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GMP上岗证怎么考取的
报考条件 :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或相当学历)文化程度.。
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业知识和各岗位操作职能。质量检验人员统一采用《广东省药品检验标准操作培训教材》。
2、考核形式
(1)药品检验专业基础理论培训可根据各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水平,采取自行组织或自学的方法进行,考试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
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以常用的基本操作为主,选择1-2个操作项目进行实际操作来评定检验人员的标准操作及实验结果处理。
(2)经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未通过其中任何一项者当年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企业调离本岗位。
(3)除质量检验人员外,其他各级岗位人员可结合各生产企业实际,由各生产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市医药培训中心报省医药教育中心备案.。
报名需提交材料 :《岗位培训考核登记表》一份,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毕退回),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黑白、彩色相片各2张,除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其余不须参加统一考核的人员,单位须提供培训,考核的相关材料。
经考核合格者统一由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报省医药教育中心核发GMP岗位证书,作为GMP认证的条件之一。
(1)GMP人员培训包括扩展阅读:
GMP的认证
根据新版GMP相关要求,不少药品生产企业的改造和认证工作时间趋紧。
在“其他类别药品”中,固体制剂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常用的固体剂型有散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滴丸剂、膜剂等,在药物制剂中约占70 %。
因此,随着新版GMP认证最后期限日益临近,留给相关企业的过渡期其实已经不多。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和相关工作开展,规避认证工作“堵车”问题,不少企业将其完成新版GMP改造和认证的工作提前至半年以上,这也是有关部门所鼓励的。
② 哪些员工需要gmp培训
所有来与GMP相关的岗位都需要参加GMP培训。和源GMP有关的岗位包括生产现场打扫卫生的保洁员、整个生产工艺中所有的操作工、仓库、采购、销售、QA、QC、设备、厂房维护的人员等等,我可能没说全,但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③ 我国的GMP主要内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药品质量和生产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目的是确
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
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三条 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某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
特殊要求,以附录的形式发布并根据情况随时修订。
第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创新或改进的方法,达到不低于
本规范规定的质量保证水平。
第五条 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 本规范执行的基础是诚实守信,执行过程中的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都是对本规范的严重背离。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
效和质量可控的听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放的全
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
和质量标准,并避免让患者承受安全、疗效和质量的风险。
第八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
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 企业必须建立涵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质量控制(QC)
的全面的质量保证(QA)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质量保证系统,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条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是指为确保产品符合预定用途所需质量要求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的质量保证系统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GMP的要求:
(二)明确规定生产和质量控制活动,并实施GMP;
(三)明确管理职责;
(四)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
(六)确保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只有经产品放行责任人确认,每批药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定要求后,产品方可发放销售;
(九)有适当的措施保证贮存、发放和随后的各种处理过程中,药品质量在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十)制订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三节 GMP
第十三条 GMP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它是确保药品生产持续稳定符合预定的用途、 符合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一系列活动。 GMP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明确规定所有的药品生产工艺,并能通过系统回顾历史情况证明所有的生产工艺能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和预定用途的药品;
(二)关键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已配备GMP必需的所有资源,包括:
1.具有适当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
2.足够的厂房和场所;
3.适当的设备和维修保障:
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
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使用清晰准确的文字,制订相关设施,的操作说明和操作规程;
(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生产全过程有手工或仪器的记录,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所要求的所有步骤均已完成,产品数量和质量符合预期要求,重大偏差经过调查并有完整记录;
(七)药品生产、发放的所有记录妥善保存,查阅方便,可追溯每一批药品的全过程;
(八)尽可能降低药品发放的质量风险:
(九)具有有效的药品召回系统,可召回任何一批已发放销售的产品:
(十)审查上市药品的投诉,调查导致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质量缺陷。
第四节 质量控制
第十四条 质量控制是GMP的一部分,涉及取样、质量标准、检验;同时也涉及组织机构、文件以及物料或药品的放行程序,它确保完成必要及相关的检验,确保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方可投入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方可发放销售。
第十五条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应配备适当的设施、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二)应有经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查和检验,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符合GMP的要求;
(三)由质量控制部门批准的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抽样;
(四)检验方法应经过验证;
(五)应有手工或记录仪完成的各种记录,表明所需的取样、检查、检验均己完成,各种偏差均经过调查并有完整的记录:
(六)成品的活性成分符合药品注册批准所规定的定性、定量要求,达到规定的纯度标准,成品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包装并己正确贴签:
(七)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包括对相关生产文件和记录的检查以及对偏差的评估;
(八)只有经产品放行责任人审核、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成品方可放行:
(九)原辅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与最终包装相同:
(十)制订、验证和实施所有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容器上的标识正确无误,确保监测产品的稳定性,参与产品质量投诉的调查等。所有这些活动都应按照批准的书面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节 质量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质量风险管理是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质量风险的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运用时可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
第十七条 应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最终与保护患者的
目标相关联。
第十八条 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努力的程度、形式和文件应与风险的级别相
适应。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保持良好的质量保证系统,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管理和各项操作,应明文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所有人员应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GMP基本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均应独立于其它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和事务,应负责审核
所有与GMP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不得委托给其它部门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不同岗位的人员均应有详细的书面工作职责,并有相应的职权,
其职能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代理人。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过多,以
免导致质量风险。岗位的职责不得有空缺,重叠的职责应有明确的解释。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
