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应具备哪些基本常识
一、劳动就业措施
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就业后的劳动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家法规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就业,制定出台了系列措施,综合起来有: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比照吸收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各类企业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居民身份证为流通证件;国家投资扶持农村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业就业培训,只要有转移业就业愿望的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国家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地上学,并与当地子女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加大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措施,可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国家保护农民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国家对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
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务工的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等,只要在中国境内并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都要遵守一切处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是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据,是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许多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少部分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看,很多未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而是用人单位单方订出的条件,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平等的,加之许多劳动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常识,一旦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取证困难。农村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一般情况下,劳动时间在3个月以上或劳动
时间虽在3个月以下,但从事的工作属有不毒害工种,危险作业,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由有当事人双方议定,劳动者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务工,只要形成劳动关系的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能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中断劳动使本人和家庭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同样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上保险五种。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劳动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为了保障劳动者获得最底劳动报酬,以满足其自身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各地区最底工资标准。最底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底劳动报酬,最底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住房补助,伙食补助和中班加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或44小时工作制度。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度的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1.16天,实行每周44小时的工作制度的每月法定天数为:23.33天。用人单位安排超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假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六、外出务工需具备的素质条件
1、文盲不能进城务工
2、孕妇,残疾人和体弱者,不宜进城务工。因为他们不能独立生活。
3、60岁以上的男性和55岁以上的女性,按法律规定,已属于退休阶段。国家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务工。
4、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5、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外出前可以进行普通话训练。
6、有一技之长。
7、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8、要有面对挫折的心理准备。
9、要有一定的物质准备。
七、务工信息与途径
1、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获取信息。
2、通过已在城镇务工的亲朋好友,或从家乡外出的其他人获取务工信息。
3、通过电视,报纸,刊物,广播等途径获取信息。
4、从中介服务机构获取务工信息。
八、外出务工前需办理的证件
1、身份证。
2、婚育证明。
3、务工证。
九、务工期间安全生产常识
(一)进入企业时应当注意那些事项
1、企业的变电站,油库,化工库,气瓶站,煤气站,锅炉房等重地不允许工人随便进入,一定要严格遵守。
2、一般禁止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等进入工作场所。
3、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原材料,零部件,工具摆放要井井有条,及时清除通道上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凡挂有“严禁烟火”,“有危险”,“有人工作”,“请勿合闸”,“危险,请勿靠近”等标志的警示牌子,要严禁粟随意进入和靠近。
(二)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
1、企业都有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2、工作场所的规定要严格遵守。
3、要听从生产指挥,无从安排。
4、工作期间切忌做私活,闲聊和吃东西。
5、私事尽量在业余时间,若特殊情况需要在工作时间去办理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去办理。
『贰』 安徽阜南外出务工人员情况
阜南县劳动力市场方便农民务工
【字号 大 中 小】 2003年01月10日时32分 来源: .
阜阳日报1月10日讯 时令已进入传统的“冬闲”时光,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将怎样利用这几个月的“闲冬”呢?近日,笔者从阜南县了解到,该县农民通过劳动力市场到县城打工。
近几年来,阜南县通过劳务输出、岗前培训等途径逐步培养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市场参与意识,一批批“粗壮型”劳动转变为“技术型”,由此该县每年输出劳动力达40万人,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一半。然而,一些年龄偏大者、女同志、从外地务工回来休假者也有数千之众,同时城市建设、服务也需要大批技术型劳力。县劳动局抓住这一契机,在县城几个进出路口空闲地划定劳动力市场,使劳资双方有一个集散地。目前,该县已建市场5个,日吸纳劳动力3000多人。
农民工们早出晚归,从十里八村的乡下来到县城从事装修、油漆、基建等劳务,每天少则一二十、多则有三四十元收入。柳沟乡周庄村周东升家离县城有十多公里,原在广东东莞搞装修,近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回来照看一下,通过劳动力市场他上个月挣了700多元。城郊乡的杨素兰因照顾孩子未外出,她每天上、下午各花3个小时在一家宾馆搞卫生,这样挣钱、照料孩子两不误;而来自王化镇的席老人也“不甘寂寞”,通过与年轻人“结对子”打零杂工,入冬两个月来也挣了近千元钱。
