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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教育培训经费

发布时间:2021-01-04 03:59:09

⑴ 收入额十万元以下是否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收入额十万元以下不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

(1)税务教育培训经费扩展阅读: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

国务院(国发[201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03号)文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适用于现行有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会计核算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上缴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制度下,把应交教育费附加都合并到应交税费科目中处理。不再使用其它应交款科目。

⑵ 企业的团队建设费用税务上怎么处理

企业的团队建设费用,要按照具体开支项目来处理。

团队建设费用,很宽泛,不好界定其税务方面的处理方式。

1、团队建设费用如果属于培训教育的,可以计入“职工培训费”

2、团队建设费用如果属于工会活动的,可以计入“工会费”

3、团队建设费用如果属于吃饭的,可以计入“招待费”

3、团队建设费用如果属于旅游的,可以计入“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2)税务教育培训经费扩展阅读: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⑶ 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用于职工学习技术支付的费用,为什么要交到税务部门

税务局征收的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用于职工学习技术支付的费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希望能帮助到您!

⑷ 税务表中工会经费 计税依据应该填

税务表中公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来填写;

例如本月工资总额为10000元,那么需要计提的公会经费是=10000*2%=200元为可扣除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公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会经费

范围、比例及计算缴纳公式:

1、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省总工会直管单位和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省属产业工会在汉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规定)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4)税务教育培训经费扩展阅读: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

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工会经费



⑸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会计与税务处理,需要做会计分录吗

  1.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作为职工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2.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要求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

  3.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4. 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不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而无需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5. 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小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存在账面价值,而不存在计税基础,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0之间的差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由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纳税年度不能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应当将其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无需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 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大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不存在账面价值,而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属于所得税准则中所界定的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在预计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⑹ 税务局组织的培训的费用如何入账

企业单位每年有工资为基数2.5%的教育经费开支限额,税务局组织的培训费用,可以列,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⑺ 需要在税务部门开具培训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培训业务属于其他文化业,营业税适用税率3%。

地税可以代开培训费发票。

1、营业税税率5%。按开票金额的5%计算。

2、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根据199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发布《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

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按3%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按当地规定确定。

(7)税务教育培训经费扩展阅读: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⑻ 单位部职工当老师培训本单位职工,入职工教育经费需要到税务局开票么

不用去开票。
自己造表,按劳务收入做个人收入申报。
数额大于800的,要代扣代缴个税。

⑼ 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由主管国税机关文化事业费机关征收。

⑽ 国家税务局收些什么费用

每月征复收增值税。
但现行税法规制定,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底于5000元、劳务收入底于3000的,免予征收。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是超过这个限额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也都是不缴税的(以县级市为例),原因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不好确定,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基本上是以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发票额来确定的,这样就形成了只要个体工商户不领发票就不用缴税的现状。
如果你领取了发票,并且开票额超过了免税限额,就要按照营业额的3%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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