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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01 06:07:47

Ⅰ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申请招标从业人员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中第二条规定: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资格类考试里很常见,就是单位开具一个你从事什么专业,

Ⅱ 如何申报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申报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回,但因为“非
专职人答员”未能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通过“招标代理信用
应当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申报程序”
管理系统”申报成为专职人员后,方可领取“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已经成为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在通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并通过“招标代理信用管理系统”添加相关信息后,可以直接领取“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已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备齐以下材料,到省招标办领取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个人信用手
册。
1、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2、单位的“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3、领证人员的一寸照片一张。
四、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同时“个人信誉手册”。

Ⅲ 招标代理机构会参加培训吗

这个不一定,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仅会参加培训,而且本身会举办或者承办一些培训活动。

Ⅳ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培训什么

  1. 国家的是招标师,需要全国统考的,一个是招标代理员从业资格证,各省可能有差专别。

  2. 主要是属对专业资格的认定。

  3. 目前是各省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上网证。

  4. 在项目代理小组中的人员必须持有该证从事招标代理职业。对找工作非常有帮助。

Ⅳ 如何申报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申报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岗位培训考试合内格,但因为“容非 专职人员”未能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通过“招标代理信用 应当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申报程序” 管理系统”申报成为专职人员后,方可领取“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已经成为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在通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并通过“招标代理信用管理系统”添加相关信息后,可以直接领取“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已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备齐以下材料,到省招标办领取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个人信用手 册。
1、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2、单位的“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3、领证人员的一寸照片一张。

四、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同时“个人信誉手册”。

Ⅵ 急求园艺招标文件!

