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三本台账
一、序时账簿
在实际工作中,序时账簿是按照会计部门收到凭证的先后顺序也就版是按照记账凭权证编号的先后顺序逐日进行登记的,所以序时账簿亦称日记账。
序时账簿有两种:一种是用来登记全部经济业务的,又叫普通日记账;另一种是用来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的,又叫特种日记账。在会计核算发展的早期,最常用的是前一种。
二、分类账簿
分类账簿又称分类账,是对全部经济业务分类登记的账簿。分类账簿按其反映指标的详细程度划分,分为总分类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两种。总分类账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设置的,总括反映全部经济业务和资金状况的账簿,简称总账;明细分类账,是根据二级或明细科目设置的,详细记录某一类中某一种经济业务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账簿。明细分类账(简称明细账)是对总账的补充和具体化,并受总账的控制和统驭。
三、备查账簿
备查账簿是对某些不能在日记账和分类账中记录的经济事项或记录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因此也叫辅助账簿,例如“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簿”、“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簿”、“代销商品登记簿”等。
网上的,不知道是不是。
❷ 在精准扶贫工作被挪下的农户刻找那个部门来解决呢
同志: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议主要任务总结2007度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表彰2007度农村党建扶贫先进集体优秀工作队员安排部署2008度农村党建扶贫工作
2007市委、市政府117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团体抽调156名干部组39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赴39乡镇展党建扶贫工作同省委、省政府派 3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我市XX区、XX县、XX县展党建扶贫工作工作队党委、政府领导派单位力支持认真调查研究精制定党建扶贫计划帮助乡村办实事、谋发展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发展涌现批优秀党建扶贫工作队优秀队员刚才市政府副市、市委党建设工作领导组副组杨明达同志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先进集体优秀工作队员决定省直3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13名队员、市驻XX县农村党建扶贫困、 市直9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42 名队员受表彰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受表彰先进单位优秀工作队员表示热烈祝贺所参加项工作单位同志表示衷谢希望同志再接再厉再创新佳绩面我讲三点意见
、总结绩握形势切实增强抓今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责任使命
2007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市、县关部门及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紧扣建设社主义新农村主题认真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阶段扶贫发扎实工作拓进取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取明显效
抓村级班建设重点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步增强各工作队村党组织村民委员换届契机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村级领导班换届选举工作批具双带能力优秀村民选拔进村级领导班新届村党组织领导班村民委员领导班平均龄比届降 2.5 岁专历数比届增加251村支两委交叉任职 1127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肩挑57村级领导班结构进步优化整体功能进步增强农村经济社发展打良组织基础
二抓教育培训重点农村党员群众素质进步提高各工作队紧紧抓住提高农村口素质关键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外参观习等式层、类型农村党员干部农民群众进行培训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0期培训12718 组织外参观习956通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提高发展意识能力增强涌现批科技示范户致富带较发挥示范带作用
三抓党员发展重点农村党员队伍进步壮各工作队壮农村党员队伍作工作重点助乡村制定发展党员规划认真组织展四培三带加强入党积极培养教育 按照发展党员 十六字针切实抓党员发展工作 2007, 各工作队协助挂钩帮扶乡镇培养入党积极1050名发展党员410名其35岁党员255名党员86名挂钩帮扶乡镇党员队伍结构进步改善整体素质较提高
四抓项目建设重点农民产条件进步改善各工作队共协调参与协调项目254投入资金6270余万元重点加乡村公路、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种养殖业项目建设 , 制约农村发展交通、畜饮水、农田水利等瓶颈问题定程度解决些种植、养殖业项目已初见效农村经济发展拉作用初步凸现
五改善民重点农村贫困口进步减少采取项目带、劳力转移、结帮扶、展慰问等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雨雪冰冻灾害严重春节期间各扶贫单位深入乡村访贫问苦给贫困群众送慰问物资慰问金使欢乐吉祥春节受党政府关怀温暖 2007全市粮食总产量达82.16万吨比增2.7%农民均纯收入达2348元比增 加344元净减少农村低收入口1.04万
虽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取定绩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较差距单位党建扶贫工作重视够支持力度够;二党建扶贫工作队农村基层党建设指导帮助力度需加强;三重争取项目、轻建设管理现象;四队员所属单位间及队员间协调配合够;五同志工作作风够深入扎实静沉等等同 我要充认识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面临着机遇党十七提要全面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着力加强基层党建设省委2008作全省党基层组织建设 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抓、要达效指明向;二央、省、市支农惠农力度进步加央连续51号文件三农工作进行部署今省委、市委号文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主题,农村扶持力度进步加,今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安排投入6000万元比增加1000万元些政策措施农村经济社发展提供力保障;三党建扶贫工作形些经验做今扶贫工作打良基础;四农民干劲足通央各级党委、政府农村扶持广农民实惠 盼发展、求发展愿望强烈决扶贫攻坚氛围我要进步深化市情认识深化党建扶贫工作认识 既要看扶贫攻坚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准确握扶贫攻坚利条件统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责任紧迫坚定信决精组织周密部署入力、物力、财力给予力支持立足贫困区办事办实事同角度、同渠道采取同式贫困区进行帮扶切实改善民加快推进贫困区脱贫致富进程
二、突重点全面推进切实抓今农村党建扶贫工作
今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省第十党代市第五党代精神关键抓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党农村各项路线针政策省委、市委农村工作部署具重要意义 2008 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总体要求:邓平理论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发展观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党建促扶贫思路做党建与扶贫
两轮起转力争使农村党基层组织建设新加强 农民群众发展意识能力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产条件新改善农民群众收入新增
第深入展调查研究 增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针性、实效性功夫
工作队要主与乡镇党委、政府配合迅速制定调研案深入村、组农户采取走访、座谈、实查看等种式展调查研究解自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农民群众产情况等乡情村情认真析贫困原制定帮扶计划拿切实行帮扶措施帮扶计划要结合实际实事求量力行要具针性操作性要通实施扶贫计划做几件看 见、摸着实事让农民群众真实惠受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带实实效要保持工作连续性维护、巩固历工作队工作继续组织抓或前几没实施结束项目工程
第二展党基层组织建设契机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功夫
抓全市党基层组织建设今件事今全市农村党建扶贫主要工作任务目前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展项工作市委要求要结合展党建扶贫工作积极实施千名干部任村官驻村指导抓党建工程明确市、县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员都要挂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负责指导所驻村党基层组织建设党建扶贫队员没覆盖村由各乡镇机关选派干部挂职确保全市 1036 村实现全覆盖各县(特区、区)党委要根据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实际按关程序及办理挂职手续工作队员要按照展党基层组织建设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抓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抓特色抓效确保党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取实实效
要抓村党组织核村级班建设要协助乡镇党委抓村级班员选配工作特别班作用发挥村要加强指导展整顿配强班员特别要自强村党组织书记要协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内容、式载体,建立完善党务公、村务公村支两委议事规则等制度导村级组织公办事、公平理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发挥基层党代表作用工作机制协助抓党代任制试点推行工作建立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 推行村干部绩效管理办协助抓符合条件村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事业单位领导于部工作激发村干部干创事业热情
