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 )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A3个月 B半年 C一年
B每半年一次
⑵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公共场所及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对于员工的消防培训及演练至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
⑶ 新消防法规定的 人员密集场所有什么具体范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3.15条文解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考虑公安消防部队在现役体制、器材装备、训练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救援中的突出作用,新《消防法》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必要的保障措施,与98年《消防法》相比,主要体现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赶赴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调集的消防装备和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运输。
《消防法》还规定,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医疗、抚恤资金。
⑷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多久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⑸ 新消防法规定的 人员密集场所有什么具体范围
《建筑设抄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3.15条文解释
本条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哪些内容
第十三条 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版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权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三)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⑺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这个在正对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专职兼职消防员每月不少于1次。
⑻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每月应进行消防系统试验演练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