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立足本职,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做贡献
1、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2、要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作为。
3、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整合法律资源,主动对接联系法律顾问,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㈡ 如何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要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通过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发掘市场潜力,激发社会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坚持职权法定。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最重要的是形成一整套体现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特色的法律制度体系。我国与其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把发展规划、投资管理、重大产业布局等都纳入宏观管理体制框架下,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合理配置等的综合导向,因此我们的宏观调控更具协同性、综合性、有效性。坚持发展和完善这种特有的宏观管理模式,就是我们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具体体现。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发展规划、政府投资、经济安全等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初步构建起以此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为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也为我们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制度自信提供支撑。
坚持全面履职。全面履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职能。一方面要在法治化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防止权力任意扩张,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依据和程序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做到不越权、不滥权。另一方面要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不失职,防止出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等问题。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不避难,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能。此外,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修法建议。
坚持权责统一。权责统一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法治的核心是约束权力,尊重公民和企业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其权利;监督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制约其权力。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相当、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支持审计和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责。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改进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建设法治机关,加快机关转型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按照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要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机关建设统领各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提出了“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建设目标。四中全会的召开和《决定》的发布,对建设法治机关提供了新的重大契机,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法治机关建设作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持续深入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真正实现微观向宏观、审批向监管、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的转变。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多提创新性建议,多做原创性工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当好参谋助手。
加快职权法定进程。落实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首要任务,就是要形成一整套体现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特色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调控与监管同加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我们将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争取用几年的时间,在政府投资条例、发展规划法、经济安全法、价格法、信用法等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上取得大的进展。
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继续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会审机制,建立重大政策委内协调机制、委外会商和沟通机制,健全重大决策评估机制等,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在已取消和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按照条件明确、环节优化、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建设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网上审批制度,做到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务实有效的监管体制,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监管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纵横协管的监管机制,形成权责统一、分类指导、部门协同、地方联动、制度保障、科技支撑、系统覆盖、全程监管的新型监管格局。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打牢结实管用的制度笼子。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审批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媒体的监督。持续深入根治作风顽疾,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法治的政府机关。
㈢ 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学习
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㈣ 公务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培训总结怎么写
你好,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形成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其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对基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而言,在日常的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稽查查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服,坚持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从当前税收发展大环境来看,通过近年来新参加工作的各类高水平公务员,以及各类能级考试,业务培训,税务干部的平均业务知识水平和政治素质及创新能力,都有大幅提升,但与法治要求、快速发张的经济形势等还难相适应。突出表现在: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税收业务知识了解不够深入,适用法律水平不高,习惯于用传统方式执法;尤其是在一些执法办案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水平有所限制。个别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政执法的意识较差,执法中的语言态度问题以及用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作为交易,在税收执法中丧失原则破坏了税收法规的严肃性,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从工作我觉得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税务工作缺乏来自纳税人的外部监督。范坚局长在讲话中曾经提到:“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点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重中之重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决策权的监督制约。”目前不少纳税人自身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对税收相关法律一窍不通,更谈不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税务人员。曾经税务部门对某个体工商户开出发票存在疑问,前去核查,发现该份发票并非为该个体户所领购,面对税务人员的询问,该个体承认这票是别人帮他开的,但是他坚称按照三个点缴过税了,交给了帮他开票的人,对税法知识的缺乏容易导致纳税人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情况,又容易造成税务人员说什么就是说么的情况,让税务人员的行为缺少外部监督,容易产生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的情况产生。因此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的力度要加大,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普通百姓的普及力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该形式多样,通常在一些新政策、新规定、突发事件的宣传方面,多采取的是宣传栏、报纸等形式,但是仍有纳税人表示没看到,不了解,因此宣传应该多运用电视媒体、互联网、短信通知等普通群众容易接触到的方法手段,而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多采取税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市场、进商会的新颖方式扎实开展活动,努力实现税收宣传全覆盖。只有当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才能对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督促我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另一方面是基层人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形形色色的纳税人,税务人员自身的能力建设尤为重要,不仅要拥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还要拥有高超的应变能力,更要突破过去的老套路,老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的更新观念。从工作层面上看,基层税务干部工作繁重,很容易沦为做事的机器,知道工作怎么做,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缺乏思考与思辨的能力;有时为了自身工作方便,甚至擅自变通政策,违反了税收相关法律;持着传统的习惯性思维,“以我为主、以执法者自居”的姿态,在执法过程中征纳双方地位失衡。只有知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执法,因此在基层干部中,应该加强教训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始终将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制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程抓严抓实抓细。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识,缓和税企矛盾,促进纳税遵从。适当开展执法艺术、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应变能力,达到依法行政、人性化执法的层面。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一句口号上,作为我们基层的执法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脚踏实地,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为纳税人服务。
㈤ 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目标既定,重在践行。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纲要》的精神实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伟大工程。
坚持发展为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经济动力和基础。市场经济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治紧密相连。法治要得以坚持,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体制之中,惟有市场经济才能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我国法治也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市场经济的启动大体同步的,是在改革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的。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时,即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92年,十四大将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取向于市场经济后,1996年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这说明,法治是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联系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对法治的需求层次也越高,市场经济是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经济动力。所以,要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大力培育市场经济。当前,我市经济结构层次还不高,民营企业发展相对不足。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坚持既定的发展思路,大力招商引资,加大市场开拓,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力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要在加快改善投资硬环境同时,着力加强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政务环境建设。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主体;要按照“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更多的自由;要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平等创造条件,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一切从客商出发,一切为客商着想,一切对客商负责,一切让客商满意”的原则,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要树立诚信是兴商之本、依法办事是最大的诚信的思想意识,善于从法律的角度与外商洽谈项目,依法签订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要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强化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肃处理向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的人员。总之,要通过多方努力,有效地吸引投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鹤壁经济发展。
坚持民主决策、民主施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与民主相生的,是与专制不相容的。没有充分而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实践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制度越发达,它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必须推进和发展民主。当前,我市少数地方、少数单位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现象还存在。这是人治观念在实践中的反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推进民主建设。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要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一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要完善听证程序,提高听证质量,重视听证结果。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影响大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之符合客观规律,体现社会正义,反映广大人民的利益。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作用,充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体现民主精神的方法实施行政管理。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时限公开、工作纪律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着力打造“透明政府”。真正做到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容,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所以,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前,我市行政管理领域还存在着交叉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少数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三个优先”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下决心交给企业、市场或者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我市已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除依法保留的234个项目外,凡是没有合法依据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这要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执法执纪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二是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在加强调研、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真空问题,切实推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三是要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解决“皇粮”、“杂粮”并存的现状,使行政执法权与执法者的利益彻底脱钩。要全面推行“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制度,坚决杜绝“以权生财”、“以权谋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要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纲要》落到实处。贯彻实施《纲要》,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事情,而是政府所有部门的共同职责;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