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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培训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12-18 12:26:09

㈠ 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监察的什么内容

以下是11年版本的内容,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主题内容是没有变化的:
三、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能,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力求与市局的工作部署相衔接,与全市的监察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注重监察的科学性、针对性,讲究监察的方式、方法,着力推进执法创新,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坚持尽力而为、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监察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坚持计划监察、严格考核的原则。全局统筹安排,优化监察力量,细化监察任务,严格组织实施;建立监察执法考核机制,完善监察执法责任体系,促进各项监察目标的落实。
实际状况,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监察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年度监察执法目标任务
(一)执法检查覆盖率:对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行业和在建高速公路、铁路、水电项目以及省、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覆盖率力争达到80%。
(二)执法检查频次:对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频次力争达到每年1次;对省、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频次力争达到全年2次。
(三)执法复查覆盖率:对被责令改正、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复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案件查处增长率: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数量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不低于30%,实施行政处罚的额度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不低于20%。
(五)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按时办结率力争达到100%。 (六)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控制为零。 (七)监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控制为零。
五、监察执法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全市的监察执法力量,同时考虑全市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监察执法路程等因素,2011年计划安排16期次监察执法检查(详见附件)。其中:
(一)专项监察
全年拟对全市在建高速公路、铁路、水电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监察。
(二)重点监察
全年拟对全市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危化、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察。
(三)定期监察
按照国家总局、省、市的统一部署,针对全市电力、轻工、烟草、化工、医药、农药、机械、电信、治金、纺织等个别行业或领域的特殊监察对象,适时开展定期监察工作。
六、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一般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察执法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组织修订,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监察执法工作中要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办人情案、以权谋私等现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十严禁”的规定,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大力推行“二三二工作制”。按照“学中干、干中学”
的总体要求,推行“二三二”执法工作制,即周一确定本周任务,周五合议本周案件并起草调查报告,每月集中两天时间学习交流执法业务。

(四)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各类事故。事故调查处理要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24字工作方针”,依法调查取证,严格秉公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要进一步创新办案思路,善于发现案源,切实增强办案意识,学会办案,敢于办案,善于办案。
(五)推进监察执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层次,采取超前监察、备案监察等多种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等实施重点监控。要加强与监察、公安、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检察院的沟通和配合,通过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构建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的实效性。

㈡ 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监察的什么等内容

2016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实现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我县煤矿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99号文件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为主要内容,围绕安全发展这一中心,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深化煤矿瓦斯和灾害治理为重点,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以严格监管执法为手段,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煤矿安全平稳良好发展态势。
三、重点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原则;以全省第三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抓手;严把安全准入关,提升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管矿。
(三)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一是始终将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简化通风系统、合理风量分配、完善通风设施为重点内容的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二是深化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政策,加强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和维护,严防瓦斯事故发生。三是建立防灭火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防灭火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煤层自燃规律,加大防灭火工作力度,淘汰明令禁止设备和木支护,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四是加强煤尘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强化源头捕尘和除尘工作,抓好隔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测尘工作,不断改善井下作业条件。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制定相应的“防、排、探、放、疏、截、堵”等综合防治水措施。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落实工作面防灭火措施。
(五)不断完善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可靠,运行正常。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把煤矿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督促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四、计划安排
(一)日常检查。全县所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每月至少1—2次日常检查的安排进行。全年共组织检查80矿次。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40矿次。
(三)专项检查。全年计划4次专项执法检查:3-4月份重点做好煤矿复产检查验收,5-6月份开展以防治水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煤矿安全度汛。7-9月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10-12月开展以顶板管理为主的专项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20矿次。
(四)联合检查。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及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初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进行考核验收。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行为,提高水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合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要根据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细化,做到公平、公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暂扣相关证照、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
(三)严格程序,规范记录。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要做到引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方式额度适当,程序严谨完善,经得起评查,实施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备案、归档。

㈢ 谁有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09年,我局将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宁波市食品安全六项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工程。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我区农业组织化程度,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保障食品的源头安全。
一.加强统筹领导,确保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到位
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2009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签订责任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会议交流、总结汇报以及对各责任科、站的督查工作,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部署落实市区领导小组最新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第503号令、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区人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我局依法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作为全区农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绿证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根据我区最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择时开展一次集中的全面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月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健全标准体系,推进三品认证及无公害生产技术普及
健全主导农产品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我区现有的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合作组织及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重点抓好三品认证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工作。
三品认证方面继续实施对认证农、水产品产地的补助政策,做好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和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水产品的认证,进一步扩大我区无公害产地规模和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水产品的总量,继续加强对已认证农产品及产地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无公害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抓好生产档案管理。
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方面,以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企业推广无公害农、水产品生产技术。在蔬菜生产上,继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进一步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性信息素、防虫网、黄板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做好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在畜禽生产上,继续开展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明年重点在小港街道开展工作,逐步使我区所有的规模场污水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在水产养殖环节,推广健康养殖理念,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水平。
四.抓好信息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落实专职信息员,以“北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为主要平台,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工作,对北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的信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配,确保所有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将开展的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记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布每一次的监管记录和监测信息,提高我们的工作透明度。
五.突出专项整治,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以保障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农村社会为目的,突出源头管理,开展保障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做好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后续工作,继续按照市农产品整治组的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已建立生产档案的农、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要督促其继续保持,同时继续扩大生产档案建立数量范围。
继续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水产种苗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节日期间农、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鱼药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加大对销售的农、水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加大对销售含有国家禁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农产品的查处,确保农、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全程监管,确保日常巡查效果
继续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将每一家种养殖企业监管任务都落实到人。明确监管内容,进一步落实我局制订的《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监管制度》,一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3次,并及时通过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将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布。监管采用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一方面严格控制种养殖户生产过程中会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行为,另一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指导农户科学用药,采用先进无公害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七.强化监管监测,及时公布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信息
进一步加强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省、市组织例行检测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我区初级农、水产品检测计划,2009年计划在07年检测的数量基础上继续保持上升势头。农产品监测以我区各乡镇街道主要蔬菜基地为重点,检测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畜产品监测以我区各乡镇街道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点为重点,检测圈养生猪“瘦肉精”和兽药残留情况,并对市场肉品进行抽检;水产品监测以各类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根据不同水产品种对各类渔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水产品检测阳性追溯率必须达到100%。对检测的结果及时通过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保障广大消费者对农、水产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整顿农资网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以通过规范化验收的38家农资企业继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仍处于规范化建设的其它单位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及综合执法力度,建设以区农资配送中心为龙头的农资经营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依法经营的运行机制,保证农资质量,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业投入品的经营。

㈣ 如何做好天然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城镇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北方已进入冬季采暖期,是城镇燃气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树立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的责任。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内部自建自管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查巡检的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特别是燃气采暖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液化气钢瓶灌装和使用的情况。要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检查,提高燃气设施运行安全性,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今后要将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以及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本地区、本部门预案,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四、防范煤气中毒,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城[2006]274号)的精神,切实做好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治,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帮助生活困难家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冬春取暖安全。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消防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㈤ 如何做好乡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市食安办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食安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市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食用油、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村(社区)食安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按市食安办制定的《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报告检查登记表》做好报告检查登记和《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月报表》的填报工作,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镇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市食安委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八是按时完成镇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七)综合整治工作

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活动,解决日常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和查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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