http://www.wlagri.com/upload/2006/05/20060530144851957195.doc

招标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CQNYCG-XX-2006-014
项目名称:重庆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重庆市农业局集中采购中心 制
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总则 5
1.概况 5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5
3.招标日程安排 7
4.投标费用 8
二、招标文件 8
5.招标文件的组成 8
6.招标文件的澄清 9
7.招标文件的修改 9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10.投标文件的内容 10
11.投标文件的要求 11
12.投标有效期 12
13.投标担保 12
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12
15.标前会(答疑会)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16.投标文件的密封 13
17.投标安排 13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4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4
20.开标 14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6
22.评标 16
23 过程的保密 17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17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 17
六、合同的授予及合同款支付 20
26.合同授予和拒绝 20
27.中标通知 20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1
29.合同款支付 21
第二章 文件格式 22
一、合同范本 23
二、投标文件格式 26
(一)唱标报告 26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27
(三)投 标 函 28
(四)投标人承诺函 29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0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七)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书 33
(九)投标资质文件 34
(十)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35
第三章 招标范围及合同分包情况 36
合同分包情况 38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况
本招标文件是针对重庆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制定。由于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分包较多,我们将招标文件分为两册,第一册为投标人须知等公共部分内容,第二册(即招标文件第三章)为合同分包内容。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第二册(即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各合同包内容。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其中,承担长期培训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资质。
(2)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3)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有相应数量的输出就业订单。
(4)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
(5)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能够在输出地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重庆市劳务办(阳光办)委托相关区县(自治县、市)劳务办(阳光办)会同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投标人的培训条件、培训规模、投标资质进行现场查看和审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加盖鲜章附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地处渝中区的投标人暂由市劳务办(阳光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出据审查书。
2.3 培训对象
重庆市籍16-45岁的农村劳动力。其中,1年以上长期培训对象原则上要求30岁以下(含30岁),初中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历以上。各类中职在校生不能作为本项目培训对象。鼓励招收农村移民、建卡贫困农民参加培训。
2.4 培训要求
(1)长期培训:培训时间1年以上,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确保1年以上。获得“两证”(毕业证或结业证、中级及以上劳动技能职业资格证)的学员视为合格,合格培训学员就业率95%以上,稳定就业1年以上;稳定就业1年加在校学习1年可按公安部门的规定为自愿农转非的学员办理户口转移相关手续。对参训学员实行学分制管理,可合并计算作为学历教育时间。在规定培训学历教育时间内完成学分的,发给毕业证书。暂未完成学分的,再保留1年学籍,1年后仍未修完学分的,发给结业证书。
(2)中期培训:培训时间3-6个月,获得“两证”(结业证、初级及以上劳动技能职业资格证)的学员视为合格,合格学员就业率达95%以上。
(3)短期培训:培训时间15天-3个月,学员获得结业证书,安置就业达85%以上。鼓励参训学员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2.5 政府补助
对参加培训的农民,根据培训时间、工种给予一定补助。对农村移民、建卡贫困户农民给予全额或者大额补助。
2.6 投标要求
(1)各投标人所投各合同包培训人数的总和不得超过投标人最大培训规模。
(2)各投标人所投各合同分包每工种培训人数不得超过投标人本工种最大培训规模。
(3)投标人所投各合同分包培训人数不得超过相应合同分包培训人数的1/3。
3.招标日程安排
3.1 2006年5月26日—2006年6月15日在重庆市农业局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6月19日8:30-17:30。2006年6月20日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分类统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农业局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2号11楼6号
联系人:柯楠 卢祎
联系电话:63872100 63872159 传真:63872150
3.3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6年6月21日9 时由监督机构监督,在重庆市农业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公开开标。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2号。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文件第一册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第二册按每合同包50元(大写:伍拾元整)计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优惠收取,中标人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0.5%优惠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在开标前3天可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或电话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对重要事件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1天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7.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或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作为解释的依据。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内容
10.1 唱标报告;
10.2 合同包报价明细表;
10.3 投标函;
10.4 投标人承诺函;
10.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7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8 投标人资格审查书;
10.9 投标人资质文件:
(1)培训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许可证(复印件);
(3)收费许可证(复印件)或物价部门认定的收费文件;
(4)业绩证明;
(5)输出就业订单;
(6)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10.10 联合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合作协议;
10.11 投标其他内容:
(1)培训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培训(办学)条件;
(3)培训后服务及其他承诺;
(4)培训计划(含大纲、教材、培训方案、授课教师、培训效果承诺、培训时间等):用文字、表格等形式说明或介绍。
以上材料请分合同包依序装订,放入统一发放的投标文件袋中。
11.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 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书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11.2 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1.3 投标文件的纸张使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
11.4 法定代表人应出席开标大会,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应出示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事先书面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整个培训期和学历教育期,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13.投标担保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本次投标不涉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15.标前会(答疑会)
15.1 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6项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6项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6项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7项规定执行。
15.2 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
16.1 投标文件的密封:按本须知第10项的顺序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均装入统一的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16.2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6套,一套正本,5套副本。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投标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超过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方有权不予接受。
17.投标安排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6月19日8:30-17:30。
2006年6月20日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分类统计。
开标时间:2006年6月21日9时。
17.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按明确的递交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17.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7项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7.3 投标期截止,招标人收到的单个合同包投标文件少于3件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改变该合同包招标方式。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项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19.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3)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19.4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0.开标
20.1 招标人于2006年6月21日在重庆市农业局二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几个投标人联合投标的,只做一个投标人认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
20.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开标时验核其合法身份。
20.3 按规定提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1项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和开标。
20.4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总则第20.2款规定;
(2)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
(3)经确认密封完好后,由开标组织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相关内容。
20.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案。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1.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投标人的成本价,并且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6)无论何时发现投标书中有明显缺项,即使已宣布中标,招标人也有权随时宣布有缺项单位为废标;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1.2 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的任何一部分被确认为废标,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
21.3 符合性审查后,单个合同包合格投标文件少于3件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改变该合同包招标方式。
22.评标
22.1 由招标人代表在财政局认可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确保招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2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5名,在财政局认可的专家库随机抽取的20名专家,共25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
22.3 本次招标活动全过程接受监察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3 过程的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确认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5.2 评分标准与办法:
(1)评标原则
A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B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
(2)评标程序
A 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B 对投标人报价高于平均报价25%和低于平均报价30%的报价视为恶意报价,作废标处理,评委将不再对其进行评分;
C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汇总全部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3)评标组织机构
A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B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5人,以及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20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25人。
C 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举产生。
(4)评标内容
序号 内 容 分值
A 投标报价 40
B 办学条件 30
C 培训后服务及其他 30
合计 100

