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有多少家保安培训学校
据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权威公布,南京只有“南京新宏程保安职回业培训学校”答、“南京金陵保安职业培训学校”两家。
我前不久参加了南京新宏程保安培训学校的保安员培训啦!的确很正规,考试合格率很高呢。朋友跟我悄悄讲,新宏程很牛的,跟南京公安局电脑直线连网。我记得费用又不高哎
2. 艺术培训学校保安的职责是什么
艺术培训学校保安员职责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分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艺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艺校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进入艺校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艺校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艺校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按照合同规定对艺校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艺校制定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等防范措施。
7、协助艺校进行法制宣传传,协助艺校做好“四防(盗窃、抢劫、破坏、事故)”工作,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艺校及时整改,及时保证艺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8、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艺校保卫部门处理。
艺校保安值班制度
1、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书报;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遵守法纪、不图私利。保安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
4、认真执勤、确保安全。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
5、严格落实巡视检查频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保安培训机构需要哪些管理制度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1、保安培训计划
2、保安培训方案
3、教室管理制度
4、教学培训制度
5、宿舍管理制度
6、就餐管理制度
7、培训纪律制度
8、请销假制度
9、作息时间制度
10、培训考核制度
4. 保安 人员在岗培训内容有哪些
保安培训内容:
1、保安基础理论知识(保安的起源与发展,保安目前现况与发展)
2、保安员法律常识(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3、消防常识(如何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急救常识(心肺复苏、触电、中毒等)
5、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岗位职责和处置方法)
5. 申办民办保安培训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教计〔2007〕2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6. 如何成立保安培训学校
骗人的,我朋抄友去了,交培训费1860元,档案管理费260元,当时说分配的是机关单位,去就有3金等,不会往企业单位分,但到最后都是分的企业单位,也都没有3金,最后让退钱也不退,我听说原先有20多个以前在哪里培训的人去找他们说事,最后好像是退了一部分钱。。。。所以希望不要上当!!!!!!!1
7. 保安培训学校的证怎么办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8. 重庆校园保安的培训内容
市公安局昨日发布消息,从今日起,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招聘25057名校园保安,此次招聘的校园保安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财政负责解决,月薪一般在1000~1700元,有意者可到辖区保安服务公司咨询、报名。
每校至少配两名保安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校园安全,我市决定完善校园新型警务体制架构和人员,在区县公安局设立校园安全保卫支(大)队,向学校派驻校警。
根据安排,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干部的同时,根据办学规模,在中小学、幼儿园配备2~20名不等的保安人员。校园保安将接受校警直接领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整体联动、交叉巡逻的模式,与校警在校园内及周边联勤开展安全防范。
所招保安月底前上岗
按照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保安配备标准为:办学规模在100人以下的,需配备2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101人至200人的,需配备3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201人至500人的,需配备5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501人至1000人的,需配备8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1001人至3000人的,需配备12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3001人至5000人的,需配备15名以上保安;办学规模5000人以上的,需配备20名以上保安。照此计算,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有25057名保安的需求缺口,因此,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招聘25057名校园保安。
据悉,此次招聘和培训都将在5月底前完成,并进驻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执勤,校园保安接受校警统一指挥。
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文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四)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具有大专学历者优先。对于其他条件优越,能够胜任校园保安员工作的,年龄、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