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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04 00:02:05

1.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来员工不能胜源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能够走正常的程序进行裁员,可以与单位解除合同,支付员工经补偿金,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 怎么才算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内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容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用人单位有2个选择,要么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要么给予一个月的工资(带通金)

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应如何调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应如何调岗

遵照公司政策和员工手册执行。可以面谈并口头沟通,会同HR一起,做好谈话记录,三人签字确认。再不能胜任,则可以降职,转岗考察,最后还不行的话进行辞退。

但是现代的企业要讲究人情味可以对员工培训让其达到岗位能力要求

若培训不行再调换岗位或待岗等

(3)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扩展阅读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了还是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还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为其进行培训,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开除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需要的。
《劳抄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如袭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企业合同终止条件上写: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

这是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约专定,是属合法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劳动法40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B岗位是因为产量下降而需要裁员,这不符合该条的规定,该员工并不是由于不能胜任B岗位工作,这是版由于外部原权因导致的减员.如果这种情况被裁员,单位需要同员工进行协商,或者调到另外岗位工作;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需要支付其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7. 劳动法第40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间工资是怎么个标准多少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现行法律并无规定,从司法实践看,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劳动合同有培训期工资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无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约定,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则执行;
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劳动工资待遇执行。

8.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坚持就是胜利!你要拿到经济补偿,必须和用人单位斗争到底!

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两个都包括的。试用期的就不必说了,试用期过后的,有的是单位里没有定试用期,版有的是使用期间权因种种原因没有考核考察出来,有的的因为转岗调岗,有的是因为生病或者意外或者长期请假回到岗位上班包括心态的不适应、态度的不适应或者技能不适应以后到岗上班等等。

10.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般是指这个人胜任不了这个岗位,即使培训后也不行。

比如你英语很烂,做不了翻译,即使公司对你培训,你也做不了。就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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