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么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班申报审批制度
单位办班应遵循归口管理、申报审批、讲求实效和节俭办事的原则,明确了单位申报、组织审批、具体实施的办班申报审批程序,规定县直各单位凡举办以跨单位、跨行业、跨部门的各级各类干部为培训对象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报告会等,均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办班。各办班单位每年1月中旬前须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办班请示报告,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修订,经统筹安排后,统一下达培训批复。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临时下达、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任务,需临时办班的,也须申报并说明原因,批准后方可办班
㈡ 怎么做一个干部培训评分制度,
这是我做的我学校的学生会考核制度,你可以参考一下,先也一个考核标准,在建一张表格出来进行打分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干部考核制度
一、 总则
1. 本条例旨在健全学生会工作制度,服务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内部管理,严肃学生干部纪律,考核学生干部工作,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和素质,使各部门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2. 本条例适合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
3. 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长领导本条例执行,并负责在必要时修改本条例,并提请学生会成员通过;
4. 本条例维护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利益,任何成员可以提出关于此条例内容、实施情况的任何意见建议,主席团有义务积极听取反馈。
二、 实施办法
1. 本条例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实施,办公室具体落实,全体成员共同监督,具体为:
1) 主席团受全体学生会成员监督考核,办公室持有主席考核表,根据事实听取成员意见进行考核,由团委书记把关确认;
2) 办公室考核各部长和各部门助理,并由主席团成员监督;
3) 各部门必须建立考核制度,每月27号之前将考核制度交办公室存档;
2. 本条例采用积分量化方式实施,对日常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3. 本条例实施以书面形式进行,个人考核制度以月份为单位,考评结果于下月学生会例会公布,部门考核制度以学期为单位,在学期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布。
三、 条例细则
(一) 个人考核制度:
1. 每人每月基本分为10分,实行评分加分扣分结合制,学期末累加计算总得分并排名,作为年终总结和评优的依据;
2. 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每月考核成绩在12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8-12分以上的为合格,6-7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6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3. 加分细则:
1) 学生会开会每月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2分;
2) 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加1-3分;
3) 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加1-5分;
4) 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的加5 分;
5) 开展工作与他人团结合作视情况加1-4分;
6) 工作态度好视情况加1-3分;
7)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次加3-8分;
8) 参加运动会的加1-3分;
9) 考试获一等奖学金的加5分,获二等奖学金的加3分,获三等奖学金者加2分,获单项奖的加1分;
10) 对学生会现行制度完善和改革有突出贡献者奖励2分;
11) 每月被评为活动积极分子的加2分;
4. 扣分细则:
1)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1分;
3)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分;
4) 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3-10分;
5)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态度不好的扣1-4分;.
6) 无故不完成活动中所分配的任务、玩忽职守、或因个人因素严重影响整个团队活动进展的扣除1-3分;
7) 值班有缺勤或态度不好的每次扣3分;
8) 值班人员未做到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的扣1分;
9) 未按学生会文件格式要求写的文件每份扣2分;
10)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归档的每次扣1分;
11) 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10分;
12) 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3-15分;
13) 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14) 考试挂科的每科扣1分。
(二) 部门考核制度:
1. 各部门每学期基本分为50分,实行评分加分扣分结合制,学期末累加计算总得分并排名,作为年终总结和评优的依据;
2. 加分细则:
1) 工作计划和总结优秀的每份加3分;
2) 例会中部门人数全勤的每次加1分;
3) 活动中部门应到人数全到的加1分,工作积极的加2分;
4) 七系学生会对部门人员工作满意的加1-3分;
5) 部门中没有挂科并有20%的人获得奖学金的加2分;
6) 各部门中在每次月评中被评为活动积极分子的每人加2分.