农民工的进入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该县某机关单位的毕女士说:上星期她通过劳动力市场与三个装修工谈妥价钱后,自备料子,只两天就装修好了自家厨房,农民工质朴、实在,省去了与“游击装修队”共事的种种担心。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的进入也给该县国企工人带来深刻的影响,促进了国企工人就业观念的转变。8000名下岗国企工人开始利用自身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优势,从事家政、模具、车床等劳务。另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带动了周边商业的繁荣,市场附近开设的一些适合民工消费的小吃部、浴池、百货店等大都生意不错。
为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该县将以5个劳动力市场为基础,搭建一个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将再就业服务向街道和办事处延伸,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朱贺)
『叁』 息县外出务工人员如何安全离县
现在等在县里通知你通知才只能走,不通知现在到处不能走
『肆』 外出务工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有什么
前不久,笔者就有关务工方面的问题专门进行了一次调研,走访了近40名打工者,涉及广东、深圳等地,对打工者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采访中,打工者谈得最多的是维权问题。他们一旦遭遇工伤或是发生劳务纠纷,常常因为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甚至不懂)、社会阅历浅、不知如何争取等原因而得不到应有赔偿,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明知有合法的赔偿也不敢去争取。造成不敢去争取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怕惹麻烦。个别企业常采取欺骗、恐吓(有的甚至动用黑恶势力)等手段,迫使打工者自愿放弃;二是怕拖时间。如一起工伤案件,从工伤鉴定到劳动仲裁再到行政复议再到法院判决,前后需要大约半年时间;三是打不起官司,因为请律师要花一笔费用。其次是关于技能培训的问题。目前,发达地区的劳务市场广阔,基本上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同时又存在着“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怪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外出务工者在出门之前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全凭一股闯劲,或依靠亲戚朋友帮忙在外找事做,由于不懂技术,工作难找,即使找到了,也是一些粗活,工资较低。大凡在外“闯荡”过的人,都有一个深切的体会,那就是有知识、有技能的人在外好找工作。这就反映出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不管是外出培训,还是在职培训(有些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会将员工集中培训或送出去学习),对于打工者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环节,抓得好,可以有效促进务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就是关于“留守孩子”的成长问题。由于多方面原因,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的孩子不能随父母外出,不得不留守在家。这些孩子年纪小,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好时期,由于寄养在亲戚朋友家里,缺少父(母)爱和亲情,生活上缺乏关照、精神上缺少关怀、学习上缺乏管理,加之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一些人在社会不良影响下便成了“问题孩子”,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实,在外务工,最关心的问题还远不止以上所列举的这些,还有工资偏低、被克扣和拖欠,劳动条件差,享受公共服务少,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上学难,常陷入劳动合同陷阱等问题。 所幸的是,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更是让农民工享受到了期盼已久的待遇。 “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自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打工者的问题,首先要在思想和观念上进行转变。我们要视打工者为亲人,要承认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打工者无私的贡献,要将打工者所面临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掉,让打工者安心务工,让打工者为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伍』 外出务工,需要什么证件
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抄会保袭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原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严禁滥发流动就业证卡的紧急通知》、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停止执
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是搞好流动人口管理,掌握流动就业状况,开展流动就业管理服务的基础手段。要坚持在劳动力输出地发卡。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应反映外出前职业培训情况,反映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等信息。外来人员就业证应记录外来后培训、就业、缴纳及享受社会保险等情况。流动就业证卡应实行省内统一管理,防止重复发放”的规定。
也就是说,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
『陆』 如何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工作
一是要求各乡镇劳保所扎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和创业工作。提高劳保所工作人内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各容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家乡经济发展成果,发布家乡就业创业信息和政策,用乡情引导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情况专项调查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摸排,多渠道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先确保劳动者就业。三是大力宣传创业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在外我是打工者,回家争作创业者”的新观念,为广大返乡民工再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四是结合“三送”活动,深入社区农户了解外出务工者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就业愿望、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五是随时做好创业和技能提升培训准备,为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提供技术支持。
『柒』 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指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是农籍工人。
“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7)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扩展阅读: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进城务工人员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进城务工人员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2010年以来进城务工人员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进城务工人员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
『捌』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情况调查
8月上旬,根据市政协的安排,我们分赴上海市奉贤区、江苏南京、浙江玉环县等地,通过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外出务工人员面对面座谈、实地察看、组织慰问等形式,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的调查,初步了解、掌握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基本情况
