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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16 00:59:14

A. 关于心理健康社会工作职业技能

社工是指经过专业培训,用专业技术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社区服务的人。而只有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工,才能称得上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工。
由于我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点。所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更注重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应用相关知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理论和知识水平。
社会工作师是一个了不起的职业,不管是哪个人或者哪个家庭、哪个群体,只要在社会心理层面、社会关系方面遇到问题都可以向专业社工寻求帮助。他们干的工作,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社会工作师一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福利,财政待遇。
只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阶段。
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区别就在于薪资的高低

B. 中大网校社会工作师培训的如何希望学过的孩纸来介绍下哈

中大网校社会工作师,我没学过,不过一般这种大一些牌子的网校,还是不错的

C. 中公教育有没有社会工作证培训

应该有,毕竟那么大的机构,应该涉及的项目很多。

D.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哪些综合政策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来源: 时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实现这项战略任务,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初具规模,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加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但总体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滞后,还存在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完善,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求,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职责;坚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突出重点,优先培养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坚持立足基层,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坚持中国特色,对国(境)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的优秀成果进行有益的借鉴,着力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精神、适应社会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4.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态势。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5.统筹规划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不同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6.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促使他们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7.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要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干部学院、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分领域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政策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8.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制定科学的专业设置标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规范。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建设,积极推广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促进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相衔接。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展社会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结构,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健全实习督导制度,加大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力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适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建立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鼓励一线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高校授课。系统总结中国社会工作经验和做法,借鉴国外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和教材体系。通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研究。促进社会工作学术团体和平台建设。加强对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社会工作通识教育。

四、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

9.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与我国加强社会建设的进程相适应,深入研究城乡社区、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10.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大为农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探索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和信教群众较多的社区,可根据需要配备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1.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12.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原则,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政策,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专业评估机制,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3.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鼓励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有人员要善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14.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打破行业、地域、身份、所有制界限,放宽视野,拓宽渠道,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流动机制。各级党政机关招录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计划,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

15.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普及志愿理念,强化志愿意识,弘扬志愿精神,倡导志愿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宏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与管理,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五、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

16.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支持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7.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重视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18.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表彰奖励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六、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

19.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加强社会工作行业性组织建设。

20.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置、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的特点和规律,逐步制定行业服务和管理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加快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内容纳入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和修订范围。

21.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2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广泛分布在基层。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领导,在各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落实惠民政策等工作。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热忱关心爱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他们开展工作和成长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E. 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4-04-01 文号:温职改办〔2014〕5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民政局(社工办):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培养开发数量充足、富有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城市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满足我市社会事业建设的需求。按照《温州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根据(温委社工办〔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但所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
(一)社会工作员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2.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7年;
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
5.取得社会工作员资格满4年。
(三)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0年;
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12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6.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
7.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按上述条件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专业不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温职改办〔1999〕12号文件掌握,经考核胜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比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规定的时间推迟一年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申报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当年年底。
三、申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二)《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两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一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刊物和荣誉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六)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七)二寸半身免冠近照3张,备发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注明姓名、单位);
(八)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1、2、6、8项材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时间和地点:4月14日—18日申报人员要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当地社工办报名,并报当地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送程序:
1.申报初级资格的由当地社工办初审、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2.申报中级资格的由当地社工办、职改部门审查后,经市社工办汇总后报市职改部门审核。
请各县(市、区)社工办于4月28日前将《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电子文档,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和申报中级的材料,上报市民政局社工人才建设处。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9985155。
五、考试评审及组织
(一)考试科目:申报对象均须参加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考试分数作为量化评价的内容之一。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二)培训考试:申报初级的培训、考试、由各县(市、区)职改办会同当地社工办组织确定;申报中级的培训、考试、由市职改办和社工办确定和组织,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办法:评审采取量化评价形式, 根据基本条件、考试成绩、业绩评估、答辩和加分进行量化赋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通过,通过率不高于80%。
(四)评审组织:
1、中级:全市中级资格评审及市直属单位的初级资格评审由市社工办负责组织。市社工办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将要求组建专业组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报市职改办,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由市社工办将评审通过的名单(附电子文档)、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签公布(公布前须公示7天)。公布后,再报送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名单(附电子文档),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任职资格证书。
2、初级:各县(市、区)初级资格评审由当地职改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工办)按上述程序和要求报当地职改部门办理。
各县(市、区)职改办、民政局(社工办)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评审工作计划要求(附件2),通力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评审申报宣传、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报送、培训、考试和量化评价等各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

F.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社工培训和督导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领导的要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从2007年8月1日开始,为专首批31名民政系统属的社工进行了160个小时的岗前培训。香港基督教信义会安排了一批资深社工来鹏星培训和督导。
鹏星服务社将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方向,聘请香港专业社工,为所有派驻社工提供岗前培训和岗后督导。
2007年8月20日下午,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首批31名社工分赴民政系统11个用人单位正式上岗。
根据机构的安排,这31名社工每周五下午回到机构,汇报各自的工作情况特别是遇到的问题,由香港资深社工进行督导。一般情况下,每周五下午都有2-5名香港社工来鹏星督导。
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深圳市民政局聘请的4名香港资深督导每周有一天时间,到各用人单位对鹏星社工进行专业督导。
市妇联“阳光妈妈”及其他单位购买项目服务的社工亦将由鹏星服务社聘请香港社工担任督导。
此外,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将分批派送社工到香港考察学习。

G. 培训机构的学管师可以考社工证书吗

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可以了解一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版法规,权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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