3. 扣分细则:
1) 未写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1-2分;
2) 开全体例会各部门每缺勤一人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0.5分;
3) 在会议中部门人员不做好会议记录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每人扣0.5分;
4) 七系反映部门人员玩忽职守视情节严重扣1-3分;
5) 在活动中要求各部门到勤人数未到的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扣0.5分,工作不积极的每人扣0.5分;
6) 部门不配合主席团开展日常活动的视情节严重扣1-5分;
7) 部门人员自动请辞的每人次扣1分,被开除的每人次扣2分;
8) 各部门成员中挂科人数超过部门人数的15%扣1分,超过20%的扣2分;
9) 各部门未将本部门所负责的活动策划和各部门配合情况交予秘书处统一整理归档的每份扣2分,迟交的每份扣1分;
10) 在例会中各部门汇报工作时候思路不清晰,准备不充分的扣2分;
四、 奖惩制度
1. 个人考核中每月得分低于7分的将撤销其职务,在8-9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在14分以上的被评为”月活动积极分子”;
2. 在个人学期考评中排名前10名的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在每月考评中的均获得”月活动积极分子”的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
3. 部门考核中排名第一第二的被评为优秀部门,部长被评为优秀部长,排名倒数的将会在团员推优中减少推优名额;
4. 成员的学期得分情况将作为预备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 附则
1.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2. 本条例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 本条例如需修改,应经部长级以上干部讨论通过后修改;
4.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㈢ 根据干部工作的要求和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对干部实行什么培训
一、坚持培训内容实用化,增强针对性。
当前,影响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就是教需分离,主要表现为:培训内容滞后,每次培训办班的行业特点不突出,学员来自不同行业和岗位,授课的内容一般是政治理论等公共课较多,经常“炒剩饭”缺乏创新。对学员想解决、关心、急需和实用的新知识培训少,特别是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少,使学习内容显得空洞,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要提高培训质量必须结合实际,立足实用,突出实效性上下功夫。
1、针对干部学习求“新”的需求,转变观念,变“调训”干部为服务干部。随着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势必导致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多元化,我们若仍坚持调训干部,这将不可避免的与当前干部的需求发生矛盾冲突。因此要在符合党管干部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让我们的干部真正拥有“缺什么补什么”的自主权、选择权。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应从干部的实际需求出发,着重做好相应的组织、服务工作。每次举办教育培训活动之前,要先专门组织召开干部座谈会,或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具体了解当前干部到底在想什么,最需要知道或了解什么,希望搞哪些内容的培训。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举办相应的培训活动,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要彻底改手枪门手枪专卖手枪消音器变过去那种先定下主题、设置好培训内容,然后再安排干部来培训的以“我”为主的培训模式。
2、针对干部学习求“专”的需求,实行分类施训。在实际培训中,要区别不同的干部,不同的培训需求,采取不同培训方式,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实行“分餐制”培训,这样既促进了干部培训的质量,又做到了学以致用。对科级干部的培训突出“全”,重点抓好理论素养和领导艺术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对年轻干部的培训突出“用”,加大实用知识培训,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加其阅历,提高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突出“专”,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和指导生产,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针对干部学习求“精”的需求,培训内容讲究点面结合。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理论修养,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等形式,摸透干部需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超市”,供干部好中选优,优中选项需,帮助他们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胜任岗位需要,从而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培训形式多样化,增强灵活性。
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对于提高干部培训质量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那种“满堂灌”“我上什么菜,你吃什么菜”的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通过灵活的教学形式,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1、变“封闭型”为“开放型”教学。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突出培训对象的主体地位,要变以教师为中心的培训方式为以学员为中心,让教师“围着学员转”,突出培训对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在教学中要把课堂、书本、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尽量避免传统教育中单一的灌输式、注入式和保姆式的方式,把“老师讲什么,学员听什么”变成“学员要什么,老师讲什么”,增强培训过程中“教”“学”双方之间的互动,提高教学感染力和吸引力,使学员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如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实施视听教学和网上教学,引进案例分析、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教学手段,增强对学员的全局性、应变性、敏感性、拓展性训练。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培训期间开展党性锻炼、专题研讨和辩论,尽量多组织一些社会考察、社会调查、实践锻炼等活动,力求达到理论教学与指导实践相统一的目的,以实现“进门是课堂,出门是现场”的培训效果。
三、坚持培训渠道多元化,增强创新性。
1、发挥媒介作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当前,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工作上,轻视抓干部学习,忽视干部素质的提高,认为只要抓好中心工作就万事大吉,干部学习可有可无,有的甚至以工作忙、人员少、任务重、无经费等种种理由应付培训工作。经常是选调学习的总是那么几位,而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多年来一直未参加过培训,致使干部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出现了“调闲人易,训贤人难”的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参训人员对参加学习培训的目的认识比较模糊,认为不经过培训一样能干好工作,特别是对短期培训表现尤为明显,学习积极性不高。有的是被组织选调上来的,不得不来,参加学习是被动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的参训人员不是把精力放在钻研理论、运用理论,解决思想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而是用在交朋友、拉关系上,为以后办事开辟新的门路。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学习政治理论的重要性,在各级领导和干部中树立“大教育、大培训、大认识”的观念、树立终身教育观念、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树立培训出生产力的观念,积极宣传重视这方面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使全社会逐步形成重视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环境。
2、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为主阵地,搞好主阵地班次培训。党校是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就要充分发挥党校(县行政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定期培训制度,采取点名培训的方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从根本上杜绝把党校当是“读几页书,养几天神,请几次客,交几个人”的“休闲场”、“娱乐场”、“交友场”的现象,提高培训效果。