南京是固镇县任桥镇农民经营牛羊肉的集中地。目前,固镇在南京经营牛羊肉的有70余户,户均用工20人,为家乡直接转移劳动力1000多人,固定销售摊位遍布南京八个区各大菜市场,日均销售额已达50余万元,取得了南京市近97%的牛羊肉批发份额,在江、浙、鲁、豫等省小有名气,叫响了“固镇牛羊肉”的品牌。牛羊肉销售市场在南京的火爆,使相当一部分经营户率先致富,并纷纷在南京购置了房产,从工作、生活等方面真正融入了南京。同时,也带动了家乡的肉牛、肉羊养殖业、屠宰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南京牛羊肉经营户之所以能立住脚,不断发展壮大,首先是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他们在县乡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建立了商会和党组织,成立了债务清偿协调小组等,使牛羊肉经营户们有了主心骨;其次是有一批乐于吃苦、吃亏的能人,由于他们的无私奉献,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团结凝聚了人心,形成了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三是南京的政策以及经营环境、社会环境等优越,使得他们如鱼得水。
上海市奉贤区是怀远县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方,约有近千人在那里打拼,他们当中大部分是经同乡介绍结伴而行,组织化程度较低,年龄基本在20—40岁之间,以初中毕业生为主。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和勤奋学习,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员已经成为熟练的操作工,有少数人员已成为技术骨干或进入了企业的管理层,月均工资收入1000元左右。在调查中了解到,他们对当地的政策、社会和生活环境比较适应,有一部分务工人员在那里成了家,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
浙江玉环是有名的制造业基地,也是外出务工人员云集的地方。固镇在玉环的务工人员有1000多人,主要是自发或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外出的,年龄基本在20--50岁之间,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劳动技能低,月工资收入因从事工种的技术含量、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不等,在最低工资保障线(560元)至1500元之间,平均在1100元左右。通过调查了解,大多数务工人员对工作、生活、收入以及权益保障等比较满意。
二、当地政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关政策
无论是上海、南京,还是浙江玉环,对外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使用等都十分关注,特别是在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方面政府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出台了相关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是:1、关注外来人员的工作、生活,维护合法权益的氛围比较浓厚。政府成立了针对外来人员管理、教育、维权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教育等,积极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注重借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全方位地宣传报道对外来人员进行科学管理、依法教育、维护权益方面的意义和经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变“外乡人”为“自家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减少了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言论和行为。如上海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改为人口调控发展办公室,变管理为服务。上海奉贤区政府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月租金50元的集体公寓,并在每个生活小区设立司法所,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南京对外来人员在办理户口、就业、经商办企业、经营公共娱乐场所等方面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的服务。玉环县政府也投资启动了“新民工程”,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差的问题,并通过开办普法夜校,增强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3、完善机制,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比如南京于2004年9月就制定出台了《关于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见》,为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玉环县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据调查了解,基本没有拖欠工资的现象。上海市于2005年4月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政策,要求企业必须为录用的员工每月交纳172元的综合保险金(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使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工人享有同等待遇。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南京市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目前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义务教育人数约2.55万人,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总数的65%。上海奉贤区和浙江玉环县政府合理配置资源,允许外地人开办民办学校,较好地解决了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此外,上述各地都积极动员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特别是南京市总工会在各级建立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服务站,维权工作开展的比较深入。
三、当前外出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各地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困难,以及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外来务工人员仍然处于城乡的边缘,特定的身份以及从事特定的职业,决定了他们仍然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工作、生活以及合法权益保障方面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我市目前的外出务工人员普遍存在着“三低、一差、一大”的特点。“三低”就是文化水平低、技术技能低、收入水平较当地低。“一差”就是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一技之长的务工人员,只能从事苦、脏、险、累的工作,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低。在生活条件方面,有技术、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务工人员基本上是租房居住,环境、条件稍好一些。但收入低的务工人员只能住简易房屋或工棚,卫生条件较差,基本没有业余娱乐生活。“一大”就是流动性大,有一部分务工人员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季节变化、用人单位不规范运作等诸多原因,经常更换工作单位,或进行季节性打工。
在调查中,务工人员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还不很规范。二是工资水平偏低,有相当一部分民工的工资接近最低保障线,虽然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不多,但加班补助费的差异很大。三是基本社会保险普遍缺失,只有少数企业经济效益较好、收入较高的人员参保。四是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情况依然存在。五是子女受义务教育权不能得到完全保障,即使有的子女是在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但因教学设施、教材配备等条件较差以及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很难保证。
