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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00:08:12

A.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确保年度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修编,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和规划实施评价,与规划修编相配套的10个专题研究成果已通过验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等各项专项规划;《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编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伊犁河谷地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示范区先行启动9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土资源部已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书已上报审查;《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2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达了计划,其中22个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9042.4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顷,下达预算总额1.26亿元;续建项目8个,下达资金5616万元。2006年有4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国家库,其中24个项目国土资源部已备案;2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自治区库,项目初步设计、预算书已编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积极安排对田、渠、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我区阜康市、阿勒泰市、叶城县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目前,3个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86个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乌鲁木齐、伊宁、昌吉、库尔勒4个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目前,86个县(市)和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均已完成测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专门组织工作组赴伊犁、昌吉、阿克苏、克孜勒苏州4地(州)的12个县(市),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共发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保护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别于4月28日、5月1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半年,共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能力。我厅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的摸底调查,目前,对受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已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加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了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2006年自治区出资安排的12个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已开展野外工作,计划投资240万元;国家、自治区出资安排的8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计划投资2150万元。

(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上半年,先后为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等6个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服务。为了加快铁路征地拆迁工作,5月13日,我们在奎屯市专门召开了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项目的征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正在进行。为保证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还建立了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上半年,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27宗,预审总面积1.02万公顷;审批建设用地68件,批准面积5765.06公顷;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了自治区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国有土地1584宗,面积607.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14亿元。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拟订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现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2006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自治区地勘单位到周边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厅现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贴息办法》,吸引内地省区的地勘队伍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区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调查报告和2006年度找矿项目监审计划的编写工作,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胡吉汉·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区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带领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48个县(市)、51个矿山及准东煤田7家单位12个煤矿勘查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矿山3052个,查处无证采矿9起、侵权越界开采矿山1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5个,取缔非法采矿点30个,注销采矿许可证61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779.38万元,罚没款29.56万元,没收矿石6万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0个矿山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认真开展矿山年检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合格矿山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采用落后采煤方式、回采率低的矿山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上半年,共审批探矿权602个,批准勘查面积1.45万平方千米,预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审批采矿权282个;审查通过采矿权评估报告65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8份,合同价款1.27亿元。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21日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会议上,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同志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厅领导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按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为提高矿业权审批透明度,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自2005年以来,我厅已组织6次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委托评估单位活动,共委托评估项目345个。同时,连续两年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对16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约2504 万元。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务审计监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我厅原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春明经济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强化对厅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和轮岗交流制度。同时,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八)扎实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标准编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法制新疆”网站“百姓与法”栏目公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选派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的工作规划》。对12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成立,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根据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已选择3个县(市)进行了试点,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三是积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实行了听证;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均进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来访435人次,处理各类土地草场纠纷7件,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九)基础业务建设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自治区新一轮土地调查各县市基础图件的调查、30条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权属审查以及16个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备案储量报告163份,评审批复压覆储量评估报告13份,完成储量检测核查报告209份、储量登记190件。三是测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萨克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已出版发行。完成了自治区第二期11个地(州、市)测量标志普查验收工作,参与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有关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个地(州、市)安排实施了1∶1万基础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重微观、轻宏观,工作监督和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动应付、效率低,文电质量不高、处室领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务性工作、轻业务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

三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

四是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建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开4个现场会

即: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现场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

(二)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

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勘查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测绘、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各地(州、市)、县(市)级规划修编“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对国家、自治区投资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编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做好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示范区9个项目通过审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2005年国家、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批后核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的倾斜,做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服务保障。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矿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整顿和规范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定出台《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分级分类征收办法》和《委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组织开展贯彻《决定》的调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10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中亚五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立项。加强地质勘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和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对中国—荷兰合作的“乌鲁木齐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

(八)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行政,建立厅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九)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今年对我厅进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厅本级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改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自治区“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设总体方案》。

(十一)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狠抓《党章》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完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及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

认真做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赴内地挂职工作具体方案。年底前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调演,制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品。

四、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6年的时间已经过半,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绝大多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除了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外,还有许多突发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识,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往前赶。会后,各单位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重点,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措施,很抓落实,确保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作风建设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作风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上下真功夫,多学习少应酬,多实干少空谈。要学会立足大局看问题,站在高处看问题,深入实际看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坚持施教于先,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就是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努力学习,勤于思考

广大干部职工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结合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人争做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学到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上,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思考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问题,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重大工程实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地质找矿突破、征地补偿安置等关键点,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及时转化应用,指导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团结,重视安全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有凝聚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班子团结、队伍团结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积极营造相互信任、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厅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直属单位的项目施工和野外作业也已全面展开,不安全因素增多;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接待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二次厅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B. 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

