贴的,通过技能鉴定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项能力证书。
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均不享受鉴定补贴。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习期间和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证书的个人不享受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第十条在深经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三)2012年度内与从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四)2012年度内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以上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在企业公开,接受职工代表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五)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经市(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培训方案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员工考核合格的或按照《深圳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员工考核合格,获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2013年度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第十一条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如下:
(一)个人补贴标准。
培训补贴标准:在深从业人员通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工种目录标准执行(见附件1)。
鉴定补贴标准:按照我市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全额鉴定补贴。
(二)企业补贴标准。
1.企业组织本企业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100元补贴给企业;
2.企业按照《深圳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员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本条第一款个人培训补贴标准的50%补贴给企业。
第十二条个人培训补贴提交的发票金额高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培训补贴标准核发,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核发,无须提交发票的按个人培训补贴标准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