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社局的职责是什么
人社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专,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属 。
❷ 人社厅 是什么部门,主要职责是什么
全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2)人社局培训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主要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四)法规处。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五)信访接待处。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
❸ 人社部有哪些职业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培训主要分为四个大类:
人力资源类,包括人力资源法务咨询、人力资源实务、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幼儿舞蹈教师、早期教育指导、青少年职业发展辅导、定员定额管理、心理管理、绩效薪酬管理、养成教育指导、文化创意、户外教育、商务英语、风险管理、大数据人力资源管理、乡村酒店职业经理、食品质量管理、酒店管理、厨务管理、体验教育、企业办公室事务管理、公务文案和商务文案、绩效薪酬管理师、心理疏导、医疗辅助护理员、行政管理。
就业促进类,包括铁路客服、宠物服务行业人才培养、GMP自检员、商务管理、金融服务就业。
高新技能类,包括碳审计、工控信息安全、高级能源管理、电商检验、财税会计、总会计师(CFO)、主管会计、商业金融、信息化培训项目、高级能源审计、分布式能源规划、科技经费与科技创新、企业质量检验经理岗位、碳资产管理。
服务生活类,包括医院医保管理。
详细信息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查看。
拓展资料:
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简介:
教育培训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三大职责。
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教育培训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打造了一支专业人员队伍,在培训领域不断探索前进,形成了优质、高效、一流的培训品牌。目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教育培训中心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战略指导,推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战略就是强国战略。不断推进和深化教育培训机制体制创新,提高培训质量,是提高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步骤,在新常态下,我们为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广阔的平台。创新驱动,实际上是人才驱动,人才的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们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服务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于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各种层次的岗位技能人才培训。为此,我们致力于优质品牌创建,其定位和方向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有利于提高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提升在职人员岗位能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利于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领域发挥先导和示范引领作用。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助推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快形成引领“高精尖缺”人才的培训发展方式。坚持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的工作主线,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积极参与开放、竞争的培训活动。坚持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衷心地欢迎您莅临、指导工作!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蔡启明
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什么机构
负责部里面人事人员的相关培训、对外也承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培训、一个直属的教育培训平台
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规范政策;
2、制定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专准;
3、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属;
4、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5、指导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
❻ 人社局具体是做什么的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省、版市人力资源权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要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6)人社局培训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机构职责
(一)高县人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❼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3、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
4、规划统计处。
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职位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6、考试录用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奖惩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8、教育培训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9、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
11、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2、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流动调配处。
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
1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
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1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7、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
18、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9、劳动关系处。
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
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20、公务员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22、职工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3、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4、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
25、工伤保险处。
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
2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27、调解仲裁处。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28、信访处。
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
29、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0、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7)人社局培训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社保专项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但是,由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很大。因此,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志在必行。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和严打方针不动摇,要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从严惩治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严处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获利者,有效遏止“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进岭说。
❽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能属于人社部门哪个科室
这个是属于人社局的技能鉴定中心这一块,比如像汽车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
❾ 一个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负责哪些业务
劳动就业科
科长的职责:
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研究和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工作措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和涉外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外省市在莞设立劳务办事处的审批、管理;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指导和监督实施政策性就业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统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草拟劳动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编制劳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和补充制定劳动规范基本标准、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制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和涉外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外省市在莞设立劳务办事处的审批、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指导并监督实施政策性就业安置和调配工作。
(三)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的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和组织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指导和综合管理市技工学校。
(四)综合管理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制定各类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协调企业人员工资报酬分配关系;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实施有关职工福利政策,依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
(六)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信访、劳动普法、劳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负责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尤其是事业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培训、安置、救助等工作。
(八)综合管理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员职责一般是根据科长的安排,各管一面或者分工合作的,所以职责更加细化或者具体,主要有:
1、配合科长的日常工作,辅助科长完成好上级交代的任务和日常的事务处理。
2、根据科长的工作板块分配,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研读我国国家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经常性的提交自己的工作报告。
4、接待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培训人员的咨询和公务处理。
5、其他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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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威海市人事局的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挂政策调研科牌子)综合协调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编办机关文秘、机要、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按照管理范围,负责市直部门(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人事局、市编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编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研究拟订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事和机构编制法规建设规划;负责综合性规章的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人事编制宣传、信息工作;承办复议应诉事项。
(二)录用流动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与其合署)
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和人才流动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聘(录)用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及外地驻威单位干部及市直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市外调入人员户口关系审核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派遣和回国留学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的审批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馆选派、培训工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及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综合研究、协调指导事业单位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全市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教育培训科与其合署)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等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科级职务人员的任免审查和备案工作;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和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审核向上级推荐的奖励表彰对象;负责事业单位的考核、辞职辞退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继续教育协会的业务指导。
(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复员退伍军人和新录用人员的定级及转业军官工资核定和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及受奖励、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审核审批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评选、申报工作。
(六)毕业生就业科
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订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和规定,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对外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对外人才交流、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编制智力引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智力引进项目立项审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来威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外籍专家来威定居的有关审批手续并负责协调其工作安置;负责全市智力引进专项经费的编报和分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外国专家身份的确认并出具职业签证许可等事宜;按规定标准确认聘请、推荐外国专家和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社会中介机构资格;组织指导全市的对外人才交流工作;管理全市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出国(境)培训人员的审核和备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