二要抓提高素质目标党员干部农民群众教育培训工作要整合培训资源利用远程教育采取请
关专家、农业技术员讲课、外参观习等式 , 组织村干部广党员、群众习党十七精神、党农村路线针政策、律规、农业适用技术等知识类贫困村矿区所村,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每类贫困村矿区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集培训通知要求,协助党委、政府认真制定案,精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通层、类型培训,增强村级班带领群众改变贫困落面貌信水平,提高广党员农民群众自我发展意识能力
三要协助抓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规划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注重党员素质注意优秀青妇发展党员保证每村每发展党员1名断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壮农村党员队伍认真抓入党积极培养工作确保帮扶村入党积极保持5名强党员管理助村级党组织党员参加三课等组织向宣传党路线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抓流党员管理工作建立流党员台帐及进行跟踪管理要关帮助党员、困难党员认真做调查摸底 建立党员、困难党员台帐落实帮扶措施形帮扶机制真体现党组织党员关怀
四要抓典型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带作用今市委要命名表彰批五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 要做命名申报工作工作队要按照五目标要求协助抓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创建申报工作要围绕巩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发现树立批基层党组织、科技能手、致富带等同类型、同层先进典型同要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作用
第三、抓项目建设重点努力改善民功夫
抓项目建设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载体拉农村经济发展力手段各党建扶贫单位工作队要紧紧 围绕改善贫困区基本产条件、拓宽贫困农户基本增收门路工作目标按照整村推进、农村劳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关要求充发挥各单位各部门优势群众产紧迫项目入手 , 牵线搭桥引进资金技术力所能及抓些畜饮水、农田水利、通路通电、公共卫、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村产条件;力所能及抓些符合实际、 定规模种植业养殖业项目,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力所能及联系些企业培训机构抓富余劳力技能培训劳务输项目拓宽农民致富渠道市、县发改委、扶贫办等关都门各工作队申报项目既要积极支持要严格关确保项目落实处 发挥作用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严防项目建设违违纪行
第四,实现灾农业减产减收目标,抓灾重建与发展功夫
今 1 月旬,我市遭遇罕见雨雪冰冻灾害,农作物受灾总面积达102.57万亩,灾面积67.81万亩,绝收面积15.07万亩仅农业农村直接经济损失达 9.99亿元,严重影响今三农工作,灾夺丰收 任务艰巨广党建扶贫工作队员要充认识抗灾救灾工作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充认识灾重建与发 展全面完今农业农村经济社发展目标任务严峻性,产自救灾重建作党建扶贫项非重要任务,深入灾区,协助党委、政府,员、帮助、指导灾民切实加强灾重建农业产,努力实现全农业减产,农民减收
三、切实加强领导,断创我市党建扶贫工作新局面
今全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任务重二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各党建扶贫单位要思想统央、省委、 市委1号文件精神党基层组织建设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央、省委、市委农村各项部署抓紧抓实,抓效
第、领导要加强各党建扶贫单位要党建扶贫工作作本单位件事抓,主要领导要经深入党建 扶贫点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党建扶贫工作队制定计划,提具体措施,帮助解决工作遇困难问题要关派同志工作,党建扶贫作培养锻炼干部程,注意党建扶贫工作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联系领导要经深入调查研究,析情况,掌握第手材料,切实解决问题市驻县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团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加强调度,及掌握工作态, 针工作情况提严格要求各县(特区、区)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进步抓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部署、检查落 实各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抓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齐抓共管格局
第二、督查要位市、县党委组织部、督查室、扶贫办党基层组织建设督导检查组要经深入乡村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位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督查情况要逐步改进考核式今始市直机关党建扶贫工作已纳入机关目标考核每党建扶贫工作结束市委都要派考核组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通报进切实增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责任
第三、配合要密切市委明确要求今派每工作队由 2-3单位抽组乡镇党委领导展工作由其单位牵工作队要自觉服乡镇党委领导配合乡镇抓工作工作队员间要团结协作避免各自政牵单位协调形机整体
❸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有资金互助组织的台帐都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成员账户册,交易明细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
❹ 跪求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台账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的通知
湘建建〔2007〕33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现将我厅编制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并认真实施,保持持续有效运行。今后,我厅将把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且是否有效运行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导则。
第二条 本工作导则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本工作导则所称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对保证施工安全的工作质量和实物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企业内部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工作责任和规程、工作质量和实体质量标准。
第二章 企业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
企业应在其主要负责人中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报送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备案。
第四条 企业应设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并依据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实际生产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企业应确保其管理架构能够有效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的效率。
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参加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关岗位证书,保证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必须依法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参与投标及承揽建筑施工业务、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时主动出具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后,应立即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整改,及时组织自查,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申请。企业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般应制定以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在企业内部强制统一执行。
(一)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对企业有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权限和责任;各分支机构相关部门岗位的设立;各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设立;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权限和职责;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二)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以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防护保证措施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及具体技术形式作出详细规定。
