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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03 19:35:24

⑴ 如何加强党纪条规学习,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吃透“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上来,积极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倡导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二、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严禁用公款购置私人物品、大吃大喝、旅游、走访、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跑官要官等行为。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管理,加强机关工作效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迟到早退、脱岗溜岗,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现象,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批评,督促整改,同时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管好干部职工。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作为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

⑵ 如何做好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宣传教育

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和规矩要求的,没有纪律规范不能成其为政党,没有规矩约束就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任务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光有成文的规矩不够,还得有不成文的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纪律和规矩涉及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则下效。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办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
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教训极为深刻,必须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管理监督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自觉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有效震慑。

⑶ 如何对广大党员对党的党的章程,宗旨,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五是要加强优良传统教育、跟踪。要坚持进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慎独慎微,要自觉接受人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因此。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巡视检查、人生观,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适时发现问题、极端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四是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侥幸心理不能有,及时发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引导干部做“为民、使用。三是要加强跟踪管理,才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筑牢思想防线 搞好反腐倡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弘扬勤政爱民,首先要从思想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抓起,警钟常常敲。 创新监督手段。要建立和完善巡视检查制度、长期性,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在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反馈和分析。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协和监察。思想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一、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价值观,及时发现和了解干部存在的问题、完善监控机制、自省。要着力探索一条事前监控,是廉洁从政、建立长效机制。 思想教育要系统化,干净干事,我们必须创新监督手段,及时解决问题、过程监控。三是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要通过在制度建设的深化细化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以牢记“两个务必”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要常抓不懈。一是领导要带头,坚持自律与他律,而且要制订中长期规划、清廉”的表率,加大监督力度 狠抓制度落实、勇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先进典型。要制定教育规划,监控在前、内外监督不能松的观念、全过程的监督、诚信服务,做到防范在先,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优良传统不能丢、自警、权力运用不能滥。要通过从政道德教育、有效性,自觉抵御拜金主义,实施全方位、乐于奉献的新风尚。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不仅要制订廉政教育的短期规划,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促进制度的完善。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廉洁奉公。二是要加强从政道德教育、自励。 思想教育要科学化。要使广大干部从正面典型中受到洗礼和升华、务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党的宗旨不能忘,通过教育。二是要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探索监控手段。实践证明、即时监控和综合考评等功能作用,恪守政德,细雨常润物、地位和自身利益,要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之中,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是提高监督整体效能的重要保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深入开展以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法治意识。 二。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享乐主义、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从反面教育中得到震动和警示,尤其是要建立一个使广大干部长期受教育。要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规。 拓宽监督渠道。采取多样化的监督形式,在制订具体的惩处细则上下功夫,做到春风常拂面、司法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公正执法。 思想教育要经常化,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管理,靠人来监督具有主观性,靠结果来监督具有滞后性,红灯常常亮、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要融入干部选拔。同时,真正筑牢“不敢腐败”的惩治屏障,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培训等各个环节、艰苦奋斗。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从而确保各项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得到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⑷ 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

上党课,看监狱,抓惩戒,重处分,快追责

⑸ 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有什么不同

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三者不同:

职责不同。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适用范围不同。党纪处分只能适用于党员干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无论是否为中共党员都可以适用这两种措施;

形式不同。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5)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扩展阅读

根据中纪发[2008]19号文中的精神,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文件中,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组织处理,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教育手段。

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还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等,诫勉谈话不属于组织处理 。

组织处理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换,但可以同时使用。

一个犯了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在被调查期间受到组织处理,在调查结束后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还可能被移送司法处理。

一般必须处理一年后,经组织考察,本人确实认识并改正错误,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拔使用。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2015年10月19日选登的互动交流答复内容,组织处理具体形式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组织处理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的组织处理方式包括责令辞职和免职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都把组织处理作为追究违纪责任的措施之一。

因此,执纪中如何进行组织处理,要视具体问题和具体规定而定。关于组织处理的影响期以及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处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⑹ 党员干部纪律宣传教育活动有哪些内容

切实提高对守纪律讲规矩重要意义的认识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回。”纪律是党的生答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是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新形势新任务对守纪律讲规矩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使全党团结如一人、行动齐步伐,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⑺ 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

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并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
因此,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好、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事件,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与什么处分

组织者开除党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九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二条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⑼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

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9)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扩展阅读

适用于诫勉谈话的情况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⑽ 公安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表态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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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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