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没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培训资料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要求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目前我国众多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某些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因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多是最终消费者而无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
(1)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2)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
(3)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
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
另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为此,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号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上款第(4)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3.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一式两份),并将填报的该表经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表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4.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印色统一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7.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由于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因此,必须对一般纳税人加强管理,进行税务检查。根据 199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果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专用发票使用权;对某些年销售额在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以下的,如限期还不纠正,则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征税;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8.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三)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上述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为干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⑵ 纳税筹划师培训的心得
通过对纳税筹划师培训的学习和理解,使自己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现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探讨。
所得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成本。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费用较多,后期摊销的费用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费用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合理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发票、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⑶ 公司收到的短信,地税局有纳税人培训,这种培训可以不去吗,主要有什么事啊
公司收到的短信,地税局有纳税人培训,这种培训当然可以不去。税务局一般不会做这事情,他只管收税,你只要照章纳税,他就高兴了。
⑷ 我们公司申报纳税人要去税务培训是干嘛的呀。谁知道呀,,有去过的和我说下……
你说的比较含糊,不清楚具体内容。遇到税局通知去培训,你第一件事先确定这个是回不是真的,答就是说不要遇上诈骗,有些诈骗团伙会假装税局通知培训,然后收取这费那费,真正的税局培训是不收取任何费用,赠送的资料也是免费(如果新办理业务的话可能就会收费了)。然后税局如果有培训的话一般也比较简单,就是让特定的一部分纳税人集中到税局搞个税宣,过程比较简单,就他在那边讲,你在下面听,然后最后一般是提问环节。培训的内容有多种,具体看他通知。新开业的纳税人一般会有个开业的纳税辅导,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也会有专门的辅导,此外还会有新的税收政策或专题政策的辅导,另外就是税局搞了个什么纳服方面的新技术,抓一些企业去试点。
⑸ 公司刚申请一般纳税人 开增票要培训
公司刚申请一般纳税人开票培训不是强制性的,对已经掌握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操作的纳税人是不需要培训的。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目前系统运行稳定,纳税人反映良好。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二、推行范围
目前尚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增值税纳税人。推行工作按照先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后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的顺序进行,具体推行方案由各省国税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三、发票使用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五)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⑹ 一般纳税人培训都有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防伪税控系统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实践,
⑺ 培训费的税率是多少
培训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回,培训费发票的增值税税答率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适用征收率为3%。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7)纳税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扩展阅读: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
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⑻ 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纳税人,怎么理解
职工培训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的,税法上汇算清缴时对职工教育经费是有扣除限额的,即超过工资总额的2.5%是需要在本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并结转进入下年扣除。
但税法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也有规定的特例,就是题目所说的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纳税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扩展阅读:
根据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校技能人才的培养。具体列支范围包括: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
(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
⑼ 一科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培训咨询,要是开展培训业务,这部分业务该怎么缴税
营业税及附加
⑽ 如何进行纳税评估工作培训
纳税评估工作培训操作如下:
一、进行基础知识培训。
纳税评估是对涉税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较复杂性的业务工作,要求干部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税收专业技能、财会知识、计算机操作和综合判断能力。其中,税收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是评估工作必需的基础知识,要通过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并能运用它们。
二、案例教学要有侧重。
纳税评估工作的突出特点在于对已有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否则就体现不出评估工作的实质,发现不了隐藏的问题,无法对申报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和处理。可见,提升分析能力和手段是关键。目前的培训,强调对案例的叙述式讲解,强调对知识的记忆,但对评估人员思维力的培训很少,没有达到对思考方式和思维方式进行提升的作用,培训的效果还有待提升,参训人员不能只是明白了几个案例,听懂了一些故事,更应该着眼于学习其背后思考和决策的过程。
三、计算机操作水平要强化。
纳税评估必须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和数理统计学等现代科学手段,对评估客体的各项涉税指标等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揭示其异常波动程度,作为评定纳税人申报税款是否真实、准确的参照。评估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综合征管软件、统计软件等各种管理系统,还要能善于根据实践需要,提出一些对开发新软件的需求建议。目前针对计算机方面的培训还是不够深入,特别是对一些常用软件的深层次应用技能的培训不够,比如常用的Excel软件,就有很多的应用功能还没有被广大的评估人员所掌握。
四、谈判技巧培训要创新。
评估人员需要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纳税评估注重评估客体的陈述申辩,在实施评估过程中,由于纳税评估的全面性与信息资料的局限性之间存在差异,评估主体可以通过约谈、提供纳税资料的方式,要求评估客体陈述举证,降低评估误差,进而提高评估的准确性。约谈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是一种新兴的征纳双方互动的方式,如何更好地进行约谈,真正达到约谈的目的,对评估人员来说,是新的挑战,也是无法回避的工作。而目前,对此方面的培训只是停留在理论知识讲述层面,缺乏诸如情景模拟训练之类的实训。
五、深入企业实践不可少。
将评估人员派到企业进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培训方式,可以通过直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了解和学习其营运流程、财务处理等活动,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除此之外,还要通过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公文及执法文书的写作能力,使其能写出较好的纳税评估报告,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