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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农村中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转训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1-01-11 10:58:37

⑴ 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可以取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吗

如果你是师范专业,发的是合格证,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否则的话,必须参加正常的教师资格证考试。

⑵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是按程序要求上传,并带原件到现场确认点)。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⑶ 辽宁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成绩怎么导出

首先骨干教师培训是为了进一步加大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内师迅速成长,从而造就一支德容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其次成绩导出你随时关注中国教师教育网,会及时的让你了解骨干教师培训成绩。

⑷ 辽宁省对乡村教师从教二十年有什么政策

本报讯(记者刘勇、毕玉才)旨在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的专《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属划实施方案》日前正式下发,将在工资、编制、职称评聘、表彰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为长期稳定乡村优秀教师队伍,《实施方案》要求辽宁省各市、县(市、区)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保障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各级编制部门在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中要向乡村学校尤其是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倾斜,依据学校边远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政策。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同时,职称(职务)评聘也将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此外,辽宁将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将建立不少于100个乡村教师“影子”培训基地学校,组建1000名乡村教师导师团队,重点选拔培训1万名乡村骨干教师。

⑸ 辽宁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评聘条件

我在县城已经
一级教师已经接近二十年了但是依然没有进入到高级职称而且本人函授大本毕业十年了可否直接进入高级职称

⑹ 辽宁小学教师晋级中学高级条件

沈阳市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根据《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特制定“沈阳市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组织机构
1、沈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资格证书的管理。
2、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资格证书的管理。

二、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1、政治思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5、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面试和试讲。考查结果,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
6、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领取有关资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三门课程考试成绩证书(非师范类);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实践证明材料;
(9)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在规定限期内提供上述材料。

五、时间安排
今年3---6月份,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对社会人员具备认定条件者,在11月5日至11月15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12月下旬认定结束。

六、几点说明
1、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地点:沈阳市教育学院办公楼六楼(东陵区文萃路55号),报名时间200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联系电话:23922217、23922083,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2006年9月中旬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2、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与沈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参加报名和测试。联系电话:22714172,22712407,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3、体检在区、县(市)中小学保健所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者,请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到户籍或任职学校所在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
(1)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沈阳市教育研究室;地址:和平区民族街61巷1号;联系电话:23514799;联系人:朴老师。
(2)铁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铁西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铁西区沈辽东路81号;联系电话:25901745;联系人:王老师。
(3)皇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皇姑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皇姑区庐山路10号;联系电话:86847393;联系人:刘老师。
(4)沈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沈河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沈河区热闹路104-2号;联系电话:24123719;联系人:金老师。
(5)和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和平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和平区云集街32号;联系电话:23865648;联系人:谭老师。
(6)大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大东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大东区小什字街2号;联系电话:24311292-823;联系人:马老师。
(7)苏家屯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苏家屯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联系电话:89815053;联系人:张老师。
(8)新城子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新城子区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地址:新城子区贵州路28号;联系电话:89607211;联系人:刘老师
(9)东陵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东陵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东陵区文化东路20号;联系电话:2403;联系人:赵老师。
(10)于洪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于洪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于洪区黄海路61号;联系电话:25833439;联系人:刘老师。
(11)新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新民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38号;联系电话:87852501;联系人:吴老师。
(12)辽中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辽中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辽中县政府路132号;联系电话:87882696;联系人:邢老师。
(13)康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康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康平镇中心路43号;联系电话:87338030;联系人:袁老师。
(14)法库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法库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122492;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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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2016辽宁还招特岗教师吗

