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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7 22:46:00

①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
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
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② 教师如何开展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做到以法治校
为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和与学校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从教的能力。我校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校领导班子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带头学习,同时安排专门的法制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学习方式是:(1)由校领导给老师们进行宣传动员,利用现代技术教育方式对教师们培训有关教育政策法规。(2)以教研组为单位,学习讨论。(3)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定期向全体师生宣传法律知识。(4)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历次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1、采取各种形式,建立相关制度,使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中,进行了广播、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利用班、团会进行学习,并开办家长学校,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法制副校长还在全校学生中举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制知识讲座,并采取了与学生对话、结对子、参加主题班会等方式,使该法深入人心。为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培养“四有新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我们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设“校园之声”广播站。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9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9月14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黑板报评选活动;9月19日,学校进行了法制演讲比赛;9月23日,学校进行了法制讲座;9月28日,学校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2、充分发挥德育的主渠道功能,使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得到有效结合
(1)充分发挥法制课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设置法制教育课,有专任教师、有统一教材和教学计划,并在各学科中渗透法律法规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学校充分利用政治课、讲座、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研究性课程等开展法制教育,由法制副校长、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学生班团队干部作为法制课的骨干队伍,保证了每学期不少于12个课时的时间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与学生直接对话、结对子,参加主题班会等方式,使学生接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增强同学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法制副校长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十分重视,他还专门联系县人民法院,邀请法官们编案情,指导学生观摩真正的法庭审判,让学生从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学们对学法用法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③ 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将依法执政能力和法律意识水平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考评机版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权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制意识,使其在法治的框架下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以解决有些领导干部喜好拍脑袋说了算的问题。
二是要建立起“德、能、勤、绩、廉、法”等六项具体考核评价指标,以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并将这一过程扩展至党员干部选拔、初任培训、升职转任等各环节。
三是在制度的设计上,要拓展法治教育工作内涵,既注重事前教育又注重决策执行后的效果评价,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

④ 五五普法宣传工作的激励和考核机制具体是什么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现提出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2、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各级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8、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5、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7、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召开启动大会,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2、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4、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5、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6、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7、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28、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0、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3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37、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⑤ 需要一篇县长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一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总结全县“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并对新形势下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过去的五年,是普法教育全面铺开,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全县重点宣传普及了42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和WTO基本法律知识,全县20.7万名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宪法的宣传已实现制度化,每年12月4日前后,我县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县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浓厚氛围。 “严打”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月、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月和税法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主要法律基本知识已被多数干部群众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办事按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蔚然成风。

(二)过去的五年,是法律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的五年。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意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明确了学法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措施、检查考核等,初步搭建了几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教育平台。各级党组织建立并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县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全县有近800名副科以上干部连续5年集中考法;制定并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县二百多名村书记、主任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与考试;先后举办了10多期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基本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过去的五年,是依法治理工作纵深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的五年。我县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抓好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依法治县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抓好“10+1”体系,特别是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了部门(行业)法制建设。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现有1个省级、3个市级、29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各行各业、各个层面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四)过去的五年,是普法依法治理成果丰硕,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的五年。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紧扣石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围绕新农村建设、10+1体系建设、招商兴工、争资争项、和谐平安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工作;围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转制、涉法涉诉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工作中,特色多、经验多、亮点多。如2001年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开展的农村法制教育;2002年的“十村百户千人”学法用法活动;2003年防治非典大型“普法超市”和全县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04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自行组织力量编写《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简明读本》一书,向农民朋友赠送近万本,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都产生较大反响,有力服务了石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年的辛劳换来了丰收的果实。小松镇罗源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琴江镇人民政府、县法宣办、县供电公司、石城中学、县财政局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魏运清、李学辉、许名清、温集明等8人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社会各界支持和全县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各界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普法战线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顾五年,我县的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挫伤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法阵地尤其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阵地(如电视法制专栏、普法网站等)开辟不够;边远山区村民、进城务工或经商农民、县城下岗人员、失学青少年仍是法制教育的“弱区”“盲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任务

最近,县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批转了《石城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了《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决议和规划要求,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思路,打造“三个石城”,实现石城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到2010年,全县有96%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6%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8%以上的乡镇和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在重点内容上,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民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五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民主参与意识;六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七是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在重点对象上,主要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年度考法、任前考法制度等,把学习、掌握和宣讲法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面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制理论与实践水平。三是要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入手,重点加强青少年守法行为的培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和能力。五是要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引导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引导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

(二)创新实践形式,丰富实施载体。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法宝。要以“法律六进”、主题教育、阵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新的实践形式。

一是抓好“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努力做到普法书籍送到家,法律知识传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法律服务帮到家。“六进”活动要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强针对性,减少盲目性,注意连贯性,克服功利性,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六进”活动,让法律贴近群众,让群众了解法律,使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要注重时代性,加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要把主题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始终,通过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等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制宣传园地、普法教育基地、普法传媒阵地、法律服务阵地、法制理论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法宣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发挥作用,讲求实效。

(三)搞好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县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集中体现。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以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企业、民主法治学校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基层矛盾调解、利益协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干部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的局面。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强化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实施奖惩等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抓紧实施规划。今年是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启动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县里“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将普法工作奖惩、评估、检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对在年度考评和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部门要“限期整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保障力度,促进工作发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必须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建设,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各乡(镇)要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普法经费,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实现我县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民普法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和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促进石城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⑥ 急求~ 教育局 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特急~~

主题词:法律 学习 培训 通知
抄 送: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邮市物价局综合
科 2008年1月
8印发
共印20份
高邮市物价局
08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制工作,增
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价水平。
现制定 2008 年度全局法律法规
知识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法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物价干
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
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工作的领
导,将学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
管领导负专责具体抓,各职能科
室负责人及法制员经常抓,建立
起分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
导机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
作到位。
三、学习内容和方法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我们拟定: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
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
识。营造学法、普法、执法的良
好氛围。
2、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
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3、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
法律法规 (具体学习培训安排见
附表 )。
四、学习要求
(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
强法律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基础,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律宣
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
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价的
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
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局干部
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制素质。
( 二 )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严
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
自学结合,相互交流和专业授课
相结合。
( 三 )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全局
干部职工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
100 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学
习笔记,每人参加集中学习的时
间不少于 60 小时。
附件: 2008 年法制法规知识学
习培训计划安排
2008 年度法制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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