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浅谈如何加强党员教育体系建设
一、健全党员教育计划生成体系 教育调研是实现党员教育按需施教的前提和基础,在制定教育计划前,要根据长期培训计划的要求对党员教育需求现状进行整体调研,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近期党员教育需求进行年度专题调研,要根据不同教育对象和不同时期的任务开展专题调研。按需制定计划。在对需求调研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按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实现培训的预期目标。 二、健全党员教育内容更新体系 教育工作要体现时代要求和干部需求,充实培训内容。按照构建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相适应的党员教育工作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践、贴近生活、贴近教育对象,深入研究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课程广泛开展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等方面知识的课程。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创新课程开发。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提高党员素质、党性修养、培养学习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重点围绕提高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党员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运用等方面能力,并按照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与个人需求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培训课程。 三、健全党员教育学习激励约束体系 多维度检测学习能力与效果。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和任职资格考试机制,组织部门对拟任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未能获得资格证书的不能担任新职;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档案制度,做好党员的学习情况管理,科学分析党员的教育效果,使学习档案真正发挥作用;建立教育成果跟踪反馈机制,看看对工作有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工作方法有没有改变,有没有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方式弘扬学习态度和风气。建立培训成果转化的政策激励机制,对培训成果丰硕、转化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素质能力确有明显提升的党员,给予表彰奖励;把成果转化情况与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交流结合起来,大胆使用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把培训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方面,突出培训成果转化考核的权重比,力求做到培训效益的量化评估。 四、健全党员教育实践实效保障体系 强化党员教育工作的组织、制度和投入保障。组织部门及承担专门类别培训任务的职能部门,要配足配强专门工作力量,并采取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党员教育工作的法制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制度法规,增强约束力,强化操作性;探索形成财政、单位和党员个人合理分担,社会资助的多元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贰』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