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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28 05:04:03

A.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教学制度

教 学 制 度

一、以马克思人口理论为基础,以党中央的政策法规为指导。对育龄群众开展晚婚晚育,优生优教、节育避孕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二、认真备课讲课,讲求教学应效,认真完成教学计划。
三、坚持考勤制度,对每期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考勤登记。
四、每期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教 学 计 划

一、教学目的:通过开展“五期”教育培训,使广大育龄群众掌握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教学内容:
1、人口理论教育。
2、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3、青春期、孕产期、避孕育儿期、更年期知识。
4、生殖保健知识。
5、生产生活知识。
四、教育时间安排:
3月 日 6月 日
9月 日 12月 日

学 习 制 度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婚育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实行生育的自觉性。
二、服从学校领导和教学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四、保持教室卫生清洁,爱护公物。
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敬,共同提高。

生殖健康监测制度

一、积极宣传计生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二、加强孕前管理
三、村级服务室承担全村生殖健康监测工作。
四、热情接待生殖监测对象,认真填写记录。
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禁弄虚作假。

村级药管员工作职责
(村、居委会)
一、宣传贯彻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为本地育龄妇女服务。
二、准备掌握使用药具人员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做到三清(现行政策清,基本数字清,服务对象清);三会(会随访,会宣传指导,会处理一般问题);三到户(送药具到户,宣传到户,随访到户)。
三、按时领取药具,及时定量送药具到人,讲解使用方法,按时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四、认真建好《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登记卡》卡册,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同时准备上报花名册。
五、及时填报《药具失败登记报告单》。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计生协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计生协会章程》,开展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组织群众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人口理论、节育避孕、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觉性。
2、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3、每个协会会员必须建立5-10个联系户。
4、协会会员经常向村组、计生协会组织、计生部门和党政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报告信息。
5、协会每年要进行会员工作活动情况检查和年终评比。

村民小组计生指导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实施计生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婚育避孕、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
2、正确指导本组育龄夫妻节育、避孕措施。
3、负责本组婴儿出生、人口死亡、节育避孕、新婚人数以及人口变动情况的报告,每月28日向村计生办报告一次。
4、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登记管理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职责

1、专干必须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计划生育任务。
2、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掌握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做好计划生育法规宣传工作。
3、必须按计划落实好出生人数,如实统计上报各项数据、资料,做到乡村组及对象相符帐卡、报告单一致。
4、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学校,当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分别对不同层次的对象宣传服务,授课次数不得少于5次。
5、加强育龄妇女对象的孕前管理工作,每月现有随访对象2次,当好计划生育信息员,力争计划生育率为95%以上。
6、当月必须当月完成,季度三查工作不得拖欠,力争做到无外逃户,无计划外生育,积极主动上门做计生对象的工作,掌握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员。
7、搞好药具发放,当好药具宣传员。
8、坚持每月2号专干例会制度,及时准确填送《计划生育报告单》,缺席会议一次或缺席报告单一次罚款5元,漏报、假报出生、节育手术的,每发现1人罚款5元,并影响年终评先评优。

计划发放管理制度
(地、县、乡、村)

一、年度需求计划应按照“满足需要、保障供应”的原则,以村为起报单位,经自下而上的程序,实事求是地制定。
二、各级必须按计划发放避孕药具。地级按县级年度需求计划分季度发送药具;县级双月、乡、村每月按计划定量、实有人数发放药具。
三、调拨发放手续必须完备,登记必须真实。发放药具地、县级必须凭避孕药具发放情况报表(表四)开三联调拨单及时登帐与发放;乡级必须凭村级《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进行发放,领取人在乡计划分户帐上签字;村级按《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上实际用药具人员发放;服用对象应在接受查访后亲自在查访上签名。
四、计划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不准用于零售。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规民约

第一条: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村民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履行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和计划外怀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参加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的“三查一治”
第四条: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
第五第: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生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需回乡参加“三查一治”,也可寄回打工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第六条:育龄妇女不得进行非医学或性别选择性地人流、引产。
第七条:凡违反计生政策的村民,除按上级部门规定处罚外,本村委会还将取消该村民家庭所有成员可以享受的乡村组福利待遇。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节育手术服务,实行免费(有关标准按省市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范围:上环、取环、人流、结扎等。