产品放行责任人。关键人员应为企业的全职人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产品放行责任人可以兼任。在大型企业中,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职能可以委托给本部门其它有适当资质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为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确保企业按照GMP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不得干扰和妨碍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五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生产管理负责人的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学历,至少具有三年从事药品生产的实践经验,并至少经过一年药品生产管理的实践培训。如有三年从事药品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则从事药品生产的实践期限可以减少一年半。
(二)生产管理负责人一般有下列职责:
1.确保药品按书面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2.确保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
3.批准并确保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4.确保生产记录经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名后,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5.检查本部门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6.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7.协助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
8.确保本部门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安排。
第二十六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学历,至少具有五年药品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定性、定量分析以及与药品质量保证相关的检验和检查工作,并至少经过一年药品质量管理的实践培训。
(二)质量管理负责人一般有下列职责:
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评价各种批记录;
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它质量管理规程;
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8.检查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
10.确保完成自检;
11.批准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
12.确保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13.确保完成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安排。
第二十七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质量职责:
(一)批准和修订书面操作规程和文件;
(二)批准产品的生产工艺规程;
(三)监控厂区卫生:
(四)确保关键设备和仪表经过校准并在校准有效期内;
(五)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六)确保企业所有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
调整培训安排;
(七)批准和监督受托生产企业;
(八)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九)保存记录;
(十)监控GMP执行状况;
(十—)为监控某些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而进行检查、调查和取样。
第二十八条产品放行责任人
(一)产品放行责任人的资质
产品放行责任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如:医学、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制剂学、药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中药学等)大学本科的学历,至少具有五年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二)产品放行责任人应至少接受所有相关专业基础学科(如: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制剂学、微生物学、生药学等)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并至少经过半年与药品放行有关的实践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产品放行责任人应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证明其已接受了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培训。
(三)产品放行责任人有下列职责:
1.必须保证每批放行药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在任何情况下,产品放行责任人必须在药品放行前以文件形式(如放行证书)做出对上述第1条的保证,并在产品放行记录上及时记录,以供查阅,该产品放行记录应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四)产品放行责任人通常应为质量管理负责人;如企业有一名以上的产品放行责任人,则产品放行责任人应遵从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安排,其职能只可委托给同一企业内其它产品放行责任人。
(五)应制订书面规程确保产品放行责任人的独立性,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其它人员不得干扰产品放行责任人独立履行职责。
第三节 培训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管理的工作,培训应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予保存。
第三十条 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与每个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GMP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培训外,还应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培训和继续培训,继续培训的实际效果应定期评估。
第三十一条 高污染风险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工作的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 在培训过程中,应对质量保证的概念以及所有有利于理解和执行质量保证的措施充分进行讨论。
第四节 人员卫生
第三十三条 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的污染风险。
第三十四条 为满足企业的各种需要,应建立详细的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包括
与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相关的操作规程。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的每个工作人员应正确理解相关的卫生操作规程,并通过管理手段确保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保持人员良好的健康状况,并有健康档案。所有
人员在招聘时均应接受体检。初次体检后,应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健康状况安排体检。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传染病或体表有伤口的人员从事直接
接触药品或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生产。
第三十七条 应限制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不
可避免时,应事先告知有关情况,尤其是有关个人卫生和穿着工作服的要求,并提供指导。
第三十八条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穿着工作服。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
穿戴方式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适应。
第三十九条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第四十条 生产区、仓储区应禁止抽烟和饮食,或存放食品、饮料、烟草和个
人使用的药品等杂物和非生产性物品。
第四十一条 操作人员应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
和设备表面。
第四十二条 员工应正确洗手、更衣。
④ 简述我国GMP规定机构和人员的整体要求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
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
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
10.确保完成自检;
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
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六)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
(七)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八)保存记录;
(九)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
(十)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第二十五条质量受权人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第三节培训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第二十七条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第二十八条高风险操作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
第四节人员卫生
第二十九条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第三十条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与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相关的内容。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的人员应当正确理解相关的人员卫生操作规程。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第三十三条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进行指导。
第三十四条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第三十五条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第三十六条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第三十七条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⑤ 我想知道GMP的培训内容
一、GMP知识问答(112条)
(一)基础知识
1、GMP的名词来源和中文含意是什么?