(三)文明施工标准。对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从组织、人员、程序、深度、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五)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和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目录建立、公示、标示、防护保证措施及设施验收、检查及记录、监管台帐建立和管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六)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内审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内部审查的标准、组织、人员、程序、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七)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对企业工程项目部及其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交底对象、时间、深度、形式以及企业或分支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八)施工设备设施验收检查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的标准、组织、人员、程序、责任;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的期限、标准、组织、人员、隐患处理、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监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登记或审查手续的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九)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审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定期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如实按国家规定报告事故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开展、内容、责任,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农民工学校的设立和管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足量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工程项目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及应具备的工作经历和水平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三)持证上岗查验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包括分包施工单位)持有效岗位证书情况的查验职责、时间及处理作出详细规定。规定应突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情况的查验。
(十四)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机具、模板及支撑、脚手架及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防护用品等重要施工物资,在进场验收的标准、组织、人员、登记责任;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的标准、定期检查、台帐建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五)分包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的确定、相关证照查验、分包合同签订,在程序、权限和职责,以及分包施工合同中应予明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责任、措施、奖惩,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六)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标准、频次、记录、隐患列出、隐患整改、评价通报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定期召开施工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施工安全形势,查找施工安全隐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施工安全事故结案后,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查找事故原因,汲取教训,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堵塞技术和管理上的漏洞等方面作出规定。
(十八)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调查处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范围、等级、划分标准,事件发生后企业内部上报及组织调查的程序、时限、责任,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企业定期考核评价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参与人员、结论作出以及奖优惩劣的措施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及有关责任人,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效果,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及时作出修订。
第九条 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安全生产月”以及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责任部门,按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活动开展过程及成效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估。
第十条 企业应采用有利于施工安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建立企业推广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录,以及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的规定,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作出调整。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内部淘汰国家和省明文规定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范围和特点,建立企业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作出调整。
第十二条 企业以及其相关部门应制订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满足企业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三)决定企业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适时监督检查,评估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四)决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批准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
(五)决定对企业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十四条 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企业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负责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制订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合理调配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企业工程项目的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查验工作。
(四)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总结企业的施工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负责启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负责组织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意见,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八)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十五条 企业施工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企业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查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特点,组织建立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五)参与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检查以及评审和修订;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参与企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负责提出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政策;组织建立企业推广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录,以及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起草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经企业批准后,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
(二)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审查企业各分支机构或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指挥启动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向企业提出对事故的专题分析意见;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企业工程项目的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向企业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建议。