欢 迎 举 报

内容:出具假证明,办理假手术,隐瞒计划外行踪及计外生育,残害、遗弃女婴,非法送养、抢养,非法签定胎儿性别,乱收费、乱罚款,违反“七不准”。
制度:举报属实,奖励50元以上。

电话:2220342(区计生委)
2705148(乡计生办)

国家计生委“七个不准”的规定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监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每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村民实施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户籍在本村、户籍不在本村因婚嫁居住本村的和在本村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乡计生办指导。
第五条本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支书、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共4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行使工作权利和履行工作职责。
其权利是:
1、在村党支部、村委员会领导下,依照本章程依法行使本村计划生育的管理权。
2、组织有关会议,开展计划生育活动。
3、限制村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进行计划生育奖罚。
其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引导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
3、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指导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开展:婚前、新婚、怀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三查”以及流动人口管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引导村民少生优生勤劳致富奔小康。
5、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利,教育指导村民发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七条健全村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吸收具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计生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并在计划生育方面起模范带着作用的村民为协会会员,民主参与并监督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且受法律保护,其权力有:
1、达晚婚婚龄后领取婚姻状况介绍信,依法申请婚姻登记的权利;
2、条例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一孩生育证》,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
3]已婚育龄妇女在节育技术员的宣传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权知情选择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民主选举成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评议计划生育工作;
5、享受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九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禁止计划外生育;
2、示持有《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必须采取一项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3、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服务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
4、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季度按时参加一次“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5、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并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6、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务工、暂住,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每季度必须按时回原籍地参加“查环、查孕、查病”的活动或寄回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7、育龄人员应定期接受“五期”教育;
8、不得进行非医学性人流、引产;
9、履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由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合理改进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村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必须将全村人口计划、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张榜公布。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椟代表会议可以经合法程序后,免除其职务: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失职或渎职的;
3、以权谋私、循私枉法的。
第十三条村计划生育协会通过下列形式对本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参与和监督。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发挥协会理事、会员的作用,为计生工作献计献策;
2、参加村民委员会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3、调查研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改进工作方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进行奖励:
1、凡实行晚婚婚育的夫妇,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每月享受5-6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小孩十四周岁为止;
2、在招生、招干、参军时,优生推荐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户的子女;
3、村、组企业用工时,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纯二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生安排;
4、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批地建房,对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未全部解决批地建房之前,村、组不得安排宅基地建房;
5、双农户独生子女少儿两保险由村、组各负担50%;
6、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可享受乡村100元养老保险金。
7、纯女户可照顾一个男到女方落户指标。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村民进行惩罚:
1、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次性处罚到位。
2、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按有关合同收取违约金;
3、计划外怀孕后不自觉终止妊娠的,责令限期终止妊娠,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交通、食餐费用;
4、个别“查环、查孕、查病”不到位的育龄妇女,全家所有成员不得享受乡、村、组的任何福利待遇;
5、进行医学性人流、引产的,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经乡计生服务站批准,自然流产的,3小时内报请乡计生服务站派员核查,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作进行了非医学性人流引产。由乡计生办收回其生育证,不允许再生育,并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6、拒不履行各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由村计生领导小组收取违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本村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地方,以本章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

B. 办《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证件

不用本人,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部,2张你和你老公的2寸合影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申领申请表,填写完后让村居盖章,后到你的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

C.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落实流入地管理 加强区域化协作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近年来,河南**市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河南省、郑州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流入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 落实流入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市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巩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流入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流入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流入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市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市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 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流入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市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流入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市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市城区的流入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流入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流入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流入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计生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两次督促检查,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序。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增强了各级的责任心和危机感。
总之,经过近几年努力,**市改革和完善了城区流入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初步理顺了关系,健全了管理服务网络,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初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服务的轨道。

