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2018年新政策下,想开办一个小规模(不到20人)的课后作业辅导班,可行吗需要什么手续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在二O一八年新政策下,想开办一个小规模……?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要办一个小规模的课后作业辅导班,可以开办,但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B. 在上海注册一家教育培训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和审批流程
上海刚刚出台新政策抄,符袭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注册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200以上,教学使用面积150平以上,且教学面积不少于建筑面积的2/3,通过消防验收。
2.校长要大专以上有5年教育管理经验,70周岁以下。
3.会计和出纳要有从业资格。
4.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5.流程:核名——筹建申请——正式申请——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6.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办,提高成功率,节省时间。
C. 国家是不是有什么优惠政策,为什么培训机构免费培训考证
就业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有补助。国家早就有的政策。不是新政策。
D. 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
1、注意培训机构的形象,要树立良好的口碑,为自己营造一个好的市场效应。
2、学生管理要灵活变通,不要过分在乎学生退费的这类事情,要真诚有效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3、要研究一套自己的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专注于教育这个问题,要有所创新。
4、对于员工以及教师的管理上,要尊重双方,要解决好员工与老板的利益关系的问题。
5、对于财务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反馈才能有效处理。
6、要把自己的的服务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真正从家长和学院的需求出发。尤其重视教育教学质量。
(4)教育培训机构新政要求扩展阅读:
深抓教学,做好服务,提升口碑:要提升品牌影响力,核心还是要深抓教学。抓好教学的基础上,必须做好家校服务,这样学校的口碑才会得到最大化的传播。
因为整体教育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除了拼教学外,还需要完善艺术机构的服务体系,把服务做扎实,让生源及家长获得最大的满意度,赢得家长的深度认同,学校的口碑传送才能最大化,品牌影响力才能根深牢固。
E. 国家学前教育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学前来教育新政策内容自:
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领导亲自抓,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
二是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
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四是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
(5)教育培训机构新政要求扩展阅读:
学前教育对象:
学就是研究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对儿童的教育从出生就开始,0~3岁的教育称为婴儿教育,3~~6岁的儿童教育称为幼儿教育。
主要研究托儿所幼儿园教育,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也有一定的教育指导作用,托儿所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在教育目的任务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
F. 民办教育“新政”怎样解读
核心提示:本月上旬,《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新政将对民办教育产生哪些重要影响?昨天,民办教育太湖峰会暨教学创新论坛在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吸引了来自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江西等全国800多位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
本报讯(记者 小方)本月上旬,《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新政将对民办教育产生哪些重要影响?昨天,民办教育太湖峰会暨教学创新论坛在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吸引了来自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江西等全国800多位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作了主题报告,解读民办教育新政对行业的影响。董圣足说,这次修法的中心线索就是“分类”。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为了更好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对经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按是否要求取得办学收益,在立法上划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大类型,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不同的规制措施。
新政明确规定,从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开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董圣足表示,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特点,各个国家“对义务教育都是禁止营利的”。在分析了当前民办教育主要存在的产权界定、政策配套、行业准入退出、学校治理和制度衔接等问题后,董圣足建议民办教育投资应三思而行,深入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要义,吃透精神,顺应大势,权衡利弊,理性决策;应明确办学目标,因应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调试学校发展战略;应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据了解,此次峰会论坛由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主办,今年是第一届。峰会主题是学习领会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升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能力,创新教学模式,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峰会还安排了24个分论坛,囊括了民办学校的管理、市场招生、教学科研和家庭教育等方方面面。
近年来,苏州民办教育发展迅猛,据统计,仅2015年,苏州全市就新增民办学校、幼儿园29所,目前,全市范围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和非学历教学机构近900家,在校在园学生达27万人,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37万人次。苏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张可伟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为民办教育发展带来新机遇,在相关细则和配套文件出台后,苏州将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措施,确保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平稳过渡,“真正实施预计在明年9月1日”。
G. 新政策之下,作为K12校外文化课培训机构,我该怎么办
同病相连,之前我也是那种机构,出来这种政策不敢做了,但建议你转型,我加盟了一家机构,搞家庭教育的,探寻方法,全方位的探寻孩子学不好的原因并解决,还蛮不错,感觉可以继续活下去了,哈哈~
H. 教育新政策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监察厅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一代江苏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但从总体上看,基础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尤其是有些地方和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违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学生睡眠少等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制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以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从高中教育抓起,以治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突破口,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着力解决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目(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三、加快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鼓励启发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地区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二)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按规定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三)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省每年免费培训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各地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教师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行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广泛开展城市与农村中小学校的结对帮扶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社会办学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规范新闻媒体采访行为,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报道;监察部门要监督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要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二)严格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各地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市、县(市、区)、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纳入到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中。省将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和谐校园等评比表彰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曝光。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五项规定 省教育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监察厅 2009年6月12日,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在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 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报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I. 新政策下,在成都办培训学校需要什么手续
这2个部门暂时都可以办理!但是我个人认为应该去教育局办理!这个最好是你自己去问下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