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培训期间有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 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一)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二)职工培训经费应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三)企业用于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四)工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经费由各级工会掌握使用;
(五)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应合理使用,当年结余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1)工作培训不算工资是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贰』 免费培训不发工资是否可以
这个要做一个合同 把这个情况一定写清楚 而且双方一定要签字画押 以免后续有问题发生
『叁』 培训期间的工资也属于培训费吗
转子中国劳动咨询网:
小王自去年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电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公司出资为小王提供培训,培训费为6万元,完成一年培训后小王有义务为公司继续服务3年。如果小王不能履行服务期,公司有权要求小王作出赔偿,赔偿标准为“培训费用÷总需要服务年份×未服务年份”,支付的培训费用由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工资待遇组成。
后来,小王想另谋发展,便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同意了他的辞职请求,但要求小王按照当时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条款,支付未履行完毕服务期的违约赔偿金。小王不服,便来到司法所咨询:培训期间的工资属于培训费吗,自己是否该赔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为培训劳动者而专门支出的费用,而工资是劳动者劳动的报酬,两者有不同的含义。劳动者在职期间多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培训的,有的劳动者是脱产培训,有的是非脱产的,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进行学习培训的,没有耽误工作,在培训中也是需要耗费脑力和体力的。
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发放的工资也往往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情况加以扣减,所以,在培训期间,即使用人单位支付了劳动者工资,工资部分也不应该计算在培训费中。上述案件中,公司将支付给小王的工资待遇也算进培训费用中, 混淆了两者的界限,是缺乏根据的,对待此情况,小王无需赔偿。
『肆』 劳动法,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培训期间 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不可以。
《劳动法抄》第五袭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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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解决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伍』 入职前参加的培训,算不算入职,给不给工资
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1、入职前进行培训,是可以不带薪的,因为不属于在职职工,还没有正式录用,如果是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进行培训,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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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陆』 劳动法有规定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劳动法没有对培训期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这个培训是公司安排的,那么是应当支付工资的,从你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是应当支付工资的。
『柒』 企业培训算不算工资
您好!如果培训是自愿的,既能提高员工本身的个人技能,又不需要员工承内担培训费用,那容么这一培训可以等同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这样的培训就不属于工作性质的培训,因此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培训是必须参加,尽管该培训的确可以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但公司提高员工个人技能的目的就不是福利性质了,而是通过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那么该培训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这就需要支付加班费。以上,愿能帮到您啦。谢谢!
『捌』 公司在培训期间无薪资合法嘛
你好,贵单位这种做法不合法,工资应从到岗之日算起。
理由如下:由《劳动合内同法》第7条“用人单容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规定可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入职工作,用人单位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的用工责任。因此,用人单位通知你报到的日期即为用工之日,无论是公司安排你工作还是安排你入职培训均是属于用工范围,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支付工资。
『玖』 公司培训期间是否应该算工资
面试被录取后,培训也属于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公司对其进行的岗前培训也是为了让新员工进一步熟悉公司环境。另外岗前培训一切都是按照正式工作的要求,应理解为与正式工作无区别,理应计算工资。
『拾』 请问岗前培训不发工资应该吗
不应该。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0)工作培训不算工资是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