(三)向企业提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技术建议,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指导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四)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企业批准后,下达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部门日常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有关人员作出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报告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防护措施,督促落实到位。
(六)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企业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管理。
(七)具体负责企业分支机构所设立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提出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施工安全工作奖惩意见。
(八)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七条 企业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其他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三章 企业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应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对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作出规定;分支机构应在企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相适应和配套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
分支机构应根据企业授予的权限,代表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应设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应参照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分支机构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其他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四章 企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明确工程项目部的权限,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作出规定;工程项目部应在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建立健全与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相适应和配套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全过程有效运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一般应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保证措施,各项主要工作的负责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验收等事项进行明确。
(二)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管理人员所担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予以具体的明确和细化。
(三)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工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应急救援的启动,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和一般人参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事项予以明确。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予以明确。
(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学校以及场地、设施、师资方面的保证,开工前和施工全过程中应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以及各项教育培训的内容、课时、时间,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考核等事项予以明确。
(六)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对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分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阶段划分,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突出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其具体防护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等事项予以明确。
(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守则。对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相关安全生产作业或操作规程规章,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担负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和标准,各作业班组长的职责等,在守则中予以明确。
(八)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程项目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的记录和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在计划中予以明确。
(九)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工程项目部各部门、施工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奖惩措施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以及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力、财力、物力,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具体明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全过程保持有效运行。
(二)按照规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保证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及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得到严格实施。
组织办理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手续;保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及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不得开始施工。
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专项资金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经企业或所属分支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
(三)与分包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分包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按照省和企业的规定,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管理措施,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审查、目录建立,对经审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在重大危险源相应部位设立警示标志;组织逐一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督促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督促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履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职责。
(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在工地设立农民工学校,在场地、设施、师资方面给予保证;督促工程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规定和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在教育培训内容中突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六)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工作,安排办理相关检测和备案登记手续,督促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班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做出记录。