3、创建外训基地,注重实践锻炼。对干部的集中培训,一般都是以理论学习为主,始终未能走出听讲座、看电教、讨论交流的模式,为干部提供的实践机会太少。这些纯理论的培训,对于一些未从事过相关工作、没有感性认识的同志来说掌握起来比较困难,听起来也比较枯燥,以致出现了“学习理论多,接触实践少”、“纸上谈兵的多,参与实践的少”以及“眼高手低”的现象。要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就要创建外训基地,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根据不同的主体班次,组织不同形式参观考察,或是把参训学员分别派到有关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在经济一线接受锻炼,既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丰富了其工作经验,又增加了其阅历,实现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四、坚持培训管理制度化,增强规范性。
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教育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严格,致使“学与不学、学好学孬一个样”,基本上是只要参加就能及格,干部参训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各级组织部门及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条例》,完善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化,增强规范性。
1、各级党委必须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切实担负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条例,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认真研究制定条例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以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凡未参加过培训、未达到规定时间或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干部,一般不予提拔使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条例的成效,作为检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表现及成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努力使落实条例的过程成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新台阶的过程。
2、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干部教育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指针、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刻理解“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等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条例的精神落实到深化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标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训期间,始终坚持“从高、从紧、从严”(目标从高、时间从紧、管理从严)的原则,认真执行《干部教育条例》中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坚决杜绝干部“假学”现象,采取多种教学模式,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
3、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熟悉《干部教育条例》,自觉落实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干部所在的单位必须增强政治意识,真正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事业发展的高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下功夫抓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干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保障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权利的落实。各单位要推行干部督学制度,建立查学、述学、评学、考学“四位一体”的理论学习督学制度,使理论学习由“虚”变为“实”。干部本人要珍惜自身享有的权利,自觉履行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自觉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实现干部学习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㈣ 请问谁能提供《党务干部培训制度》急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工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局党委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我们对以上工作机制将不断完善,修改充实,切实加强机关、学校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理党员,教育党员,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思想政治保障。
㈤ 为了促进培训成果的转化,建立健全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随着员工培训工作力度的加大,培训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未彻底摒弃长期以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消极态度。企业领导及负责部门对员工培训的支持力度和工作态度是公司能否顺利开展各项培训的关键。
二、做好培训需求分析。有效的企业培训目标应是企业战略目标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目标的良好融合,‘只有当企业培训目标同时满足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发展,才能发挥其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的最大效用。因此,首先要让员工了解企业发展目标,并指导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将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融合,以努力实现“双赢”目标为原则,提高员工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应根据每类员工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对策。对于老黄牛型的踏实肯干员工,可通过岗位竞争和定期的技术能力考核适当予以压力和危机感,激发此类人员的求学意识,鼓励并引导他们改善目前绩效;对于进取型员工,应及时关注他们的个人发展需求,主动引导他们将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结合,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和更多的机会学习知识、开发潜能、积累经验,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舞台施展才华,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措施增加此类人员对公司的归属感,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对于庸碌型员工,培训应集中在纠正行为问题、改善工作态度方面,避免此类员工影响公司形象和经营发展。
三、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及时掌握新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运用,关注员工在工作领域上取得的成果,加大新技术、新成果在企业内部推广学习的力度,鼓励职工自觉学习并运用新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职工相应岗位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课程和研讨会,鼓励职工不断更新和丰富原有的知识架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培训评估机制。要提高培训效益,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是不可忽略的一项工作。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标准,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培训效果评估的手段是多样化的,可以是问卷调查、面谈调查,也可以是对受训者进行知识和实操考核、培训前后相关数据对比等。培训组织部门在安排培训内容的同时应根据实际确定评估方法,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根据培训后的效果调查分析和信息反馈,改进相应的项目设置,并指导今后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完善培训结构,实现职业培训和发展培训并行。由于岗位种类和工作层次不同,所需掌握和使用的技能随之不同,因而必须有侧重地进行培训。职业培训主要针对操作人员,而发展培训则主要针对管理人员。近年来,随着管理人员年龄结构日趋年轻化,发展培训课程的设置对发挥员工潜能、实现员工价值、加强员工企业归属感、避免人才流失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㈥ 群防群治工作的一整套工作制度
08年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第一季度学习心得
泸西森林公安分局 程周福
县委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我在党校认真参加了第一、二期集中教育培训学习,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这对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形成了一整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可以说干部教育培训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和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学以致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
