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学校培训 > 电梯教育培训

电梯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03 12:13:41

⑴ 谁那里有建筑上面特殊工种的一些教育培训资料,架子工、塔吊司机、信号工、外用电梯司机、电焊工。

你说的并非是特殊工种,而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和特殊工种不是一回事,不要混版淆,权特殊工种不一定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不一定是特殊工种,有关培训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般都是劳动部门进行,自己培训,劳动部门不承认的,并且经过考试发证,

⑵ 电梯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常识:

1)使用电梯时,欲上楼者请按向上方向按钮,欲下楼者请按向下方向按钮。

2) 电梯抵达楼层后,乘客应判明电梯运行方向;当确定电梯运行方向与自己去往的方向一致时再进入轿厢。

3)乘客可以按电梯内操作面板上的“关门按键”关闭电梯门;电梯门扇亦会定时、自动关闭,乘客切勿在楼层与轿厢接缝处逗留,以免被夹伤。

4) 乘客进入轿厢后,通过按动楼层选层按钮确定电梯停靠楼层。乘客不得倚靠轿厢门。

5)电梯均有额定运载人数标准。当人员超载时,电梯内报警装置会发出声音提示,此时乘客应主动减员,退出电梯。

6) 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或等待救援。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离轿厢。

7)保持轿厢内的清洁卫生,不在轿厢内吸烟、随地丢弃废物。

8) 乘客要爱护电梯设施,不得随便乱按按钮和乱撬厢门。

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日常维护巡查记录,定期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做好维保记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

(2)电梯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电梯由机房部分、井道及底坑部分、轿厢部分、层站部分组成。

电梯的工作原理:

曳引绳两端分别连着轿厢和对重,缠绕在曳引轮和导向轮上,曳引电动机通过减速器变速后带动曳引轮转动,靠曳引绳与曳引轮摩擦产生的牵引力,实现轿厢和对重的升降运动,达到运输目的。

电梯简单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面有解决方法):

载人电梯都是微机控制的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不需要专门的人员来操作驾驶,普通乘客只要按下列程序乘坐和操作电梯即可。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电梯行驶到你的目的层后会自动开门,此时按顺序走出电梯即结束了一个乘梯过程。

⑶ 一栋22层商住楼,1-4营业用房,在第4层局部用600多平米装教育培训,只有一电梯和一楼梯,合规吗

既然人家楼都修好了,肯定是合规的。不然竣工验收无法通过,至于培训地点满不满足安全需求,哪也是消防部门说了算。
就算不合规也最多让培训机构缩减面积。

⑷ 机械加工车间员工培训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⑸ 电梯公司对电梯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周期是多久

安全+安全+安全+签字
一星期一次
叫个人念经

⑹ 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实习情况怎么写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同志于****年**月**日至**月**日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为期***天的年内度安全继续教容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取证项目的特种设备操作相关技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经考核,成绩合格。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实 习 证 明

***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实习。该同志的实习职位是*******。实习期间该同志工作认真,能够向富有经验的持证人员虚心请教,努力学习本岗位特种设备作业技能。同时,该同志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 完成了实习任务。基本具备了*******实际操作水平。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印章)
****年**月**日

⑺ 安全知识资料

消防类

一、消防防火类基本要求:

1、小学生不得玩火:

(1)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

(2)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

(3)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

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7)电梯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7、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⑻ 从事电梯维修或安装工作需要考证,成都特维教育的电梯维修保养和安装培训以及电梯操作证考证辅导靠谱吗

如果你从事后电梯相关工作考证就不是问题,如果没从事过就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对于培训机构你需要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可以在网上查询的

⑼ 急求服装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试卷

你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都涵盖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里面。请结合你厂实际稍作修改即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机构与职责
教育与培训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电信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
电梯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检查和整改
奖励与处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服装厂的可能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火灾,一般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即可,以下预案可从网络搜索得到。

目 录

一、 前言 3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4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4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6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7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7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7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7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7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8
五、 培训与演练 9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10

一、 前言

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港口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本《消防应急预案》适合于公司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公司的“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全及风险管理、操作部、设备部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

下表为“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及联系方式”

成员 姓名 职位 具体任务 联系方式

在启动本《消防应急预案》时,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 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 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 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 本《预案》明确闻学锋、张利达、龚雁飞、陈刚、徐利铭为日常消防工作责任人。
8. 本《预案》在公司发生火灾危害时启动。对于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9.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或火灾现场)。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A. 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
B. 木材、沥青、化工原料、纸浆、卷筒纸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 办公及生活区域、劳务基地;
D. 在港船舶发生火灾时,公司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海事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1. 固定电话报警号码(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闸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53710032
4. 高频报警通讯频道:
操作部中控室、现场调度: 1频道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 6频道
5. 警笛(小区内警报装置鸣号)
6. 火警电话:119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 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 绘制港口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 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 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 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由库场队、设备部负责自查。
8. 保安队按规定对进出港口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港口严格盘问检查。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3. 相关部门兼职消防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1. 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2.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发布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119报警;组织公司内部保安(消防)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扑救;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行动。
(3) 设备部负责拉断电源,确保水源;负责火灾后港口受损设施、设备的修复。
(4) 操作部、库场队、机械队根据火情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负责下达停产、人员和物资疏散指令;调遣必要的设施、机械和人员投入火灾救援行动。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 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安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 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报告现场情况。
4. 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 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 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现场保安将公司机关、后勤或劳务人员从小区大门(劳务基地大门)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
7. 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扑救工作。
9. 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 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五、 培训与演练

A. 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港口企业的重要意义。
B. 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D. 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A. 本《消防应急预案》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
B.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应加强《预案》的跟踪管理,适时对有关措施进行检测、修订、调整,使其更加适应灾情突发时的救援实际。
C.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中与本《预案》有冲突时以本《预案》为准。
D.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所有。

阅读全文

与电梯教育培训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