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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07 09:55:58

❶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五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 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备案。 第八条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80 110 100 60 45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五条 各单位组织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十六条 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报送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
第二十一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 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 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 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 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
(五) 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
(六) 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
(七)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国家外专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以及商务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❷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什么特点

一、干部教育培训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

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直接关系党的事业发展全局。回顾总结我们党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基本途径有两条,一靠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建立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保证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靠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将其作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兴办红军教导大队、苏维埃大学、中央党校、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等各类干部学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地教育培训广大干部,培养造就了大批治党治军治国人才,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保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实现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为了使广大干部掌握原来不熟悉的建设知识和本领,大力倡导全党重新学习,通过举办党校、干部学校、工农速成中学等,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学习,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培养了大批人才。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需要,恢复各级党校,创办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坚持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强大支撑。事实反复告诉我们,无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干部教育培训都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只能抓紧而不能放松、只能不断地改进提高而不能停滞不前。

二、干部教育培训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开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要求,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经验。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按照党的基本路线要求来进行,朝着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来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教育培训如何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呢?一要自觉地把干部教育培训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认识、谋划和推进,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科学确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二要切实把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始终;三要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成效、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标准。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是时代主题。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大局。干部教育培训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大局,坚持科学发展需要什么知识就培训什么知识,科学发展需要干部什么能力就培养干部什么能力,科学发展需要干部什么素质就培训干部什么素质,从而教育广大干部不断加深对推动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三、干部教育培训应遵循的基本规律是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是按需施教这一培训基本规律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近年来,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整结果显示,干部教育培训满意度逐年提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了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培训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真正做到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说并不容易。首先要研究干部现状,研究干部学习特点,研究干部的成长规律,对此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使教育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了解干部的知识能力结构,不了解干部的思想心理状态,不了解干部的学习特点,我们的培训一定会有所偏差,就谈不上好的质量和效益。其次要坚持需求调研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要求和干部履职尽责所需知识能力进行深入调研,综合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并以此为依据设计确定培训项目和教学计划。再次要坚持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这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的一贯做法,也是根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是增强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全国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等的大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就是例证。当前,要抓紧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制定干部分类培训大纲,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干部教育培训保持蓬勃生机的不竭动力是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干部教育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干部教育培训保持蓬勃活力和强大动力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程,干部教育培训适应广大干部发展变化的培训需求,不断转变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队伍,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当前,干部教育培训进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要求,坚持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着力破除阻碍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比如,在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各地各部门着眼于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开放竞争、充满活力的培训格局,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积极稳妥开辟各类实践教研基地。在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各地各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学习成果运用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努力推动形成符合干部学习培训规律和培训机构办学规律,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践告诉我们,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努力研究解决问题,注重改革的实际成效,不要为改革而改革,搞形式主义,追求轰动效应。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关系,因地制宜地推动改革,不要搞千篇一律“一刀切”。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好继承好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优良传统,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教育培训的有益经验,努力形成中国特色、打造中国气派。

五、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注重基础建设

抓好师资、教材、课程、经费等基础建设,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关键要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后,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但是,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对高质量培训的期盼相比,基础建设还要提到更高位置、采取更大力度来抓。在师资建设方面,进一步改进师资队伍选聘,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选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全国和各省区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强化师资队伍培养,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进修培训等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党性教育等重点课程青年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完善师资队伍评价,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办法,努力改变目前凭写论文、发文章评职称的国民教育式师资评价方式。在教材建设方面,按照管用、及时、可读的要求,搞好教材编写总体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提出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编写方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筹编如何做好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和司局长、处长等的能力类教材;开展优秀特色教材评选,调动各地各部门编写精品教材的积极性。在课程建设方面,编制课程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养、知识更新课程体系;采取资助、评选等有力措施,引导各方人才参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把推进课程更新制度化,引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每年课程更新率不低于10%。在经费建设方面,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和个人适当负担的多渠道投入方式。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法定增长。建立健全经费使用方式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干部教育培训要把增强培训能力作为一项紧迫任务

