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
(1)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怎么查询
在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系统查询系统可以查询,查询步骤如下:
1、打开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系统查询系统官网,如图所示:
(2)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证书丢失的补办材料: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许可证补办申请表或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2、A4纸打印的证书遗失原因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人员证书公示网站下载的原证书信息;
4、身份证复印件。
敬请注意:以上各项所需申请资料均需邮寄纸质版本。
邮寄地址:
总局许可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6866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1层
邮政编码:100029
⑶ 特种设备培训记录怎么做
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设备,培训结果,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要多久复审
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
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考核机构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三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
同时如果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4)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的不同规定: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怎么审验
第二十五条复持证人员制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第二十六条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中断未超过1年。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复审。
(5)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22条特种设备经营者证书应每四年审查一次。被许可人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原证书上签字盖章。
2年内无违规记录,且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审查期限。
考试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注销《特种设备经营者证书》。
跨地区作业的特种设备经营者,可以向所在发证机构申请复审。
⑹ 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怎么复审
第二十五条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1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第二十六条 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三)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中断未超过1年。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⑺ 特种设备监督叉车培训培训什么内容
有理论方面的,车子的原理,安全操作。法律法规。
实训方面就是,走T字型桩,半坡起步。
⑻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哪些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8)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记录扩展阅读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从业
1、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⑼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 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 审
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 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怎么做
做个表,包含以抄下内容就可以了: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培训内容:依照《_______________考核大纲》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
课时:共计________课时
参加人员:
培训老师:
培训结果: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