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走中国化道路
研究表明抄,当教师的教学风格与学生的学习风格相匹配时,有利于提高学习成绩。比如,对于喜好图像表征的学生用图式来讲解概念,避免把喜欢安静的学生安排在教室门口坐等。由于任何认知风格都不会适用于所有的知识学习,如果学习者在学习中坚守某一种认知风格,势必会在一些不适于自己风格的学科学习中失败。研究者认为,个体的学习风格是一种习惯,后天经验和训练起着很大的作用。要注意的是,方式先配的教学不会像匹配性教学那样容易展开,必须细致渐进,并且随时注意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学生学习的反馈及时进行调节。
『贰』 党政领导干部提升宗教工作能力培训班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了很多的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从而在思想上树立起来了宗教平等,宗教自由的观念。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要积极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与破坏宗教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叁』 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做什么的
1、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2、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
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4、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全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和行政要务;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培养和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宗教工作科
承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并做好相关工作;依法对五大宗教、其它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协调管理境外人士在本市的宗教活动,配合做好防范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邪教等工作。
『肆』 民族和宗教工作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啊特别是结尾啊
认识到 民族问题是个大问题,是关系国家安定团结 和谐的大问题。宗教问题要严肃谨慎对待,尊重信仰,弘扬科学。
『伍』 怎么形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薄弱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是指导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刻理解《建议》的精神实质和“十二五”规划的主题主线,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建议》内涵的同时,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非常重要——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如何开局、怎样起步,关系到未来5年能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切实抓好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真正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研究新思路,出台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民族宗教工作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强化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前提。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族宗教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国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取得了许多成绩,形成了许多好的传统,同时也有许多深刻的教训。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宗教方面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族宗教干部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要有全局观念。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民族宗教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要把民族宗教问题放在社会总问题中进行考察,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整个工作中去思考,这样才能具有开阔的视野,才能摆正自身的位置,做出正确的判断,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是要有世界眼光。必须深入考察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民族宗教问题在当今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我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放在更加广阔的背景下来思考,从战略的高度统揽全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要有创业精神。形势在发展,情况在变化,民族宗教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民族宗教干部承担着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的责任,时代要求民族宗教干部不仅要刻苦钻研马克思主义理论,还要深入钻研各种思想流派,以适应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
四是要有法制观念。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必须管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授权应该管好的事情,同时,积极开展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五是要有服务意识。这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现代国家政府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更好地为广大少数民族以及信教群众服务。以管理者自居,颐指气使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六是要有严谨的作风。要善于听取各族群众以及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协商共事,交真心朋友。民族宗教干部还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内在规律,提高防范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陆』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树立创新观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
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事实,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发生矛盾和纠纷之后出现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的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摒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善于运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的优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担”。要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镇、村、协会四个层面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民宗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坚持办实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点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地去当“灭火队”,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全县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镇情、村情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和信教群众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
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学习,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问题,努力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和力量转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上来,使他们爱党、爱国、爱教。
四是认真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启动实施了创 “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作为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完善场所内部规章,强化教职人员素质提高,形成一个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气候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汇报,多向领导建议、多请领导支持、多请领导参与,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和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经费,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民族宗教部门应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强力打造服务、亲和、务实、能干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