D. 泰安人口学校2011年成人中专毕业计划生育超声专业能报职业医师资格吗

建议报考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舞蹈表演以下是山东所有的初中毕业五年连读的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 学校代码 学 校 名 称 501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502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 504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508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09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510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11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514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515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516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517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18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519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521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533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535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543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56 淄博职业学院 557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原淄博卫校) 566 东营职业学院 602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625 山东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627 滨州职业学院 641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691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693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694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695 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696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700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10 701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10 702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5 703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15 704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25 705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20 707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2 710 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 5 712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20 714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15 717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10 719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15 733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含招生挂靠学校) 学校代码 学 校 名 称 招生计划 挂 靠 学 校 503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15 济南职业学院 505 山东省法律学校 20 东营职业学院 512 山东省商务科技学校 10 烟台职业学院 523 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 5 山东教育学院 525 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3 泰山医学院 527 山东煤炭卫生学校 10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531 山东省人口学校 7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36 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 5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540 济南信息工程学校 8 济南职业学院 541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5 济南职业学院 546 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学校 25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 548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5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549 青岛卫生学校 5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 551 青岛第二卫生学校 2 滨州职业学院 554 青岛财政金融学校 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558 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 5 淄博职业学院 559 山东省淄博工业学校 5 淄博职业学院 560 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 15 淄博职业学院 567 烟台市电子工业学校 5 烟台职业学院 568 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 10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71 烟台经济学校 5 烟台职业学院 572 烟台汽车工业学校 5 淄博职业学院 575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 6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77 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 10 烟台职业学院 578 潍坊市工业学校 10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582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10 潍坊职业学院 585 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 30 滨州职业学院 592 山东省济宁农业学校 5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593 济宁市财政学校 5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597 山东省机电学校 5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598 曲阜中医药学校 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99 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 10 滨州职业学院 604 威海市交通学校 5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610 日照市工业学校 3 日照市职业技术学院 613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15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620 德州经济学校 10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628 山东省聊城建设学校 5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631 山东省聊城贸易学校 5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639 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 3 日照市职业技术学院 640 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 10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643 山东省济南幼儿师范学校 13 济南大学 646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7 青岛大学 649 东营职业学院(中专部) 260 东营职业学院 653 山东省潍坊幼教特教师范 10 潍坊教育学院 689 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 5 日照市职业技术学院 716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2 烟台职业学院

E. 计生助理是干吗上任需要考些什么内容急~

村计生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村的计生宣传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等知识; 2、做好村流动人口、无业、个体人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对村内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进行协助管理; 3、收集上报村居住育龄人员的迁移、流入、婚姻、生育、节育、死亡等信息,协助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姻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协助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手续; 4、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康检和妇科病普查,督促已婚妇女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指导、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搞好“四术”施术对象和药具对象的访视工作,做好随访记录; 5、按标准办好村人口学校,组织业务培训和育龄人口的分期教育; 6、协助乡镇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7、按时参加乡镇的计生例会; 8、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村计生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村搞好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工作; 3、做好经常性的入户登记和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上报本居民区内居住人员的婚姻、生育、死亡、流入(出)情况和避孕节育情况; 4、负责收集各类管理对象的计生证明材料,协助村计生员管理台帐; 5、协助村开展“三生”服务,上门为育龄群众办理有关证件、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品; 6、收集、上报村民对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按时参加乡镇召开的计生例会; 8、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F.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是干什么的

学习“妇女保抄健常识”、“青春袭期揭秘”、《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反季节蔬菜种植技术》等有关知识。这次学习通过远程信息技术教育平台,把要讲解的知识资料,制成课件,有文字说明,有图片展示,有动画放映,最后为育龄妇女们进行了妇科病的检查。

邀请计生服务医生为育龄妇女讲述女性的生理特点、生殖系统的炎症状和防治药物的选择等知识,并为妇科病患者检查身体,免费接送困难户治疗。对孕妇女和已经生育计生户建档、建卡,定期同计生服务医生一道上门进行孕期、术后随访服务。

G.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

目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已经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更为重要和突出,责任将更为重大。那么,如何通过宣传教育,实现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各级计生工作者要提高对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强化首位意识,发挥首位优势,起到首位作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也要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宣传工作人员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去。其次,基层宣传工作人员要充分意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排除一切客观因素的干扰,扎实、有效地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带动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度。第三, 基层计生宣传工作人员要紧跟时代、自我加压、不断学习。不仅要学习新时期人口理论知识,还要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只有加强学习,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断档,更不能有被遗忘的角落。 目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化,这些都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同时,对公共资源的配置也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由此可见,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担子还很重,任务还很艰巨。 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有遗忘的角落。例如,对于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迎难而上,不可因为其烦琐而使之成为新的超生力量。再者,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全方位、广范围,宣传内容涉及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出生缺陷干预等各个方面。最后,充分利用当前农村正在开展的廉政文化进农村的新农村建设这一大好时机,及时将新时期的生育文化建设融入其中。 三、宣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要丰富:要树立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新型婚育观;要通过宣传,引导人们关爱女孩、孝敬老人、帮扶计生贫困家庭;要开展健康的生殖文化教育,引导人们过上科学、健康的家庭生活。宣传的形式要多样:要利用人口学校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阵地宣传;要借助多种传媒,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高密度、快节奏地报道最新政策,颂扬新人新事;要利用条幅、标语、宣传册、咨询台等潜移默化地渗透婚育新风尚;要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宣传作品来吸引群众,寓教于乐。春节文艺汇演计生方面的节目就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方式。 四、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真正贴近人民生活。 计生工作者要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在宣传教育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群众的贴心人。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要和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大力宣传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同时,还要和帮扶计生贫困家庭结合起来,实施奖励扶助,帮助他们过上幸福、快乐的小康生活。

