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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0-11-30 04:13:08

1. 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需要学习多长时间

根据财政部2013年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也就是说,一般需要学习24个学时)。

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哪些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四)会计电算化知识;
(五)其他相关知识;
(六)其他相关的法规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分为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一)、培训形式包括:
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
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委托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
3、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 学历教育;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培训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自学形式。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行为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意思表示有缺陷主张票据行为无效: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票据行为。票据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非善意的票据行为亦属无效。

3. 会计证继续教育有几年没做了,如何能补上,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的考试补上吗,会不会已经没用了

必须在当年进行培训教育,后续补上无效。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度计算。财政部当年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不论会计人员当年的继续教育时间是否已经达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训。

(3)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国管局审批。经考核确定相应的培训等级,统一核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2、持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内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国管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纳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证管理系统管理,与会计证年检相结合。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由培训单位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经国管局审核确认后,加盖继续教育印章,记入会计证管理档案。

4. 会计证继续教育培训哪个好

直接在网上做就行了,又方便又便宜。

5. 哪些人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规定》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另外,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也是不错的继续教育选择。专家指出在选择接受成人继续教育的时候要审视一下自己是否合适,以下十类人最适合参加成人教育:

1、在编、在岗或者想报考事业单位、希望评职称、升职加薪的这类人。

2、在广大城乡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中,上某些自费大学收费高,负担不起,希望少支付一些学费的学生。

3、在职人员中(不分年龄、性别),希望不脱离工作岗位,业余读大学的求学者。

4、在已有学历资格的在岗人员中,希望业余读第二学历或读单科,以求不断给自己“充电”的知识青年。

5、希望自由地选择专业,或者希望提前读完规定课程、缩短学制、提前毕业的考生。

6、在未考入重点大学的考生和青年中,希望拿到有重点大学印章的毕业证书,可以通过成人教育达到目的

7、参加普通高招生统考、高职招生统考落榜的考生中,但有继续学习和成才目标的人。

8、在全国各地职高、中专、中技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希望不经过全国普通高考考试而直接接受大学教育的青年学生。

9、在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青年学生中,没有或不准备参加高考,希望直接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学生常年随时可以编班或插班。

10、企业上市、上新三板、申报高新产业补贴资助等,是对员工学历有一定要求的,同时也可以作为福利以稳定人心,降低人员流失等等。

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培训外还包括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7.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会计准则培训心得体会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工作业绩 授课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新会计准则制订的一些背景,新会计准则很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考虑,怎样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的看到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这是以前我所不知的,只知道会计准则修订了,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修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细致了解。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观念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认真、细致的搞好财务工作。 二、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达到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李老师自始至终都给我们一个提示,“请大家不要看讲义,讲义我可以给你们,现在重要的是你跟着我的思路进行想,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短短两天时间我不可能面面具到都讲,只要你把我所讲的例题搞明白了,然后进行举一反三,回去之后你不就可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了吗”。李老师给我们的这种学习方法很好,让我们的学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启示,怎样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所学,而且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以达到学以致用,服务企业的目的。 三、注重学习过程的沟通与交流 学习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此次培训课间,我结合我们公司实际,向老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白酒行业广告费列支的问题。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进行解读,白酒行业的广告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但当我问到老师此问题时,给的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白酒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国家限制性行业,国家会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请我们企业进行关注;另外,问到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按工资薪金总额进行计提的问题,公司实行资金中管理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有的没有,但通过沟通与交流,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新的想法。 四、合理利用培训资源,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在此次培训现场,我发现有位学员使用MP3进行现场录音,受其启发,建议,今后我们公司再有类似的培训活动,也可以进行录音,把课件带回进行信息资源共享。(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苏赫振) 通过两天的学习,感觉与老师的互动交流较少,因为要讲的内容很多,她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老师的思路也很清晰,把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结合起来讲,更具有实用性,比单一的讲更容易接受。具体内容如下: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内容解析;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 4.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中暂时性差异的重要内容 5.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6.存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7.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8.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9.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0.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1.股份支付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2.或有事项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3.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4.政府补助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5.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重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讲解,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确认范围,以及对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是①工资,②职工福利费,③工会经费,④职工教育经费,⑤保险费,⑥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⑦汇兑损失,⑧业务招待费等项内容。 希望人力资源部多给大家提供学习的机会,在短时间里可能看不到太多的收益,但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在此表示感谢!(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孟艳) 很荣兴有机会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并且有机会倾听京城名师李景辉现场授课,此次培训于3月19日-21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培训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收获不小,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与观念得到了提高与更新。通过此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分析。 一、学习新会计准则,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会计处理。 由于对旧会计准则的掌握已根深蒂固,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运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很难从观念上加以改变并掌握,而通过此次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加深,掌握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六大创新、八大变革、39项新会计准则、48项新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我们更好地加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运用,对我们接受新知识、更新观念是一次新的挑战。 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会计处理。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过去的会计核算上,而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与运用,由单纯的会计核算向管理会计发展,并且即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研究新税法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合理避税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结合学习,既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又学习了新税法的变化,同时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可谓一举三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变,与以前核算有很大的区别,所得税会计准则由以前的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它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深刻意识到作为新型会计人员,自己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高,以后应加强财务管理以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并结合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在提高自己综合质素的同时也利于促进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8. 会计继续教育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所需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9.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和政策是什么样的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

以下为详细政策:

一、新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哪些人?

1.已经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即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或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属于执业资格,此处不包含),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都要继续教育。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新会计法颁布,会计证取消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已经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仍能以此作为会计能力水平的证明,只是不再作为准入证明,因此持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将需要继续接受继续教育。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会计证取消,会计行业不设门槛,无证上岗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会计工作者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二、2018年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2018年,因会计证取消,新《会计法》颁布实施,根据天津会计发布信息获悉,财政部正加紧修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研究关于明确会计人员范围等问题,确保新《会计法》落实到位,因此各地区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可能会推迟开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初步估计2018年将实行继续教育最新规定,请考生朋友们持续关注东奥会计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信息。

三、新规定何以被称为史上最严?

在继续教育新规定下,就教育对象来说,继续教育不仅面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者,而是几乎覆盖了全部持证者和会计从业人员, 更为全面广泛;就教育制度来说,新学分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学分不得少于90分,参与初级会计师考试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科目也可以抵免学分,途径更广,管理更严;从教育作用来说,为使继续教育更实用,更接地气,将会参与会计人员评价激励机制,更能促进会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9)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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