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禁中小学公办民办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课是怎么回事
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育,不得聘用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课,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正规赛事……暑期培训高峰期即将来临,成都市出台规定加强对全市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监管。
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包括该局在内的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活动的公告》。其中,对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做出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招生、规范宣传、安全教学、教师持证、规范赛事等七条规定。
《公告》指出,未取得办学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不能开展文化教育培训。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取得办学资质的企业不得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外的、未经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场所从事文化教育培训业务。
《公告》中还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赛事。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
2. 在职教师可以去其他培训学校做兼职教师吗
可以做来兼职教师,但是不能有偿补课自。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2)公办教师能兼艺术类校外培训扩展阅读: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3. 在职老师可以利用双休日在校外开办艺术班吗
在职老师如果不收取费用的话是可以利用双休日在校外开办艺术班的,如果收取费用的话是不可以开办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内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因此如果在职老师利用双休日的时候在校外开设艺术班,如果不收取费用的话是可以的,但如果收取费用的话则属于有偿补课行为,是不允许的。
(3)公办教师能兼艺术类校外培训扩展阅读: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发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重拳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教育部规定在文件发布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将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展窗、展板、悬挂条幅、广播、电子屏等形式。
广泛宣传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要求,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就本区域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进行自查自纠。
并且各省市教育局成立专项督查组,以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对于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常抓不懈,直至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4. 在职中小学教师薪资低,是否能去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这样被人举报自己的工作将不保,所以找点别的干吧。
5. 公办教师是否可以办辅导班
现在明令禁止
不可以。一旦发现必将严惩,我们家那有段时间有很多公办老师偷偷天的办班
后被人举报
罚款就丢人的
6. 公立学校艺术老师在校外开班违法吗
1、“在校老师私办补习班,犯法吗?”:不犯法、只是违规,因为这不是版法律规定的权事,而教育部门有明确规定禁止的事,所以:是违规、而不是违法。
2、“真缺德,良心呢?”:
(1)良心?你去问那老师吧,是狗吃了还是被金钱这个孔方兄给吞了,只有天知道。
(2)而且,良心是道德和舆论调整的范围,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老师的行为即使是“真缺德、没良心”,也只能靠舆论上的谴责。
3、但你所说的事;还不只是缺德、良心的事,还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学校或学校所属的教委投诉,也可以匿名举报,还可以向媒体举报。如果查实;老师应受到教委的处罚,有可能是开除或调离教师岗位并罚款。
4、“她的这种行为犯不犯法?如果犯,犯哪条法”:
(1)不犯法,也就说不是犯哪条了。
(2)是违规,但违反了什么规定、违反了规定的哪一条,请你自己在网上搜索你所在地县以上(设区市或省级)教育部门(教育局或教委、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直接搜索XXXX教育局关于禁止在校教师补课的规定之类的词语就可以。
7. 在职教师能办艺术类班
不可以!
因为开办艺术班属于“有偿家教”范畴,全国上下都在严打,要是在职教师或者职工参与有偿家教就会有被处分的风险。没有必要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啊。稳定压倒一切!
8. 在编教师开少儿艺术培训班违反规定吗
违反规定。在编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法规,在外兼职是禁止的。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教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工作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前提最好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公办教师能兼艺术类校外培训扩展阅读:
从事营利性民办学校(含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企业(如培训学校或中心等)登记纳入前置许可范畴,其办理设立登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前置许可,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直接冠市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冠区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正如《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报审批机关和办学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9. 在编教师暑期可以去培训机构做兼职吗
可以做兼职教师,但是不能有偿补课。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以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要求,第二条规定: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而后各省市根据教育部文件相应出台各市细则,以贵阳市下发的《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试行)》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所有文件均治理的都是在校教师,并没有涉及教师亲属,培训机构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即可。
10. 公办教师暑假开一个小的美术兴趣班算不算违章
是属于违规行为,开设兴趣班被举报会被教育部门严肃处理的。
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公办教师能兼艺术类校外培训扩展阅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