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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培训包括

发布时间:2021-01-14 04:05:59

Ⅰ 入职前培训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建立

现实困惑

薛某应聘到一家电子厂工作。在上岗工作之前,工厂要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3个月的培训。工厂负责人对薛某说,培训期间不算正式员工,每个人每个月只有800元的生活费。等到培训期满后,工厂会根据每个人的不同表现,决定是否录用他。那么,入职前的培训算不算建立了劳动关系呢?

律师答疑

职业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工厂负责人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薛某从第一天参加培训起就与工厂建立了劳动关系,是该厂的一名员工,应享受与所有其他员工一样的待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第一款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Ⅱ 劳动法规定企业新员工入职具体培训哪些内容,各自需要培训多少课时需要具体的培训流程,谢谢

你好!1:人事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就可以,服从调遣要看你劳动合同所签订的岗位是什么回,岗位改变答等于要改变劳动合同。
2:你的试用期签一年劳动合同只能一个月,试用期间双方都可提出辞职,一进单位就是正式员工,只是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3:试用期单位要证实员工是不适合工种才能要求离职。
4:培训费用是指公司派遣员工接收外面的培训费用,有培训费用的可约定员工的服务期,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的可赔偿单位不高于培训的费用。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Ⅲ 新员工入职承诺书这样写符合劳动法吗

有如下意见
第二条2、 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这一条太绝对了,违反法律法规的指令肯定有权拒绝的。
员工入职承诺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还是比较有法律水平。
员工入职承诺书最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写写入劳动合同。

Ⅳ 劳动法规定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培训期内是有工资的。培训期短的只有一两天,不会区别对待。若培训期较长,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入职培训期间为试用期,则工资不得低于本人正式工资的80%。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培训包括扩展阅读:

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

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Ⅳ 公司试用期6个月(劳动法规定最长时间)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未通过,转正考试再考还没过怎么办。

《中来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自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Ⅵ 和公司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违反劳动法还有效吗

公司培训协议违来反劳动法是有效自的。通常情况大部分的公司会约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结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6)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培训包括扩展阅读:

公司培训期间的基本规定:

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工资是原本就应当发放的。培训赔偿的最高额仅仅限于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不存在5倍的说法,也不存在还要加上培训期间工资的说法。

工资是你作为员工本应获得的,即使不给你进行培训,也是应当照常发放工资的,不存在说是专为培训才产生工资。

Ⅶ 入职培训算是劳动法规定的培训吗

一般来说,从内涵上看,专项培训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专,上岗前关于属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工作,这个培训就是通常所指的专项培训。

Ⅷ 入职培训算是劳动法规定的培训吗

普通的培训。不属于复专项培制训。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Ⅸ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9)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培训包括扩展阅读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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