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省考公务员职位有哪些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政府工作需要各种各样的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的公务员在许多专业资格的人员,工作在这个领域工作的研究、政策,有着丰富的知识,经验和成果,但工人们仍属于行政工作的权威,因此,公务员不是专业技术。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的本质特征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务,为公共行政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行政执法中的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阶层相比,行政执法阶层只具有执法权,而不具有解释权,在纠纷发生时不具有裁决权。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工会保障部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职位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位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元素,它具有如下特点:
1、这个职位是基于“事”,而不是人。首先是职位,然后是相应的公务员。当合适的公务员缺乏时,就会出现职位空缺。
2、职位数量有限,其数量是由组织的职能、工作量、资金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这些因素确定的员额数目构成本组织结构的建立。
3、头寸相对稳定。同样的职能可以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履行,并不因公务员的离开或保留而改变。
4、职位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包括职称、工作内容、具体职责、任职资格等。
职位分类的具体方式是,根据公务员职位性质和内容的异同,将其划分为职位、组、职等;不同级别的职位将根据职责程度、工作难度和所要求的资格分为不同级别。在等级划分的基础上进行职级排列,使不同职级的岗位按照责任程度进行排序。
因此,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各项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⑵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原山东省法律学校)于2006年4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鲁政字(2006)117号],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待遇。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由学院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审批,办理就业推荐手续。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学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办法,依托行业优势在各地市法院、检察院、劳改、劳教、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实习实训场所,并面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监狱管理、劳教管理、城市执法等部门推荐毕业生就业。每年举办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选会”,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搭建平台。经我院培养的毕业生既学法、懂法又守法、执法,其突出的专业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⑶ 权益保障部有哪些工作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权益保障部二○○九年度工作要点 2009年权保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总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完善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职工欠薪预警报告责任机制,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深化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加强女职工工作,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以及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的推广。现将二○○五年度权益保障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 1、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广覆盖,抓好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到期续签工作,做到源头维权。 2、积极推行行业工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对具有块状经济特色的产业在组建工会的基础上,依托行业协会,与所属企业签订平等协商集体合同。 3、切实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进行自查和抽查,重点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履行情况督促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督促整改,以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有效履行。 4、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建制率、巩固率、职工覆盖率和履协率均达到95%以上,到期续签率达到100%。 二、完善职工欠薪预警报告责任机制。 各镇(街道、观潮胜地)工会,有关产业局、直属企业工会,要严格按照职工欠薪预警报告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切实把维护职工的经济收益权当作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现拖欠特别是恶意拖欠的现象除及时做好工作外,还要及时上报,防止矛盾激化。有关直属企业工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自查,发现有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要及时与企业主进行沟通,并要配合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深化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 1、要充分发挥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信访接待、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四大职能及职工维权接待室的作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下基层活动机制,切实为基层困难职工给予法律上的援助。 2、完善工会扶贫帮困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维权力度。完善镇、街道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活动机制,各基层工会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关心爱护困难职工,真正使送温暖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3、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基层工会要把这项工作当作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群众疾苦记心中。 4、完善特困证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帮困机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手中。 5、继续开展“园你大学梦,助学献爱心”活动,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贫失学。 6、积极推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7、办好市总工会再就业基地,帮助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抓好在职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特别是失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增强择业本领,做到抓培训送技能,抓牵线送信息,从根本上帮助困难职工解困。 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经贸局共同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镇级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及镇、街道(观潮胜地)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在行业工会中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强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健全工会劳动安全保护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强化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康杯”活动,努力改善职工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年内单建企业工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提示卡制度达80%以上,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积极参与劳动仲裁工作。 4、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记录,有回复,一时无法解答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所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要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的预警机制,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技术比武活动。 1、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基层工会要以提高职工素质为重点,以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为目标,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工会大力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力争全市参加创新活动的企业工会要达到80%以上,同时,对在开展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将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2、推动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的建立和推广。积极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技术协作、技术革新活动,培养一批业务尖子、技术革新能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年内各镇级工会都要建立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 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劳模的优异待遇,编印《劳模风采》,大力弘扬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和敬业奉献、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各基层工会要从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角度,严格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女职工工作。市总女职委将在年内组织举办一次大型的女职工劳动技能比武,提高女职工的技能素质。切实维护好她们的特殊利益。 七、加强权保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指导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强调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团结协作、恪尽职守、讲究实效的权保工作队伍,真正体现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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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你局《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00五年一月十四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⑸ 项目部女工权益受损工会女工如何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准则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忽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它不仅仅是涉及劳动保护的法律问题,而且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女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整个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工会维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因