目前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改革攻坚和大力发展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干得成、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改革发展的关键是领导,这对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必须通过加强学习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改革步伐。因此我认为县委举办这样的干部培训班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也是帮助领导干部学习知识与促进工作相得益彰的一件好事,具有不可低估的必要性和实用性。
教贵有法,学贵有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主要方向,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执政能力,是干部培训工作的永恒主题。作为一名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全力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稳定,推动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我的职责所在,也是森林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新型经济体制下的林区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只有掌握更深更广的国家政策和各类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千变万化的工作挑战,才能具备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构建和谐警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一期的培训学习内容是观看“百家讲坛”关于“孝”的专题讲座,引申沿用到森林公安工作中,我认为可以对如何构建和谐警营,增强森林公安队伍凝聚力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以“理解人、尊重人、激励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核心理念,着力把“警心工程”建设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从关心爱护民警的身心健康入手,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及时消除民警的思想和精神压力。一是通过科学的人本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民警的日常管理、内务卫生、执法执勤等制定行之有效、宽松有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用制度和要求规范民警的行为,使警营工作、民警行为有法有据可依。二是建立从优待警制度。从关心民警、服务民警、尊重民警的角度制定温暖警心的从优待警政策,建立了年体检制度、强行休假制度、生日共庆制度,节日慰问和民警家属慰问制度等,对民警的工作、生活予以保障,缓解民警工作压力,维护民警正常权益,使得民警时时事事都能感受到警营的关心和关爱,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照不同岗位将奖惩规则细化,科学制定,合理量化,全面评估,严格考核。在奖惩激励手段上,与政治荣誉挂钩、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正负激励效益,注重奖惩措施兑现,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民警齐心协力干好工作,营造争先创优的和谐氛围。
通过以上举措,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氛围,在和谐中推动队伍稳定发展,实现民警与警营两者的和谐融会。
四、创新机制,保护生态,推动林业经济发展
第二期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了2008年经济发展要点,我们都知道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全球范围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物质生产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对地球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严重后果就是全球气候变化,以及过度开发土地、滥伐森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所产生的其他负面效应。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从森林公安工作角度来谈经济,关键就是如何推动林业建设,为林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问题。我认为在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要牢牢把握和始终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还要掌握现代的创新思维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创造性的思维越来越显得重要,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的认识,要使自己工作产生超凡出色的效果,就必须改造自己的思维方式,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学会创造性思维。为此,我在工作中合理创新,构建了“多警联动”这一新型林区警务战略,改变森林公安孤军作战的局面,仅2007年就与县“110” 、乡镇派出所联合出警30余次,切实缓解了分局警力不足的矛盾。此外,我们分局还充分依靠和利用林区社会资源,全面延伸治安管理触角,发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效应,布建了治安耳目选建专职治安信息员,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布执法程序和报警、投诉电话,形成了以森林公安为核心,乡镇林业站为平台,护林人员为纽带,群众举报为基础的群防群治体系,极大提高了森林公安机关预警能力和案件查处率,有效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为实践服务永远是学习的根本目的。这次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前面两期的集中学习中,我受益匪浅,相信在今后的培训中,定能学习到更多、更有价值的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发挥出更为积极有利的指导性、启发性作用。
㈦ 中央组织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改革创新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转变管理职能,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适度减少直接举办的培训班次,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要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切实解决有的干部重复培训、有的干部多年不训和重要岗位干部调训难的问题;要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二)建立开放竞争、优化统筹的办学体制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科学制定准入标准,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选定一批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各地区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高等学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适度利用境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合作培训。
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间开展适度、有序的竞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定期确定培训项目,向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放,择优选定承办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主安排干部培训。改进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
(三)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改革
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推动科学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把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科学依据。改进培训计划生成方式,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所在单位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重要班次的培训计划要征询党委常委会意见。改革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学制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课程,更新现代知识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从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为主,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