H. 计划生育问题

一、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三)晚婚晚育率下降幅度较大。《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登记手续的简化,出现了初婚人数激增、晚婚率大幅度下降的状况,且难以扭转。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旧传统婚育观念仍未转变,客观原因在于,一是村级源头管理失去了“抓手”。《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结婚要登记,必须持村级出具的介绍信,不到晚婚年龄的,村级一般不予出具介绍信。《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简化了程序,取消了村级介绍信,未婚青年只要够法定婚龄,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能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台帐管理、合同约束未落实到位。三是乡镇对晚婚晚育控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政策推动上,力度不够,没有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有的虽然制定了,但落实不到位;在督查考核上,既没有督导村级建立完善未婚青年管理台账,也没有把晚婚晚育工作作为人口责任目标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

(四)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回函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黑市办假回函;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流入地流动人口空白回函单,自己填写孕、育、节育情况,寄回流出地。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有的流入地在查体程序、人员身份确认上不规范,有的查体结果不真实。四是在县内流动躲生。有的育龄群众办理了外出打工手续,实际上并未外出,而是在县内流动,有的居住在亲戚家中,有的在县城租房居住。

(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归纳应落实而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育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患病不适应型,育龄群众身体患有不适手术的各种疾病。四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五是攀比型,这类往往是由于村干部家属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不带头,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六是对立型,对村干部或计生工作人员有意见,故意在工作上不配合,给干部出难题。从以上几种类型分析,一类、二类所占比重较大。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是对“经济困难型”处理难兑现。这种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个别超生户,法院先后拘留数次,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三是社会抚养费征缴手段不多。目前向违法生育群众征缴社会抚养费,不外乎人口计生部门直接征缴或提请法院非诉执行这两种渠道。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前提都是违法生育群众必须具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济能力,否则就束手无策,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只是通过封存、扣押拒不交纳者的部分动产,顶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迫使其缴纳,很少象执行经济案件那样,采取封存、拍卖拒不缴纳者的不动产等强制措施,更没有采用过限制其有关权力的措施。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狭窄,征缴措施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七)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村级计划生育各项制度、流程制定得较好,但执行不到位。多数制度、流程有文件、有板面,但真正执行落实的较少,甚至县、乡不督查、不考核 ,干脆就搁置。二是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认识模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协议书》形同虚设,村里除二胎绝育措施落实合同和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外,其它合同基本没有。在《章程》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基本没有执行。三是村级“两室一校”利用率较低。除联合集中办公外,其它时间“两室一校”使用较少,村级查访服务、业务工作梳理、人口学校开课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四是村级计生档案流失现象不容忽视。由于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导致往年计生档案流失。特别是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更换后,不少的计生档案移交不到位。