能否让接受教育培训的干部得到有效提高,关键取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培训能力。在这里,培训工作者既包括培训组织管理者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包括培训组织实施者即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培训管理者来说,培训能力主要指组织管理培训工作的能力,包括谋划培训、组织培训、指导培训、考评培训、服务培训能力等。提高管理者的培训能力,一方面要从转变职能上下功夫,推动培训管理者下决心从具体事务和直接办班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规划”、抓“指导”、抓“标准”、抓“督查”、抓“服务”等,并将管理手段主要用行政指令式转向综合运用法规制度、经济手段和提供服务等,真正实现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另一方面,要抓好培训者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者培训工程,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培训者先受培训”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轮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交流,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能力。对培训实施者来说,主要指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的能力,包括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提高施教者的培训能力,要促使其真正做到特色立学、开放办学、人才强学、以管促学。所谓特色立学,指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挖掘特色资源,着力打造办学特色。所谓开放办学,指培训机构办学要开阔眼界、思路和胸襟,不搞封闭办学和体内循环,要通过聘请兼职教师、互派访问学者、组建联合课题调研组等,推进院校间交流合作。所谓人才强学,指不仅要抓好学校领导人才建设,更要抓好授课人才建设,坚持专兼职结合建队伍,不拘一格聚名师,还要抓好设计师、培训师建设,把教学设计部门和管理部门工作者培养成干教工作的行家里手。所谓以管促学,指培训机构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培育良好学风校风。

七、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

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是一项非常重要、范围广泛、影响很大的事业。干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700余万党政干部、5500余万专业技术人员、近3000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5000多家,教职工总数达25万多人。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一定会严重制约这项事业的发展。这些年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发展很快,但是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没有突破,还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体系。当前,要抓紧研究几个重大理论问题。比如,如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问题,包括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学习规律、健全完善的培训体制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培训活力和动力等。再如,如何构建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问题,包括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理念体系、管理体系、机构体系、内容体系、组织体系、考评体系、保障体系和制度体系等。又如,如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问题,包括如何抓好理论武装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如何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如何抓好能力培养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应当自觉增强研究意识,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上下工作,注重结合实际开展课程研究和经验总结,群策群力开展好理论研究工作。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设立干部教育培训研究点,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注重整合相关资源,集中力量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攻关,开展世界各国公务员培训比较研究等。建立相关平台,交流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研究成果。

❸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规定

与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相关的学习培训费一般是可以报销的。
可以上网找财政部文件,但不少单位都自行制定细化标准且不完全执行财政部标准。