A投标报价(0-40分,以30分为基准分进行加减)。以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每个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基本分基础上进行加减。
计算公式:得分=
B 培训(办学)条件(0-30分)
1、培训场所(指教室、住宿、膳食场所等):5分;
2、教学设施设备:5分;
3、实习训练基地:5分;
4、师资力量:5分;
5、培训计划(含大纲、教材、培训方案、时间等):10分。
C 培训后服务及其他(0-30分)
1、输出劳动力合同及数量(人):3分;
2、输出农村劳动力业绩:2分;
3、办学资质认证:2分
4、对招收学员的优惠条件:10分;
5、学员就业工资收入报酬及保障:5分;
6、市级以上达标或重点中职学校:2分;
7、地属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内的学校:2分;
8、市级以上贫困区县学校:2分:
9、现有“阳光工程”、移民、扶贫定点学校:2分。
25.3 定标办法
(1)按以上评标办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2)定标委员会依培训数量及地域分布等情况,依序确定各合同包中标人。如果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中标人。
(3)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市政府授牌的扶贫、移民培训基地优先。
六、合同的授予及合同款支付
26.合同授予和拒绝
26.1 本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5.3项所确定的中标人。
26.2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经评审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但必须是:①投标文件无效;②评标后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做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27.中标通知
27.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15个工作日前确定。
27.2招标结果在重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农村劳务信息网(http://www.cqlabour.gov.cn)上公示3天。各投标人于2006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网查询。若有疑问,及时与重庆市农业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27.3 经公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合同。
28.2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8.1项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履约担保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9.合同款支付
29.1 合同履行完成、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集中采购付款方式付款。

第二章 文件格式

一、合同范本
一、定义
(一)甲方: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移民局。
(二)乙方:中标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培训机构。
(三)丙方:项目管理区县(自治县、市)相应部门。
(四)合同金额是指甲方根据招标确定的培训费用总额,包括培训学员自缴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政府全额补助的培训学员即无培训学员自缴部分。受训学员自缴部分由乙方按投标承诺收取标准向受训学员收取,但总额不能超过培训总费用。
(五)合同是指通过招标由甲方、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六)合同项目是指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培训的农村劳动力。
二、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
培训工种(岗位):
培训目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培训数量:
培训价款:(培训费用总额,包括培训学员自缴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乙方必须遵守中标培训价,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培训完成时间:
(二)培训学员数量、质量、输出数量和中标方的各项承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培训、输出的人数、输出就业率、就业收入报酬、优惠条件等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按乙方投标时承诺共同签定。培训机构根据“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输出”的原则组织培训、搞好输出就业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有关移民、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项目及资金管理的规定组织培训。
(四)培训移民、扶贫学员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五)甲方授权丙方会同区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验收,并进行资金结算。
三、合同价格
按中标报价确定合同的培训价格。扶贫部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四、验收
乙方完成合同要求,将规定材料报送丙方,由丙方组织验收,丙方按照移民、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五、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二)本合同培训价格由受训学员缴费和财政专项补助两项组成,政府全额补助的培训学员即无培训学员自缴部分。
(三) 甲方在招标合同签订后商财政等市级有关部门下达资金预算到丙方区县,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据实结算。
(四)付款方式:丙方验收合格后,在1个月内按财政或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和付款程序及时转帐。对承担长期培训任务的投标人给予适当预付资金。长期、中期培训合格率95%以上,按培训学员人数的100%结算补助,合格率低于95%的,按培训合格的实际人数结算补助。短期按培训结业的实际人数结算,就业率达不到85%的,按实际就业人数结算补助金额。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3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签订的合同约定。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重庆市农业局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2号
电 话:63872159
传 真:63872150
委托代理人:

二、投标文件格式
(一)唱标报告
招标项目:
投标单位名称:
合同
包号 培训工种名称 培训数量(人) 输出数量(人) 培训费用单价(元/人) 培训时间及学时 备注
总数 移民 扶贫 普通
小写 ( )天( )学时
大写
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法人(签名): 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表中“合同包号”指第三章对应的各合同包序号。
2、长期、中期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短期培训费用只填写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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