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出纳与会计的区别
一、分工不同
1、出纳不得进行账目登记工作,而会计不能管理钱物。
2、总账会计和明细分类账会计都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的。
2、出纳负责公司每笔业务发生时的资金的流动,会计负责对业务发生时资金流动的核算。
4、总账会计:主要承担的是企业经济业务总括核算的工作,通过提供全面的核算资料,帮助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
5、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
6、出纳: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金融信息。
从企业设置岗位的基本原则来看,钱账分管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出纳人员不得进行账目登记工作,会计不能管理钱物。
二、性质不同
1、出纳
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出纳工作,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收支与结存核算,以及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和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放在出纳的保险柜中保管;银行存款也是由出纳负责收支结算。
总的来说,出纳要同时进行出纳账务处理,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的管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2、会计
总账会计和明细分类账会计都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的。
(1)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扩展阅读
联系:
一、工作上的合作
岗位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而这些凭证都必须在他们之间一一传递。因此,出纳、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在工作过程中就要不可避免地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任务。
二、工作上的牵制
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账中的有价证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
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三者之间就构成了相互牵制与控制的关系,三者之间必须相互核对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出纳与明细分类账会计之间的区别只是相对的,严格上来说,出纳核算也可以算是明细核算。
同样作为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出纳和会计都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彼此各司其职,互相协助,共同为企业提供更精确的会计信息,帮助企业做出决策。
❷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
一、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二、人力资源类1、招聘管理制度2、培训管理制度3、辞聘管理制度4、薪酬管理制度5、绩效管理手册6、员工手册7、新员工入职培训手册8、考核管理制度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类制度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值班管理制度3、印章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制度5、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餐厅管理制度7、会议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9、宿舍管理制度10、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保密制度12、电话使用管理规定13、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四、财务类制度1、信用管理制度2、员工交通补助管理办法3、报销管理制度4、出差费用管理制度还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8、不要迟到早退。
9、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10、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11、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12、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3、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4、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5、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6、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7、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8、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❸ 建筑质量责任制(全部)
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 项目部质量责任
一、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有关上级质量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技术管理办法、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承诺,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项目部的质量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和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了解、掌握质量动态,收集、处理各参建单位生质量情况和信息,及时对质量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制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四、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针对项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下达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六、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七、参加参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善交验手续。
第二条 项目部有关人员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一)主持管辖范围内质量管理工作和管内质量管理目标及对策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牵头组织好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管内质量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管内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对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
(四)参加项目部的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组织编制、下达有针对性的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
(六)负责对所属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七)牵头组织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八)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实施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辖区域内,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总结,上传下达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纠正措施的制定、验证工作。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使质量否决权,制止任何忽视质量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四)参加管辖区域内重大工程技术方案、措施的审定工作。组织对质量情况的分析,制定改进和强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施工班组落实。
(五)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六)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质量创优规划,推动质量创优工作的开展,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参加本单位质量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对分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
(八)参加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
(二)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督促、检查管段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验标》。
(三)主持管内质量检查工作,加强阶段检查和竣工工程验评,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遇到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负责编制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组织培训管段内施工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
(六)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七)督促检查管内施工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
(八)规程、技术措施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返工或令其停工。
四、项目部党委书记质量责任
(一)组织审定质量宣传提纲、质量宣传标语口号和资料。
(二)组织开展质量工作对外宣传报道,指导公司新闻媒体的质量宣传工作。
(三)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参加质量委员会、质量决策会议。
五、项目部财务主管及会计员质量责任
(一)保证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所需资金,负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付工作。
(二)监督质量措施费用、质量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济责任,负责统一发放、扣收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罚款。
(三)正确处理工作质量与工程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过于追求质量而忽视效益或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
(四)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情研究优质优价政策。
六、技术室质量责任
(一)负责收集、贯彻与公司施工生产相关的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做好更新管理工作。