四、对进一步保障外出、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设想
切实保护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特建议:
1、重视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事实证明,凡是有组织输出的务工人员,其合法权益基本上都能得到保障,“散兵游俑”往往是权益受到侵害的对象。因此,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有序化流动,真正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秩序、去向有档案、收入有保证、权益有保障。
2、加强输出前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在重视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对外出务工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生活常识等进行专门培训,以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遵纪守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使外出务工人员具备相应的综合素质,能够注意自身的良好形象,尽快养成适应当地环境的健康的生活习惯,会用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增强外出务工人员自主管理、维权的能力。一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是集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工作于一体的新型工会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工会组织实行跨地区双向管理、双向维权。通过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动员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在具备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临时党组织,做到只要有党员就有党的组织,使务工党员“离乡不离组织,流动不流失”。精心挑选能力强、威信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务工人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党组织成为务工人员与输出地、输入地、企业等联系的桥梁,成为务工人员的依靠和主心骨。
4、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加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稳步推进,来我市务工的外来人员将逐年增多,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法律、政策和制度环境势在必行。一是要把研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二是成立人口调控发展办公室,具体履行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能。建立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在认真调研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关于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见》,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
『玖』 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更期待未来的发展,大多数人有着自己创业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超过第一代农民工,对未来的人生轨道也有一定的规划,但是往往因为喜欢享受,总是离自己的预期目标很远。
与第一代农民工求生存为主不同,学技术成为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大多希望有一技之长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56.9%的第二代农民工认为打工是为了多挣钱,但也有高达62.6%的人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
由于第二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因此他们对文化精神生活也有着强烈的需求,很多人认为看电视、看报纸都只是较低层次的精神需求,但由于收入较低,他们只能选择比较廉价的文化消费方式。调查显示,31.2%的人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56.2%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能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
第二代农民工在选择工作时,非常关注“对人的尊重”,希望被他人尊重和被社会认可。调查中,第二代农民工对一些公司控制加班时间,进行人性化管理非常满意,认为这样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更大。
调查显示,尽管目前城市的管理、服务与青年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但仍有27.4%的人希望一直呆在城市参与城市建设和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广东省青年干部学院青年研究所所长谭建光认为,这说明第二代农民工内心对城市的认同感和渴望融入的心理,他们希望参与城市种种公共活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民工潮”兴起于改革开放初。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一个又一个躁动的身影,告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义无反顾地闯进陌生的城镇,汇聚成让人叹为观止的亿万农民工大军。一方面似乎是永远汹涌的“民工潮”,另一方面民工开始回流。2007年,湖南劳务输出达10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0%,近年,湖南各地纷纷对回乡创业者制订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和金融服务力度,提倡和鼓励“劳务湘军”回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湖南全省已有约30万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创办“回流型”企业3.3万多个,吸纳近120万农村劳动力。
80后农民工的生活逐渐被城市化,他们在穿着、饮食习惯、价值观念、谈吐、思维方式等方面逐渐与城市的孩子接近,城市的“向心力”日益增强,如何为他们提供就业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完善进城配套政策等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思考的课题。许许多多像万春水一样的老民工回乡后一去不还。取而代之的是小杰这样的年轻娃子。他们有文化,有想法,更加的不安分。这些80后民工的精彩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结果,那就是外出、赚钱、回乡、建房、再出来,已经不是民工们外出打工的唯一选择。人生的路,在农民工的脚下,越走越宽。
『拾』 如何开展好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工作
一是要求各乡镇劳保所扎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和创业工作。回提高劳保所答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各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家乡经济发展成果,发布家乡就业创业信息和政策,用乡情引导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情况专项调查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摸排,多渠道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先确保劳动者就业。三是大力宣传创业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在外我是打工者,回家争作创业者”的新观念,为广大返乡民工再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四是结合“三送”活动,深入社区农户了解外出务工者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就业愿望、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五是随时做好创业和技能提升培训准备,为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