(七)工程项目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立即指挥启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开展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施工安全事故,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八)工程项目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立即按规定上报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协助做好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和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和安全隐患,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定期主持召开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分会议,通报工程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析总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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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九)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关于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浙江省建筑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附件二)。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查意见汇报; 2、查看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获奖工程名单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第十八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十九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二十条 对获得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以下奖励: (一)授予主承建单位《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授予参建单位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名单一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二)在《施工安全与设备管理信息》专刊上予以登载。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省安全标化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其挂牌和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的工地,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要求的,由企业申请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程匾牌领取单》(附件三),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建筑业管理局统一制作。“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挂牌工程个数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 省、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挂牌工地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对挂牌工地要加强过程监管,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市场行为;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状况; (四)文明施工状况; (五)其他情况。 对挂牌工程,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至少随机抽查三次。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该表作为该工地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时,该表作为申报资料之一,由县、市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对已获得挂牌的参选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作为该工地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及时整改的; (三)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专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签的; (四)发生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 (五)累计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临时性摘牌三次以上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的具体申报和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 第二十七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专业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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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管员”的主要职责
农民工管理员经考核合格,获得资格证书后,从事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同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
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2) 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3) 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4) 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5) 指导、监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
(6) 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7) 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8)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个建设,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9) 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0) 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1) 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记录;
(12) 协助做好工地农民工业校管理教学工作,开展道德法制、维权知识、文化教育等综合教育;
(13) 做好农民工资料收集与存档工作;
(14)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
❼ 社保农民工台帐缴交明细怎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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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泗安镇的农业发展
培植了2.2万亩的苗木产业和3.1万亩的吊瓜产业,已拥有圣马科技、瑞泰实业等农业龙头企业2家;拥有显圣牌无公害大米等品牌农产品4个,其中获省级优质农产品1个,已形成500亩以上的农产品基地15个,其中万亩以上3个,1000亩以上3个,特色效益农业经济贡献率达85%以上,效益农业对农民收入贡献率已达39%;
农业经济考核中,2005年连续第五年列全县首位,已成为全县的农业强镇之一。被命名为浙江省十强花卉苗木镇。 始终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通过抓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来致富农民。大力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通过调查、发动、培训、组织输出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农民“走出去”。
建立了镇村两级工作班子,两级劳动力资源台帐和县镇两级用工信息服务网络,组织实施“企业出单、农民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通过增强农民就业技能,加速转移步伐。三年间,共举办大型劳动力交流大会5次(春秋各一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69期,培训1500余人次,共转移富余劳动力5600余人次,为农民增加现金收入达2500余万元。劳务输出的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由02年的12%上升到40%。
深化效益农业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510”工程,做大主导产业。出台了鼓励支持发展吊瓜、苗木等主导产业的政策,通过贴息贷款,小额补贴等政策引导,吊瓜种植达到3.2万亩,比02年增加2万亩,苗木面积达2.2万亩,比02年增加1.3万亩;
加大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力度,先后建立了显圣稻米合作社、泗安土鸡协会、苗木协会、中药材协会等中介组织,通过中介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其中显圣稻米合作社逐步壮大,由最初的不到10000亩扩大到近40000万亩,并被推荐申报农业部“全国十大粮食合作社”的评选。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力度。
积极兴办龙头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农业的产出效益。三年间共引进农业项目35只,引进资金15000余万元,其中圣马科技和瑞泰实业两家龙头企业被列为县级重点企业。
加大农业品牌战略实施力度,共申报并获得4个农产品品牌,“显圣牌无公害大米”连续3年勇夺省农博会金奖,被评为省级优质农产品。万亩吊瓜基地被列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通过三年的努力,农民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止2005底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782元,比02年净增2097元,人均储蓄达6000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净增2777元。
❾ 劳务用工“五项制度,三本台账”具体内容是什么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职工考勤制度、内工资发放制度容、劳动纠纷处理制度。三本台账:施工现场职工名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 年 月)、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表(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