2、GMP的中心指导思想是什么?
3、GMP和TQC有什么不同?
4、QA和QC有什么区别?
5、GMP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6、GMP共分几章几条?
7、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8、为什么讲GMP文件是对员工培训的教材?
9、为什么GMP文件需规定批准日期和执行日期?
10、发放GMP文件和回收过时文件应注意什么?
11、GMP三大目标要素是什么?
12、什么叫SMP,它包括哪些内容?
13、什么叫SOP,它包括哪些内容?
14、什么叫SOR,它包括哪些内容?
15、如何进行GMP自查?
16、现行GMP文件如何分类?
(二)洁净知识
17、GMP对药品生产环境、区域有何要求?
18、洁净区表面应符合哪些要求?
19、洁净区的光照度应为多少?
20、洁净区分几个级别?
21、不同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为多少?
22、进入洁净区的空气如何净化?
23、洁净室的温度、湿度有哪些要求?
24、洁净区的管理有何要求?
(三)物料管理
25、辅料及包装材料取样时对环境有何要求?
26、物料在贮存过程中有何要求?
27、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的保管、领用的要求是什么?
28、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哪些内容?印制、发放、使用时有何规定?
29、仓库里物料管理有几种状态标志?
30、不合格包装材料如何处理?
31、为什么讲供应商的管理是GMP的重要内容之一?
32、按GMP要求,库房应采取哪五防设施?
33、什么是药品内包装?
34、药品包装材料分几类?
(四)生产管理
35、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标准操作规程(SOP)主要内容是什么?
36、批生产记录的内容是什么?
37、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是什么?
38、填写批生产记录时的要求是什么?保存多长时间?
39、生产操作过程中怎样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
40、批包装记录的内容是什么?
41、如何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是什么?
42、批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43、中药材炮制加工的方法有哪些?
44、中药炮制的目的是什么?
45、哪些文件作为批生产记录的附件审核,归档?
46、批生产记录是否包括原辅材料与包装材料检验记录?
47、生产中物料平衡超过限度如何处理?
48、制药工艺用水有什么要求?
49、纯化水和注射用水日常部分检测项目是什么?
50、注射用水储存时注意什么?
(五)卫生管理
51、厂区环境的卫生要求是什么?
52、一般生产区卫生要求是什么?
53、一般生产区的工艺卫生要求是什么?
54、生产人员卫生要求是什么?
55、对生产区工作服卫生要求是什么?
56、厂房、设备、容器应按什么要求制订清洁规程?
57、选择消毒剂时注意什么?
(六)验证
58、药品生产验证包括哪些内容?
59、验证文件内容有哪些?
60、制药设备验证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61、空气净化系统验证方案内容有哪些?
62、什么叫再验证?
(七)设备维护
63、安全生产八字方针是什么?
64、设备润滑的“五定”是什么?
65、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是什么?
66、设备操作的“五项纪律”是什么?
67、设备使用维护工作的“三好”、“四会”指的是什么?
68、疏水阀的作用是什么?安装疏水阀为什么要装旁通阀?什么时候用它?
69、影响企业的能源利用率的因素是哪些?
70、制药设备应符合什么要求?
71、制药设备所用不锈钢的材质有哪些?
72、为什么说计量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73、什么叫在线清洗?
