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内机构,非法办学的容,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贰』 非法获取万余条学生信息 宁波两教育培训机构被罚是怎么回事
2016年暑假,余姚市梨洲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对辖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检查,发现一家培训机构的书式材料中涵盖学生姓名、班级、性别、、监护人手机、现居住地址等,另外还有备注栏,并记录有“无人接听、有意向、与孩子商量”等内容。并且在另外一家家培训机构也发现了类似一幕。
『叁』 私下开补习班违法吗
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
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
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
(3)非法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肆』 如何举报无证培训机构
举报方式如下:
至当地教育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教育局将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结业
至当地工商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工商局将根据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歇业
至当地媒体曝光,将该机构的非法办学事实向社会予以公示,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 。
各地出台的举报办法,以株洲市为例:
(1)将举报内容直接发帖至株洲在线“无证民办培训学校及教师违规行为举报”栏目。
(2)将举报内容邮寄株洲在线“无证民办培训学校及教师违规行为举报”栏目。
(3)向“株洲在线”电话举报。
(4)发帖举报可使用网名;信件举报、电话举报需实名。有关部门、单位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伍』 经营心灵培训的企业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属于非法经营吗
一、定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陆』 合法教育机构的代理没有办各类证件算不算非法办学
代理开展培训活动,有两种说法。
1.你所代理的计算机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资格,能够在中国境内任意开设培训机构和从事培训业务。我想具备这样资格的机构目前是不存在的。有规定但没有一家培训机构能够获得。
2.我想你所说的并非是代理而是加盟这个培训机构。这肯定是需要你在加盟地重新申办相关培训资格的,劳动局或教育局视你当地的规定情况办理。你总公司的办学许可是它当地的办学许可,不可通用,打个比方,剑桥大学到中国来办学,可以不申报手续吗?肯定不行,因此你不办理手续或挂靠别人的资质的话,你就是非法办学,行政部门是随时可能取缔的。
『柒』 怎么举报学校非法补课啊
最好不要单独行动,联系几个同学一起举报.
可以给焦点访谈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也可以,敢不敢啊??每天焦点访谈完了之后都会出现联系方式的.
如果不敢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不过你也可以给省
市
县
各级教育局或是各个媒体
报社打热线发邮件.我相信肯定有办法的.
你不要以为这很难,其实也很简单,没准就会有一个地方出来报道你们的事.
『捌』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规定: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指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中心、自考辅导站、包括假期办班)的开办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为非法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办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或非法办学机构任教;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用无教师资格证者执教,对于违反规定者,严格查处。
任何学校不得向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教师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场所,如有此行为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追究该校校长责任。
本通知下发前,凡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培训班,以及非法办学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教师,应一律停止并退还所收费用。
本通知下发后,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停止办班,退还所收费用外,对于参与办班的在职公办教师学年度内取消一切评优秀、职称评定资格并通报批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