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1.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答: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等合并为公杂费。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具体调整如下: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3)住宿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财务部门根据出差人员住宿的具体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进行报销,住宿不同的定点饭店,住宿费实际开支会有差异,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
(4)行李托运费。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内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2.高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和职务工资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出差住宿费如何报销?
答:对应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登记表,相当于副部长级职务的人员出差,按照副部长级人员的标准住套间。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司局级人员标准,住宿标准间。其余人员,按照处级以下人员标准,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3.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是否可以住宿定点饭店?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实行定点住宿,主要考虑到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事业单位规模庞大、类型复杂、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实行定点住宿有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为了稳妥起见,决定先在党政机关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扩大到事业单位。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到定点饭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点饭店住宿,但要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即财政部委托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出差接待定点饭店后,某一地区(地、市、州)所有的定点饭店中签订的最高协议价格就是当地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4.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差人员实行定点住宿,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出现单数时,单位财务部门如何报销?
答: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例如:某单位处级以下人员四人出差,三男一女,按照住宿费标准只能报销两个标准间,实际需要三个标准间。对于这类情况,单位财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出差,需要住宿时,如何报销住宿费?
答: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当前,中央级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工作还没有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城市开展。因此,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城市住宿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应在该县级城市所在地、市、州的定点饭店住宿费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6.出差人虽没有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如何报销住宿费?
答: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7.出差人员住宿在亲友家里,住宿费如何报销?
答: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8.实行公杂费定额包干后,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从住地到机场的费用可否报销?
答:考虑到机场一般距市中心较远,乘车费用较高,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乘坐专线客车的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9.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对自然(日历)天数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答:自然(日历)天数是指出差人员从出发当天零时起,到完成任务后返回工作单位所在地当天24时止的日历实际天数,出发和返回的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例如,某甲出差,5日上午11时出发,当月24日晨7时返回,则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数应为20天。
10.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到远郊区县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其出差费用如何计算?
答:工作人员到远郊区县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其中: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限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当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符合坐卧铺条件,其中有一段不坐卧铺的,补助费如何计发?
答: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如果其中一段路程坐了卧铺,其他路段符台乘坐卧铺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可按照分段的方法计算补助费,即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本段硬座票价的比例给予补助。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再给予补助,
12.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受交通条件限制,必须中转的,如何计发不坐卧铺的补助费?
答:限于交通条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应发给此项补助费。
13.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人员,改乘软座应怎样补助?
答: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人员改乘软座的,按照规定以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改乘硬座,同样仍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14.在职困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按规定已享受火车票价格优待的,如何计发补助费?
答:在职因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已按规定优待价购买了硬座票的,可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
15.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何具体掌握执行?
答:上述规定是对离家较远的职工趁出差、开会或调动工作之便,略加绕道就能探望父母、配偶等亲属的一种照顾。例如,从北京到武汉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完成任务后,前往南京省亲办事,再从南京直接回北京,其路费的报销,应按从武汉回北京的快车卧铺中铺票价计算。绕道车、船费超过武汉到北京快车卧铺中铺票价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车船费少于从武汉到北京的快车卧铺中铺票价时,按照实际绕道车船费报销。
1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并已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后,途中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否仍应按照规定发给?
答:对出差人员符合坐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的,按火车硬座票价的一定比例发给个人补助费,王要是为了缓和火车卧铺的紧张状况.鼓励一部分身体条件较好的同志,不必等购卧铺票,及时出发。此项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的性质不同,因此,对出差人员已经按照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后,在途期间仍应按照规定发给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17.有些旅客列车为了缓和客车拥挤状况,活跃旅客生活,增设了不少服务项目。如利用餐车开设茶座,备用茶点、报刊、棋类等供旅客享用,按小时收费,出差人员能否报销此项茶座费用?
答:茶座费用等应由个人自理,不能报销。
18.到基层挂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是否给予伙食补助费?
答: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对于到基层挂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其工资供给关系仍在原单位的,按照本规定给予补助。工资供给关系转到挂职单位的,不再执行本规定。

❹ 谁知道中央最近颁布的《干部教育工作培训条例(试行)》内容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3月2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 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 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❺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基层培训工作

一、加强团青的思想帮教和转化,树立团组织教育引导青年的旗帜。 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帮教和转化,用科学先进的政治理论,与时俱进的形势任务和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武装团员青年的头脑,起到教育,引导青年的作用。 1、学习政治理论,提升团青政治素养。团组织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方向,坚持与党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信念,必须高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旗帜,带领全体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政治学习,善于运用党的正确方针,政策和科学理论教育武装青年,使团员青年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2、学习道德品质,修炼团青道德情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是青年一代成长的根本目标,让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紧扣时代脉搏,紧跟企业发展形势,紧贴青年思想实际,通过开展主题红色教育,倡导文明行动,向道德模范学习等活动,加强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的培育,激发青年的爱国之心、奋斗之志、奉献之情。 3、学习形势任务,增强团青责任意识。作为基层团组织,有义务让团员青年认清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动态,使之明确肩上背负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基层团组织要打好主动出击仗,在全体团青中唱响改革发展的主旋律,通过开展形势分析会等各种方式的形势任务宣讲,强化形势任务教育力度,增强团青的主人翁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在企业发展的伟大征程中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主观能动性。 二、深化团组织凝聚力建设,夯实团组织生力军和突击队的根基。 共青团有凝聚力,才会对青年有吸引力,才会在团结基础上形成战斗力,共青团组织要力争做到对青年的有效覆盖、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1、以实实在在的主题实践活动凝聚青年。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团员青年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各种立功竞赛和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拓展和深化青工安全、稳定等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青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推广青工标准化示范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的技术业务素质。要立足于服务青年学习需求,深化新世纪读书、名师带高徒和青年职业生涯导航等青年成才活动,积极构建青年人才机制,大力选树宣传奖励青年典型,把企业最优秀的青年和个人团结、吸引在团组织的周围。建立以推优入党推优上岗为主渠道的荐才网络、引导广大青年成才,帮助后进青年及时转化,有不断满足青年现实需求的有形服务,把青年团结凝聚在团组织的周围。 2、以具有亲和力的群体活动凝聚青年。团组织不断改进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竭诚服务青年。在组织活动时要注重分析青年的特点,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时代感、价值感,通过开展红色教育、青年联谊、大众体育、才艺展示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和谐融洽青年之间的关系,丰富充盈青工业余活动,切实服务青年的需要,为青年办实事,让青年得到实惠。通过开展爱心助学、扶贫帮困、义务献工等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让青年们感受到团组织也在积极为社会服务,让团青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自身价值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干部,进一步优化团内工作资源。 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资源之一,作为一名共青团干部,必须主动积极地去探索、去实践、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1、明确团干部的工作职责。从青年中来,到青年中去,团干部要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团员青年身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帮助青年成长成才上,把工作的目标方向放在带领团员青年为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建功上,有效地服务于企业,更好地服务于青年,这就是共青团赋予每一名团干部的神圣职责。2、找准定位,扮演好青年五大员角色。一是具备优秀的政治理论修养,时刻关注党的理论、路线、纲领要求,自觉加强党内修养,做好青年思想政治上的辅导员。二是具备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要先做人,后做事,讲正气,扬美德,做好青年道德养成的教练员。三是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勤于钻研业务技能,熟知安全知识和工作标准,做好青年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员。四是具备强烈的服务意识,想青工之所想,急青工之所急,尽己所能,沟通协调,切实帮助青工解决困难,做好青年生产生活中的家政员。五是具备联系青年的自觉性,积极深入生产一线,建立与团员青年最广泛的联系,开展青年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做好青年情感交流上的联络员。(徐洪君)