(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把党和国家对干部的学习要求与干部的培训需求结合起来,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对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培训,逐步加大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力度,政治理论培训也可给干部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班次和课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中进行自主选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和推广干部自主选学。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
对领导班子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所在单位开展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干部教育培训总体情况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等综合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班子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和党性锻炼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情况。要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干部,应该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
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5年内将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一遍。
(七)形成专兼结合、对外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切实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继续实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建立业务进修、实地调研、挂职锻炼相结合的知识更新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设计、组织和管理能力,培养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业培训设计师。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和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各地区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开放式的教学人才库,加大聘请优秀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鼓励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讲课或作报告。探索建立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师资库。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聘体系。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通过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等办法,优化师资配置。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集聚和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从事干部教育培训。
(八)推进培训资源优化整合
加大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协作办学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围绕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县级党校等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清理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对有必要单独设置的,要进行培训资格认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将其职能和可用资源并入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名为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不其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㈧ 谁知道中央最近颁布的《干部教育工作培训条例(试行)》内容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3月2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 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 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㈨ 如何做好培训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训制度与相关方案,事先可用试用版开始运作,再不断的调整、更改与修正。
1、修改完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管理培训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司、部门、个人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使教育培训真正成为各单位和各类人员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和任务,确保各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实施,落到实处。
2、继续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职工终身学习机制
:企业要持续不断地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团队,树立学习型先进者,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单位和典型经验。逐步建立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和终身学习机制,促进员工培训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促使企业发展的双赢。
3、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性建设
:一是着力研究建立各级各类干部素质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要求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确立科学的培训工作标准。三是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针对不同需求,制订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训目标。
4、进一步创新培训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标,后备干部不获得任职资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选任、监督与综合管理等工作衔结互动。做到学用结合,择优而用。对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的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位知识培训,让其早日适应
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职称评定中,形成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完善职工的学时考核制度
:部门和分支机构领导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合120学时),5年脱产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3个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天(合36学时)。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6、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授课制度
:领导就是教练。中高层管理人员是在线培训的主力军,培训下属是上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对下属培训的重点需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领导者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质与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7、建立健全职工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学习。单位应当对职工在职自学给予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8、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教育培训的评估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例会制度
:由公司总部主管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长或副总,成员由公司相关机关部门、基层单位的领导组成。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其内容主要是讨论制定培训工作的政策、落实公司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各系统培训的管理等。
10、明确学习责任,建立学习强者的竞争上岗机制
:要让广大职员清楚与明白,是为自己的职业发展而学习,在职业发展中,只有不断地学习才会有自我提升,让学员在学习中不断成长与挑战自我,让他们知道学习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