说到复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首制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政府招投标的形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多种形式,常见的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不同的招标形式其具体的流程是不同的,以公开招标举例,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即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C.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D. 四川省民政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省民政厅特编制《四川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指南获取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四川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厅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公开。
(一)办公室
1.政务信息
2.新闻宣传
3.档案管理
4.信息化建设
(二)政策法规处
5.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6.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
7.行政执法情况
8.法制宣传教育
(三)行政审批处
9.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10.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四)民间组织管理处
11.省本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12.民间组织年检情况
(五)优抚处
13.评定(调整)伤残等级程序
14.优待抚恤标准
15.双拥工作
(六)安置处
16.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
17.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政策
18.安置工作办事程序、办理时限
(七)救灾救济处
19.救灾工作的相关政策
20.救灾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
2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八)社会福利处
22.社会福利有关政策
23.全省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基本情况
24.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
(九)基层政权处
25.社区建设有关政策
26.村民自治有关政策
27.各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和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命名表彰情况
(十)区划地名处
28.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29.乡镇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单位名称的变更
30.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情况
(十一)社会事务处
31.殡葬管理有关政策
32.救助管理有关政策
33.全省殡葬设施和救助站基本情况
(十二)计划财务处
34.全省民政事业统计情况
35.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情况
(十三)人事教育处
36.人事工作
37.干部培训
(十四)社会工作处
38.社会工作有关政策
39.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40.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处
41.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有关政策
42.城乡低保标准
(十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
43.婚姻登记有关政策规定和登记程序
44.收养登记有关政策规定和登记程序
(十八)监察室
45.廉政勤政
(十九)信访处
46.信访工作有关政策
47.信访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厅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每年更新一次。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四川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中第六条说明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子形式)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处室提出申请。
五.申请受理机构
厅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机构为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各处室,办公时间为8:30-11:45,14:00-17:45(节假日除外)。其中,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 2008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2014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11月4日报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各县区申报补员计划及事业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商洛市人事局决定,为商洛七县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08年商洛市七县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见附表。
根据《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最终招聘职位按招聘职位与报名考生之比不低于1:3确定,以补充公告方式公示招聘计划调整结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8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附表职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后出生);
6、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商洛日报、商洛人事编制网(rs.shangluo.gov.cn)、商洛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ngluo.gov.cn)以及市县政务公开栏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7日——3月26日;
2、报名地点:按报考职位分别在商洛市人事局及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3、报名方法: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采取现场资格确认并采集图像、局域网上报名的方法进行。
4、领取准考证:经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08年4月1日至5日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50元/人,专业科目50元/人,面试50元/人),笔试、面试分阶段收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由商洛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用标准化命题。考生自备2B铅笔。

公共科目的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法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写作知识、科技和知识产权、人文及商洛市情常识、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参考资料为《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学习大纲》。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各级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试后一周内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确定面试人员时,对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者,有学士学位者优先,高学历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者优先。
2、面试。面试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到人。
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加权所得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并于5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
确定初录人员时,对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确定面试人员优先标准执行。
3、考察:对初录人员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4、体检: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总成绩、初录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人事局在商洛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商洛人事编制网及市县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四)聘用
商洛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和《培训证》,在各自报考职位所在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F. 驻马店2012年撤销哪些教学点

这个真没有听说,你可以直接去市教育局问问。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G. 政务服务中心属于那个部门管

政务复服务中心(简称政务制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一般为政府行政机构,如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厅归口管理的正局级行政机构 。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知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进驻部门窗口由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H. 参加政府举办的岗位培训是什么意思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新区组宣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和在职人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通知》(宿人发〔2007〕24号)精神,决定举办2017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含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人员,“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录用人员,市湖滨新区管委会大学生村官及选聘生安置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2月2日(星期五)。
三、培训地点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三峰路17号),市区可乘105、106路公交车前往,市考试鉴定中心站下。
四、培训内容
十九大精神解读、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及综合文稿写作、党风廉政建设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元/人,食宿费用500元/人。以上费用均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培训要求
培训班采取脱产全封闭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请参训人员于2018年1月30日下午14:00-17:00到市考试鉴定中心2号楼1楼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报到时提供填写完整的《宿迁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登记表》,并附1寸照片1张。
请各有关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宿迁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I. 学习十八大谈如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就如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笔者结合自身在组织部门抓干部下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经历回,认为应答从密切联系群众和完善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一是要着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提高群众关注度。实行政务公开是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政府。因此,群众才是政务公开的主体,是主动行使监督权利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灌输盲目信息的“接受者”,要做到让群众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一方面,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普及政务公开的知晓率。特别在农村,要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将政务公开的内涵、内容、措施、群众权利等进行大力宣传,确保人人都知晓政务公开……

J.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动真情

(一)、加强政务公开立法:
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立法工作,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要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严格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自己的应尽之义务;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各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性质、职责和权限,克服执行中权责不清、相互扯皮的现象;
三是建立有关政务公开的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优劣当作考核行政机关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四是加强公务员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公务员的自律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执法队伍。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保障相对人在政务公开中的救济权利。对于政府机关违反有关政务公开法律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行政首长的法律责任,并允许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取得救济。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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