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干部各种什么教育培训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内在规律,认识和把握规律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前提。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改革发展,必须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基本规律。我们党开展干部教育培训90多年的丰富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生动实践,为我们把握这些基本规律提供了基本遵循。认真回顾总结这些宝贵经验,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坚持以下几个观点。

一、干部教育培训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

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直接关系党的事业发展全局。回顾总结我们党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基本途径有两条,一靠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建立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保证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靠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将其作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兴办红军教导大队、苏维埃大学、中央党校、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等各类干部学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地教育培训广大干部,培养造就了大批治党治军治国人才,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保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实现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为了使广大干部掌握原来不熟悉的建设知识和本领,大力倡导全党重新学习,通过举办党校、干部学校、工农速成中学等,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学习,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培养了大批人才。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需要,恢复各级党校,创办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坚持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强大支撑。事实反复告诉我们,无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干部教育培训都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只能抓紧而不能放松、只能不断地改进提高而不能停滞不前。

二、干部教育培训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开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要求,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经验。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按照党的基本路线要求来进行,朝着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来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教育培训如何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呢?一要自觉地把干部教育培训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认识、谋划和推进,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科学确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二要切实把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始终;三要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成效、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标准。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是时代主题。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大局。干部教育培训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大局,坚持科学发展需要什么知识就培训什么知识,科学发展需要干部什么能力就培养干部什么能力,科学发展需要干部什么素质就培训干部什么素质,从而教育广大干部不断加深对推动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三、干部教育培训应遵循的基本规律是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是按需施教这一培训基本规律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近年来,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整结果显示,干部教育培训满意度逐年提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了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培训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真正做到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说并不容易。首先要研究干部现状,研究干部学习特点,研究干部的成长规律,对此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使教育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了解干部的知识能力结构,不了解干部的思想心理状态,不了解干部的学习特点,我们的培训一定会有所偏差,就谈不上好的质量和效益。其次要坚持需求调研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要求和干部履职尽责所需知识能力进行深入调研,综合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并以此为依据设计确定培训项目和教学计划。再次要坚持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这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的一贯做法,也是根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是增强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全国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等的大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就是例证。当前,要抓紧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制定干部分类培训大纲,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干部教育培训保持蓬勃生机的不竭动力是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干部教育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干部教育培训保持蓬勃活力和强大动力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程,干部教育培训适应广大干部发展变化的培训需求,不断转变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队伍,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当前,干部教育培训进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要求,坚持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着力破除阻碍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比如,在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各地各部门着眼于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开放竞争、充满活力的培训格局,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积极稳妥开辟各类实践教研基地。在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各地各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学习成果运用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努力推动形成符合干部学习培训规律和培训机构办学规律,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践告诉我们,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努力研究解决问题,注重改革的实际成效,不要为改革而改革,搞形式主义,追求轰动效应。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关系,因地制宜地推动改革,不要搞千篇一律“一刀切”。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好继承好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优良传统,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教育培训的有益经验,努力形成中国特色、打造中国气派。