二、对策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持计划生育舆论的高压态势。立足于既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又确保舆论的高压态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婚育文化一条街建设,利用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抓好舆论环境宣传。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媒体宣传,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人口计生信息“村村通”,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像、网络上有影、报刊上有专栏,实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让群众切实了解国情、懂得政策、增强历史责任感。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二)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一是抓住查访、普查、节育措施“三个关键”,做好控制违法生育的前沿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工作,努力将村查访落到实处。坚持每年至少三次进站普查制度,狠抓进站尾子的清理,将违法怀孕或违法生育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当事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警示、震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既要保证征收到位率,又要保证其影响力。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违法生育户,可“一次征收,分次缴纳”,在一次首付的基础上,此后每年度缴一次,使其年年缴得起,年年受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教育。对有钱不怕罚的违法生育户,依照程序提高征收标准。对抗拒不缴的“剌头户”和外逃户,由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的,依法查封其房屋,经莒县司法技术鉴定中心作出资产评估鉴定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对其房屋依法进行查封、打价、拍卖、拆除,用以抵顶其社会抚养费。三是加强对协议离婚、户口迁移、出国人员、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监控力度,对已办理协议离婚、户口迁出、出国的手续人员,村计生专职人员要通过入户随访等方式,掌握其动态,对仍在家居住的人员要及时纳入管理;户口迁出的,及时索取落户证明和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确保“人在管到底,人走有手续”,防止以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为借口违法生育。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照顾二胎生育条件的,特别是再婚家庭,要靠上做宣传教育工作,向他们讲明政策;要加强孕情监测,防止违法生育。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劳动、民政、法院等部门之间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联系,把好户口迁移关、离婚关和出国关。四是强化村干部责任。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罚政策,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制,对近年来出现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或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严格按照《莒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处理处罚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晚婚晚育率。一是继续实行未婚青年台帐式管理。指导村级全面建立未婚青年管理台帐,把未婚青年婚情排查列入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重要内容,随时掌握未婚青年的婚情动态。二是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村民自治,规范完善晚婚晚育合同,明确相对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谁违约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征收违约金的办法,加强协议约束。三是加大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对晚婚晚育夫妇的各项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发挥好利益导向作用,引导育龄群众自觉晚婚晚育。四是加强对晚婚晚育工作的考核。乡镇要将晚婚晚育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村级的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五是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从严处罚未婚先育,特别是不到法定年龄非婚生育的违法生育家庭。六是责成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提高晚婚率。

(四)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性别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长远发展。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治标的措施来讲,主要是提高外控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建议,近期在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一次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开除公职,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从治本的措施来讲,主要是增强内动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宅基地划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生育关怀、贴息贷款、劳务输出、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城乡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受益权,让女儿户得到更多的实惠。推广寨里河乡在新农合中免除双女户家庭应缴费用。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五)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一是季节工。这部分人多数走不远、打工时间短,有时白天在外打工,晚上回家居住。根据这种情况,可以实行以进站结果顶替回函。只要乡镇大批进站便回家进站,开展邻村联合集中办公查访便回家查访,作为“在家”育龄妇女的正常管理。二是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要严把发证关、合同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关“三个关口”,做到流出一个,手续完备一个、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放心一个。外出后,要按照签定的协议,督导其履行协约,按时回函,对规定时间内未回函的人员,要按协议条款进行处罚,督促限期回函。年底时,利用他们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集中进行一次进站普查,同本人见面,掌握其孕、育、节育情况。三是对已婚育龄妇女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继续实行“跟踪式”服务,改变乡镇各自为战的做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协调,依托当地计生服务机构对莒县籍已婚育龄妇女集中进站、集中回函。四是对县内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现居住地“托管”措施,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县内流动的育龄妇女出现违法生育的,对现居住地乡镇同样扣分。

(六)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在全面落实已有利益导向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奖励优惠力度上和享受对象的范围上求突破,使更多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使计划生育户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下步应落实和完善好六类政策:一是企业独生子女职工退休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二是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三是相关部门在实行低保、救助、合作医疗等普惠性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制定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五是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六是参考一些地方的作法,适当增加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金或将60岁的享受年龄适当下调,年龄下调后,可按年龄段给予不同的奖励金。

(七)切实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出台加强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别是“基层管理合同化、优质服务系列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干部队伍职业化、日常工作制度化”五化要求,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中的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制度、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使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纳入制度化、经常化。二是推行村级档案乡镇保管制度。借鉴陵阳镇的做法,对村级计生档案实行统一整档、统一管理。三是推广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各乡镇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方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八) 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协调人事部门,解决乡镇计生委工作人员职称评聘问题。借鉴菏泽市的做法,探索实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定期异地交流调整制度,解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能打破情面、不便放手开展工作的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借鉴沂水县的做法,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待遇,村计生服务员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待遇的80%,由乡镇财政统筹,以“直通车”方式进行兑现。同时,为从事计生工作 10 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且所属村连续10 年无违法生育的村计生专职主任、服务员办理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乡镇、村按比例负担;村计生专职主任从事计划生育工作20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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