2016辽宁还招特岗教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
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指乡村包括乡中心区、村庄,所指教师为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我省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解决我省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打破制约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障碍。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措施
(一)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抓手,多措并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1.继续大力实施“特岗计划”。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提高村小学、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加大音体美等学科“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特岗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两年,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服务期满四年,无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岗教师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纳入“特岗计划”的毕业生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教师总体超编的地区可待编安置特岗教师。各市、县(市、区)要切实保障特岗教师的待遇及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各市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统筹指导下,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由省内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力争使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
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各市、县(市、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入开展,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乡村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交流轮岗年限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研究确定。在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中,要将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重要的评选标准之一。(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
4.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省教育厅要定期组织“送教下乡”活动,各市、县(市、区)优质学校要定点帮扶本区域内一所或多所乡村学校,省、市教学名师工作室组成成员要有乡村教师代表。通过优质学校的帮扶和教学名师的言传身教,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以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为核心,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使乡村优秀教师长期从教。
1.依法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各市、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保障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政策,确定对乡村教师尤其是老少边穷岛地区教师的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省财政将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综合奖补政策。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加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各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2.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市、县(市、区)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于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各级编制部门在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中要向乡村学校尤其是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倾斜。县级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编制总量内,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规模变化、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情况,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增减相抵的原则,统筹使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编委办、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3.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上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对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上从教30年以上、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能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可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4.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省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县(市、区)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各级政府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三)以实施我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1.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要统筹规划,研究制定《辽宁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5—2020年)》,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到2020年,通过“乡村教师走出来、名优教师走下去、网络空间联起来”等培训研修方式,构建省、市、县(市、区)、学区、学校五级联动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对全省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加强市、县(市、区)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不少于100个乡村教师“影子”培训基地学校,组建1000名乡村教师导师团队,重点选拔培训10000名乡村骨干教师,打造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要把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17年底前完成对每名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师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2.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改革工作。省教育厅要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加入国家的改革试点范围,按照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建立体系完整、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强化申请认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查,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对乡村教师入职后的工作考核和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促进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3.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加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乡村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乡村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各市政府、省教育厅)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省、市有关部门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基层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各市政府要制订实施细则,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地区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于2015年底前,将本市的实施细则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⑻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
《意见》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将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对农村教师适当倾斜。要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要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意见》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要求各省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平稳过渡,稳慎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⑼ 我想参加明年辽宁省的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请问是不是一定要买教材啊 光做题可以吗

教师资格考试就是60分万岁,所以你要是没有太高的要求,可以不看书,但是,版如果你只做一两套权题,不背不记大题的话,那肯定是不可能过的,尤其是教育心理学。所以建议,在网上找各地的教师资格考试真题,一定要多做真题,大题一定要仔细背,也可以在网上找一些教育心理学的重点,仔细背一下。
我是非师范的,考前要求培训,所以买了书(书是自己去买的,我们学校门口有个旧书店,买的盗版,两本32),上了N节课,书也没怎么看,就上课的时候仔细听了一下教育心理学,画了下重点,考前做了N套真题,两门都考了64,刚过,嘿嘿~

⑽ 业务技能培训的转训计划应包含哪儿些内容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为促进广大教师更快地融入课改的大潮中去,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逐步完善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尽快提高教师专业化的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良性发展,特别制定本计划。新一轮基础课程较之原有课程在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有大的突破和创新,要更好地适应这样的状况,必须打破多年来所形成的教学方式和行为,对自己进行重新的认识和定位,改变以往习惯模式,掌握进行课程开发的技术。基于这样认识,本学期的教师业务学习突出理清进行课程改革的思路,以促进教师群体以更有效的方法打破思想禁锢,加快课程改革的步伐。

二、学习目标:

结合课程目标提出的要求,以转变教学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为目的。通过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促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用新课标的理念指导教学工作,使全体教师目标明确,立足课改,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形成新型教学观,加快教育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学习内容:

1、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2、训练必备的教学基本功,提高大众 基本专业技能。

3、各学科专业知识,创造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4、各教育教学刊物的文章,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结合工作空间实际撰写论文,积极投搞。

5、体现新课标理念和课程改革精神的课堂教学,缀经验交流,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

6、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

四、学习重点:

(一)各学科新课程标准

1、教师角色的定位

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转变教师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强调学生的自主性,重在启发,贵在引导,妙在点拨,巧在如何帮助学生设计正确的学习思路,选择正确的学习方法,让学生有自己的空间去探索、合作、体验、创造,完成各种教学活动才能使学生迅速腾飞。教师始终不能忽视自己的角色定位,适时点拨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他们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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