五、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注重基础建设

抓好师资、教材、课程、经费等基础建设,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关键要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后,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但是,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对高质量培训的期盼相比,基础建设还要提到更高位置、采取更大力度来抓。在师资建设方面,进一步改进师资队伍选聘,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选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全国和各省区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强化师资队伍培养,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进修培训等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党性教育等重点课程青年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完善师资队伍评价,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办法,努力改变目前凭写论文、发文章评职称的国民教育式师资评价方式。在教材建设方面,按照管用、及时、可读的要求,搞好教材编写总体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提出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编写方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筹编如何做好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和司局长、处长等的能力类教材;开展优秀特色教材评选,调动各地各部门编写精品教材的积极性。在课程建设方面,编制课程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养、知识更新课程体系;采取资助、评选等有力措施,引导各方人才参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把推进课程更新制度化,引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每年课程更新率不低于10%。在经费建设方面,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和个人适当负担的多渠道投入方式。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法定增长。建立健全经费使用方式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干部教育培训要把增强培训能力作为一项紧迫任务

能否让接受教育培训的干部得到有效提高,关键取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培训能力。在这里,培训工作者既包括培训组织管理者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包括培训组织实施者即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培训管理者来说,培训能力主要指组织管理培训工作的能力,包括谋划培训、组织培训、指导培训、考评培训、服务培训能力等。提高管理者的培训能力,一方面要从转变职能上下功夫,推动培训管理者下决心从具体事务和直接办班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规划”、抓“指导”、抓“标准”、抓“督查”、抓“服务”等,并将管理手段主要用行政指令式转向综合运用法规制度、经济手段和提供服务等,真正实现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另一方面,要抓好培训者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者培训工程,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培训者先受培训”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轮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交流,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能力。对培训实施者来说,主要指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的能力,包括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提高施教者的培训能力,要促使其真正做到特色立学、开放办学、人才强学、以管促学。所谓特色立学,指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挖掘特色资源,着力打造办学特色。所谓开放办学,指培训机构办学要开阔眼界、思路和胸襟,不搞封闭办学和体内循环,要通过聘请兼职教师、互派访问学者、组建联合课题调研组等,推进院校间交流合作。所谓人才强学,指不仅要抓好学校领导人才建设,更要抓好授课人才建设,坚持专兼职结合建队伍,不拘一格聚名师,还要抓好设计师、培训师建设,把教学设计部门和管理部门工作者培养成干教工作的行家里手。所谓以管促学,指培训机构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培育良好学风校风。

七、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

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是一项非常重要、范围广泛、影响很大的事业。干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700余万党政干部、5500余万专业技术人员、近3000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5000多家,教职工总数达25万多人。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一定会严重制约这项事业的发展。这些年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发展很快,但是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没有突破,还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体系。当前,要抓紧研究几个重大理论问题。比如,如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问题,包括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学习规律、健全完善的培训体制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培训活力和动力等。再如,如何构建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问题,包括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理念体系、管理体系、机构体系、内容体系、组织体系、考评体系、保障体系和制度体系等。又如,如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问题,包括如何抓好理论武装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如何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如何抓好能力培养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应当自觉增强研究意识,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上下工作,注重结合实际开展课程研究和经验总结,群策群力开展好理论研究工作。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设立干部教育培训研究点,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注重整合相关资源,集中力量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攻关,开展世界各国公务员培训比较研究等。建立相关平台,交流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研究成果。

❼ 黄山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怎么样

简介:黄山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是黄山市财政局直属单位,学校立足财政干部岗位版培训和会计人员权继续教育,开展会计电算化培训和会计、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同时设立安徽财经大学和铜陵学院黄山函授站,招收成人函授专科、专升本学员,开展成人学历教育。
注册资本:279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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