(一)女职工生理特点需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和男职工生理特点不同,如妇女生长发育机能、生理机能、对外界环境的反应机能与男子不同,体力一般比男职工差,特别是女职工“四期”有特殊的生理变化现象,所以女职工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比男职工敏感性强,如对一些毒物特别是脂溶性毒物女性吸收力高于男性。另外,高噪音环境、剧烈振动、放射性物质等都能对女性生殖器和生殖机能产生有害影响。因此要做好和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避免和减少劳动生产过程给女职工带来的危害,更好地发挥女职工的生力军作用。
(二)女职工的社会职能需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担负着抚养下一代的重任,在工作中如果不重视劳动保护,不但损害女职工的健康,而且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如未成年女工持久立位作业或步行,并伴有重体力劳动时,将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引起骨盆狭窄或发生扁平骨盆;有些毒物可引起月经障碍,妨碍胎儿的正常发育引起流产、早产、死胎等;处于哺乳期女工,某些毒物进入体内后,可随乳汁分泌排出,以致婴儿发育不良,患病率增高等。因此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国下一代人口素质,是优生优育的重要保证。
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内容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要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要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具体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决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三)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三、目前我国企业执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作了规定,但是在现实中,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履行法律对女职工的保护却并不是一件易事。近年来,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受损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全国总工会女工部的一项权威调查也显示,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及健康保健问题堪忧。
突出问题有:
(一)女职工“四期”得不到保护。2003年10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有78.5%的妇女在经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40.1%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25.6%的妇女在哺乳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甚至经期还在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强度的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还要上夜班等。有的企业干脆就在合同上明确规定,女职工在聘用期间不得怀孕生育,许多企业也没有按规定执行哺乳期待遇。
(二)女职工产假待遇难以落实。大多数企业则根本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因此女职工不仅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甚至连哺乳时间都没有,或者将哺乳时间累计从工资中扣除。
(三)一些企业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女职工长期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尘、毒、噪音严重超标;因急性中毒、爆炸、火灾等造成女工死亡或致残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女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法律不健全。从法律上来讲,我国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有法可依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在现实中,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加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尚不尽人意,而且有些规定又滞后于社会形势的发展,致使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出现漏洞,也给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制度不健全。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均没有健全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尽管各地都设有妇联,但能够到此投诉伸冤、请求法律援助和保护的毕竟是少数,由于妇联的职能限制,在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她们有时也是束手无策。尽管《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但仲裁机构对这类案件受理和裁决一般都有从企业利益着想,甚至受到非法干预,即使诉讼到法院,处理结果往往也有不尽人意。更有甚者,有的单位在女职工诉诸法律时,采取的措施是处分、开除甚至诋毁名誉,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地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封建宗法制度对妇女的毒害可谓根深蒂固,男尊女卑的思想不仅存在于男人的脑海中,也存在于女性的心灵里。很多女职工当自身的特殊保护权益受到侵犯时,她们宁可自己受气,也不愿意诉诸法律,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
四、工会维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对策
(一) 加快女职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立法步伐
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不能涵盖现实的情况,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和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运用同一法规,因认识上的不一致而执法上的不统一。这就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要有个细则,或是对其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急需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
(二) 建立有效的维权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得到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女工组织,并形成了网络体系。健全女工组织,配备强有力的女工干部,女工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各项制度。女工组织与工会同步换届、同步选举。二是女职工委员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女职工委员会进入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小组、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等组织。参与制定企业集体合同,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生育待遇、同工同酬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附件单独签订。从而为女职工组织从源头上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三) 宣传发动,普法培训教育到位
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女职工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画廊、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咨询、宣传,增强女职工的法制观念,真正使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 经费保障,监督检查执行到位
经费到位,保证女职工体检正常进行。女职工委员会为每位女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对查出的妇科病的女工及时通知进行治疗。并进行跟综。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女职工应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以自己无可挑剔的业绩,赢得自信,赢得他人的尊敬。要加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守法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大胆挣脱束缚自己的封建枷锁,拿起法律利器捍卫自己。
五、结束语
女职工是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法律上对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是由女职工身体条件和所负担的任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各级政府及至全社会共同重视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问题,进一步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
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保护工作措施》
属国家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应,法院在涉及此方面的案件应参照断案。
⑺ 工会生产保障部和帮扶中心的关系
工会生产保障部和帮扶中心的关系是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关系。
⑻ 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盖的工会的生活保障部的章,不知道生活保障部干嘛的,报告怎么写
给你看个比人在生活保障部工作表,希望对你的报告有所帮助。内
1-2月 开展送温暖活动,容做好局场两级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总结。做好送温暖情况统计上报,录入工作。安排好局领导“一助一”走访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多助一”活动。
3月 继续做好送温暖数据录入工作。做好集体合同文本起草、制作好合同、为职代会签订做准备。
4月 领导干部“多助一”联系卡录入工作。做好未建二级帮扶站建站工作。抓好二级帮扶站先进典型选树工作。
5月 开展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作。
6月中旬开展普法竟赛。评出一、二、三等奖,组织、纪念奖。
7--8月开展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查活动
9月做好困难档案微机录入工作。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森调三类调查培训 2、木材检验员培训
10月做好下半年领导干部“多助一”联系卡录入工作。
11--12月做好各项工作的总结工作。安排新一年送温暖工作。
⑼ 煤矿工会生活保障部总结
工作抄总结,一般也就这袭么几块:
一是交代下工作开展的主客观环境,给个概况,算是引子;
二是职能范围内,各项内容的开展和完成情况,找重点,找代表;
三是对全年工作做个分析,找出自身的薄弱环节,以示谦谨;
四是对来年工作做个规划、安排,该提升的提升,该开展的开展,该弥补的弥补。懒得写的话,可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