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应该由哪里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一般是由当地医药技校设立培训点进行培训,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药学会举办相关培训班 进行培训。
Ⅱ 食品药品证怎么培训学习
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
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
3、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是初次进货时需提供,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
Ⅲ 甘肃省食品药品人员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从业人员啥时候可以登录培训
截止到2020年8月。官方抄还没有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人员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食品药品工作组织培训扩展阅读:
据专家介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批准文号和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的表达格式作了规定,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
其中,“准”字代表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国药准(试)字后的1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分别是H代表化学药品,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分装药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B代表保健药品,Z代表中药。
Ⅳ 忘记参加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会怎样
联系一下食药局,看能不能参加下一次培训。或者和他们说明情况
Ⅳ 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有哪些
采信厂家或商标权人鉴别意见应排除合理怀疑
首先,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对自己产品具备哪些特性,以
及涉案产品是否自己生产或许可他人生产,生产企业或商标
权人应当有发言权,
也有一定鉴别能力。
立法和执法实务中,
均有条件地承认了厂家或商标权人对涉案产品是否冒牌所
出具意见的证明效力。
(工商公字
[1998]
第
254
号、商标案字
[2005]
第
172
号、质技监局政发
[2001]43
号)
其次,其鉴别意见仅是一种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属鉴定结论还是
书证,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如果厂家或商标权人运用科技
手段或者专门知识,对涉案产品的成分、结构、风格、口感
等特性,以及标签包装的特性,与自己产品是否存在同类性
和同一性进行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载明了《关于行政诉讼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内容的书面结论,应当
作为鉴定结论使用,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如果厂家或商标
权人出具的鉴别意见,并不具备该条司法解释要求载明的全
部内容,或者仅仅根据涉案产品型号、款式、所标批号或日
期、所用包装标签,是自己从未生产过或使用过的,而鉴别
其为假冒品的,应当作为书证使用。是否载明合理理由和依
据,影响其证据类别和证明效力。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若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或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者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内容
不完整的,相关的鉴定结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不会采信,
行政执法中行政机关也不应采信。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
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鉴定
结论经过工商机关的审查,才能采纳为定案的依据。
Ⅵ 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组织机构
办 公 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中心”日常行政工作;起草重要文档;负责文秘、宣传、机要、档案、统计、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各类后勤服务保障;负责“中心”网站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对外接待的联络和协调。
业务一部:
组织实施全省执业药师、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药学、医疗器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考前培训。
业务二部:
组织实施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编制医药行业特有工种的培训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鉴定实施方案,组建相应的试题库;制定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标准条件,协助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要求建立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资格初审。
业务三部:
开发并组织实施各类经营项目;开发并组织实施咨询服务及论坛、研修、技术交流等项目;承办省局各处室年度立项的培训项目。负责局机关大院的日常物业管理。
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如何制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按以下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机构设置
承担中心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中心教学培训服务保障的具体工作;负责中心环境卫生、计生医保、车辆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培训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监督管理的需要,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继续教育及相关教材编写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相关学历、学位教育。
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专业队伍进行法规、专业技能培训。
二、对食品药品行业的高、中层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三、对食品药品及相关行业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资格认证培训。
四、为各类培训教育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科目指南、教材、参考资料,以及开展科研、咨询、组织专题研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