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嘉定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上海嘉定区社保中心地址:嘉定镇博乐路69号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1)加强对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扩展阅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业务规程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个人账户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
(四)承担本市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工作,并对欠缴单位实行强制征收措施。
(五)负责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组织协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承担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开展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和基金财务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七)承担本市社会保险稽核检查、有关行政复议处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承担本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业务数据集中管理、业务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❷ 人才服务中心可以算是事业单位吗
人才服务中心可以算是事业单位。
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牵头举行招聘应聘活动、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服务以及学历学位验证等工作。
人才服务中心是政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它在人力资源配置从统包统配模式向发挥人才市场基础性作用模式的转换中形成的,其最基本的业务就是为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提供信息和平台,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引导服务作用。
(2)加强对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扩展阅读:
人才中心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事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信访、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规划发展部
牵头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标准化部
牵头推进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本市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开展人才信用服务工作。
四、高端人才部
具体实施本市高端人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博士后管理服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离退休人才开发工作。
五、培训部
承担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承担区域合作人力资源培训工作;承担相关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六、评价服务部
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评价服务工作;牵头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标准,并承担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工作。
七、人事部
负责中心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中心组织文化建设;负责中心外事、统战工作。
八、财务部
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中心财务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的审核、核算、结算工作。
九、行政部
负责中心物业、固定资产、车队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十、党委办公室(流动党员服务部)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中心党务及共青团相关工作;承担中心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区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❸ 参加宗教工作培训班个人总结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离思五首·其四》
❹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纪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查处、审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
来信来访。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日常公文的处理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保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文印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部(培训办)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承办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党员的管理教育、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四)宣传部(文明办)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省级机关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省级机关工委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江苏机关党建”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 研究室
负责向省委办公厅及时反映重要信息;编发《机关情况》;编辑出版《工作与学习》杂志;结合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规划开展调研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六)统战部
负责指导省级机关各部门统战工作,提出统战工作规划;负责联系省级机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省级机关党外知识分子、台、侨、留学回国人员的统战工作。
(七)干部处
负责管理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并保障党员利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抓好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
(九)团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共青团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团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指导和组织基层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十)妇工委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妇女工作;指导省级机关各单位建立健全妇女组织,负责审批妇女委员会和妇委会主任;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适时反映妇女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各项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
(十一)法宣办
负责协调、指导省级机关、中央驻宁直属机构和省直属部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及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
(十二)省直机关工会
负责领导省级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和谐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三)体协
组织开展省级机关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主举办各项群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