(二)审批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对安全质量威胁较大的重点工程中重要结构的检算、技术管理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督促、指导做好施工图审查、逐级技术交底等工作。
(四)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测量复核制。
(五)负责在建工程产品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工作,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置。开展工程质量保修活动,参加工程质量回访。
(六)参与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加新工法、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工艺标准的评审,特殊过程的鉴定。
(七)根据上级有关质量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订有关质量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等,对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八)参加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和质量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质量情况的统计报告。
(九)参加组织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查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措施的实施情况,抓好重点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技术性文件的管理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记录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十)监督检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和返修质量检验工作。
(十一)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返工。对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报告。
(十二)组织对工程一般、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技术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检查。对原因复杂以及影响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有关处理、呈报事宜。
(十三)负责项目部各类质量事故台帐的建立以及质量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项目部有关质量方面的创牌申报、评审工作。
七、安全员质量责任
(一)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重大方案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论证。
(二)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三)参加项目部质量大检查活动。
八、材料室质量责任
(一)负责物资设备的招标和质量控制,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
(二)全面了解现场材料的供应工作,确保按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工程所需物资。
(三)严格要求项目部执行材料的验收、储存、运输、保管制度,督促各成员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及时请有关单位部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原材料及有关试验项目的复试,并对出具的试验报告负责。督促物资的进货检验、验证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选用和保管。积极研究新品种材料与地方性材料的选用,推广有关新材料,为确保工程和产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六)监督指导项目部供应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完好的施工机具。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做好机具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修理工作,按时进行各级保养及大修。保证施工机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和正常运转,严禁机具、设备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八)参与因物资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劳资定额员质量责任
(一)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有关质量的分析会议,牵头或协助组织技术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二)负责把质量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员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
(三)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岗位培训监督,对未经培训、未考试合格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负责在制定奖惩考核制度时,将质量列为考核指标,并按规定考核。
(五)参加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管辖范围内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手续的归档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实验员质量责任
(一)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编写与实施检测、试验工作计划。
(二)编制项目检验、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地日常检验、鉴定材料的取样送样,并及时正确记录工地所进材料的产地、数量及实用数量。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并按期送检。
(四)对工地使用粗细集料砖石料产地质量进行核查,测定沙、石含水率,检查复核掺合料、添加剂是否与鉴定品种相符,提供各种施工配合比卡片。
(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标准计量部门检定。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认真复验核对检测数据,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七)建立并完善试验记录和台帐,分工号保存、整理、检查试件试验报告,材料鉴定资料,配合比卡片及其它试验。
(八)参与质量情况和事故的分析,参与因配合比使用用料不当等涉及的试验工作所造成的事故分析。季度检查试件合格率。
(九)检测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编写并提交“检测质量事故报告”。
十一、质检员质量责任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质量工作法规、制度以及行业标准、规范,结合业主及合同要求,参与拟定并执行本单位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运行;牵头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日常工作。做到本单位质量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参与工程质量技术交底,监督施工人员按标准、规范、施工图、施工组织、作业指导书(工法)等规定进行施工;监控项目现场质检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人员组织、技术措施、计量器具、质量、安全、成品保护等;查验进场原材料是否合乎要求,标识是否齐全,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三)检查、验证从施工到竣工各阶段工程质量(含隐蔽工程检查、工序验收),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质量记录,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合格,质量记录可追溯。
(四)组织对不合格工程(产品)进行调查分析、评审和处理,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制定质量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调查报告,参与制定的整改措施。
(五)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文件、通知的精神,收集来自各方有关工程质量信息并进行处理和信息反馈(含文字、图像、音响信息),完善质量体系运行资料、记录,接受质量体系的内外审查。
第三条 责任人签字: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财务主管、会计:
技术:
质量检查员:
安全员:
材料员:
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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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
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
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第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4)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扩展阅读:
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一、中级职称评定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⑹取得地方(乡镇)中级2年以上或地方高级1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评定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参考资料:上海职称评定网——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❺ 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❻ 财务管理专业可以考些什么证书
财务管理专业可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 (会计师)、CPA(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内部审计师、国际财务管理师、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金融策划师(CFP)。
还可以考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CPA)证书、财务顾问师(RFC)、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证书、特许财富管理师(CW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美国管理会计师 ( CMA) 资格认证、国际数量金融工程认证(CQF)等证书。
1、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2、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1)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4)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中级职称 (会计师)
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
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4、CPA(注册会计师)
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
5、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