74、什么叫在线灭菌?
75、设备管道如何涂色?
(八)质量管理
76、质量管理部门的归属,其负责人有何要求?
77、质量检验与质量监督有何区别?
78、质量保证部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79、质监员与化验员有何区别?
80、进厂中药材如何取样?
81、原料与辅料如何取样?
82、生产质量事故分哪两类?
83、事故的“三不放过”指的是什么?
84、企业的内控标准为什么高于法定标准?
85、用户投诉分几类?
(九)销售管理
86、成品销售记录包含什么项目?
87、销售记录保存期多长时间?
88、药品退货回收记录包含什么内容?
89、因质量原因退货怎样处理?
90、销售人员能代销别的企业产品吗?
(十)与GMP相关的药品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
91、什么叫GSP、GLP、GCP、GAP?
92、什么叫OTC?
93、药品有哪些特殊性?
94、药品管理法共几章几条,何时施行?
95、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
96、我国新中药分几类?如何划分?
97、我国新药(西药)分几类?如何划分?
98、生产新药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99、未经过GMP认证能仿制药品吗?
100、仿制药品有什么要求?
101、新药保护期怎样规定?
102、中药保护品种和新药保护是否一样?
103、药粉细度的分级标准
104、药典所用药筛与制粉细度换算
105、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英文缩写
106、不同水温的摄氏度表示(℃)
10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108、假药
109、劣药
110、非处方药
111、处方药
112、中成药
二、一般常识
1、洁净厂房与设施
2、工艺用水
3、中药材的炮制加工与贮存
4、GMP实施与质量管理
三、GMP术语名词解释
1、药品 2、GMP 3、物料 4、批号 5、特验 6、批生产记录 7、物料平衡 8、标准操作规程 9、生产工艺规程 10、工艺用水 11、纯化水 12、注射用水 13、饮用水 14、洁净室(区) 15、验证 16、批 17、洁净厂房 18、污染 19、气闸室(缓冲区) 20、技术夹层 21、层流 22、乱流 23、无菌室 24、空气净化 25、净化 26、非无菌制剂 27、无菌制剂 28、无菌 29、灭菌 30、控制点 31、有效期 32、质量 33、质量保证 34、质量控制 35、质量管理 36、质保体系 37、FO值 38、洁净工作服 39、静态测试 40、动态测试 41、文件 42、状态标志
以上由东莞凌展净化为您解答
⑥ 什么是GMP培训
首先,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的缩写,工业上成为“良好的生产规范”,是对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要求,按照这些要求,可以确保生产出来的东西符合预期要求。这些要求从生产的源头开始(原辅材料),涵盖生产过程,环境控制,人员控制直到销售之后的投诉和召回。这个规范要求,根据客户投诉,生产企业可以追查到生产批记录,并从批记录追查到生产人员和当时生产的情况,从而判断是在生产环节出现质量问题还是在运输过程出现问题。
由于实施这个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一般企业都没有强制要求,中国国内只有药品的生产是强制要求按照GMP实施的,中国的GMP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目前是98年修订版,在药监局网页有。不过新版的GMP就要颁布了,新版的GMP将国内要求跟欧盟等发达国家拉平,也会大大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入门门槛。
关于GMP的培训,是对这个管理理念的培训,GMP的理念是:质量是生产出来,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意思是说:当完成产品的最后一道工序时,产品的质量已经形成了,这个质量不会随着检验仪器和检验人员而改变,你的检验仪器再好,也只能发现缺陷,不能纠正缺陷。甚至由于一般取样都是抽样,有个概率问题,检验合格只能说明你所抽取的样品都是合格的,不能确保所有产品都合格。那么要获得好的产品,最重要的是严格把关生产的每个工序,说的极端一些,如果生产工序的设计合理,而且执行有效,最终的检验就变成了一种浪费。
⑦ GMP培训对象包括哪些
这太多了,所有需要执行GMP的人员都应当接受GMP培训。
⑧ gmp培训的目的
“GMP”是英文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这个培训的目的肯定就是让所有人知道这是个什么,有哪些是在工作中需要严格防范的,哪些是要按照要求做的,哪些是要注意的,哪些是要在做的过程中留心的,哪些是不太重要但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如果每个员工都能够按照这样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产品的次品率会降低,管理人员也会省很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