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个民航文件中规定安保培训教员数量的规定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
涉密
『贰』 保安岗位培训计划该怎么去做
保安培训内容
一、保安员的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酒店一切规章制度。
2 办公室要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隐瞒或假造。
3 按照本酒店《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酒店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酒店声誉。
7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二、保安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 着装
1、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2、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 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 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 行为举止
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四) 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的;
5. 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五、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职责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二)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 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式,不得蹲坐。
5、 接班组长要组织全班队员整队、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统一整队步行到各岗位,途中步伐整齐一致,口号宏亮,精神抖擞。
6、 接班组长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主管领
导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7、 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8、 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9、 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10、 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A) 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B) 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C) 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D) 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1、 交接班时,交接双方要相互敬礼。
参考物业管理网
http://www.gywygl.com/6/13331.htm
http://www.gywygl.com/6/13159.htm
六、保安员值班制度
1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书报;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 遵守法纪、不图私利。保安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酒店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
4 认真执勤、确保安全。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
5 严格落实巡视检查频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配合队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6. 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群聚。
七、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车辆进、出场
1 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
2 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
3 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 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撞坏。
5 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值班经理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 交通督察
1 交通督察员在巡查时发现车辆有损坏和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告知车主。
2 遇有人在车辆旁边窥视,应及时过去盘问,如对方神色惊慌或身上藏有作案工具,应将其带到安保部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 爱护值班器材、公物。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车管岗亭。
4 遇场内车辆堵塞时应及时疏导车辆,对违章停放的车主应耐心地劝其按位停放。
(三) 车管员服务用语
1 当车辆进场必要时应说:“请您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不要放在车内。
2 对违章停车者应说:“对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好吗?
3 对场内闲杂人员应说:“您好,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玩耍”。“多谢合作”。
4 遇老人或他人提重物“先生(小姐),需要帮助吗?”别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八、礼貌服务用语
(一)礼貌服务用语
请! 您好! 欢迎。 请问?请进、再见!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没关系!!不用谢!
请稍等。请当心!请走好。这边请。您先请。您请讲。您请放心!请跟我来。欢迎光临!欢迎再来!请不要着急。让您久等了!希望您能满意!我能为您做什么?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有什么事?请问您是否捉找人? 这是我应该做的。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对不起,这里不能停车,请示将车开到停车场内停放。多谢合作。(纠正违章先敬礼)
(二) 礼节与文明用语
1、顾客问路,必须敬礼,用礼貌的语气简捷向对方说明地点。
2、值岗时遇主管以上领导、部门经理、总经理、酒店其他部门经理查岗或经过值班岗位时,应立正敬礼。
3、保安部办公室或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不得穿拖鞋,进门前应先敲门喊“报告”。
4、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办公室资料或办公桌上文件资料。
5、遇酒店客人经过岗位时,应面带微笑,起身问好;如因事与酒店顾客交流,应事先要敬礼。
6、因事需进酒店客人房内,应事先敲门,须征得业主、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室内。
7、当酒店员工和施工人员携带提包出管辖区需检查时,应客气地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打开您的提包接受检查”检查完毕说“多谢合作”。
8、 对方没有出货物资放行条或发票,要求对方返回开具时,应礼貌地说:“真对不起,麻烦您再返回一趟,将物资放行条开来”,“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酒店的财物不受损失”“如果我们不这样,就不称职,领导知道了会处分我们的,请先生(小姐)谅解”,对方开来放行条后应说“多谢合作”。
9、 辆乱停乱放,队员走到车辆的前面(前侧)向司机敬礼后,礼貌地说:“先生(小姐),这里不能停车,请你将车停在XX地方,多谢合作”。如对方不听指挥劝告,又说:“先生(小姐)真不好意思,这里不能停车,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您好,如果其他车辆碰坏你的车(被他人画坏了你的车辆)我们也有责任,”,“如果您的车停在这里,我们领导看到我们,会批评我们,请体谅我们的难处”同时应多敬礼。
(三)敬礼
适用对象:
a)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
b) 公司领导陪同人员;
c) 上级公安机关有关人员;
d) 安保部领导、分队长、保安督察员到岗上查岗查哨时;
e) 纠正违纪违章或检查时;
要求:
a) 保持良好的站姿,敬礼一般在立正基础上。
b) 敬礼要标准,对领导陪同人员、视察工作的领导到距岗位前5-10米远时敬礼,等到受礼的人员过后方可礼毕;
顾客问路时因距离较近,可以后退一步向顾客敬礼。
九、保安员权限
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 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 出入酒店的工作人员其所携带的物品,按照酒店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4、 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 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6、 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 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9、 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0、 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十、保安九不准
1. 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 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9. 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 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 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 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 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 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f) 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g) 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十二、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 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 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 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 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十三、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A .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保安员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班长和值班领导,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维修部(通知维修部时必需询问对方姓名及告知有人被困),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维修人员协调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
B. 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C.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D. 被困者救出后,续询问:
是否有不适,是否需要帮助等。
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大厦的原因。
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离去,则记录在案。
十四、 消防安全知识
1. “一知”、“三能”、“三会”: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三能是:“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修保养器材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自救,会报警”。
2.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干部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放过。
3. 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4. 电路火灾最基本的原困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和电弧。
5. 日光灯起火:主要是镇清器,如果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其内部温度逐渐增高,线圈绝缘温度遭到破坏,造成区间短路,产生高温或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造成周围可燃物燃烧起火。
6. 电视机起火:电视机放木箱(柜)内或用布罩围着收看,其热量散发不出去,时间过长,温度点逐渐升高而起火。
7. 烟头的中心温度一般在700-800度左右,蚊香的燃烧温度也达700度,均属于纹帐、木材及棉、麻等许多物品的燃点。
8. 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A. 可燃物按物理状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B. 助燃剂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在分子结构中含有氧元素,卤素,无机酸根及过氧化物等。
C. 着火源: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9、着火源温度:火柴焰:500-600;机械火星:1200;酒精灯焰:1180;煤油灯焰700-900;蜡烛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 3000;汽车排气管火星:600-800。
10、着火:可燃物质与空气共存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叫着火。
11、燃气: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燃点或着火点。
12、义务消防队的任务(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单位的消防法规制度,参加业务训练演习;
B、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助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C、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D、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E、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 法,维护保养灭火器材和设备、设施;
F、 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13、汽车发生火灾的原因:
A、 燃油系统故障(如发动机启动的同时,用容器直接向汽化器中灌注汽油时,会使空 气与汽油的混合比失调,当混合比稀时,汽化器会放炮喷火,引燃洒落在汽化器内和容器内的汽油,甚至由于慌乱中撞倒容器引起火灾);
B、 用明火加温发动机;
C、 车上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或乘客携带危险品,由于发生泄漏或透明火发生爆炸或燃烧;
D、 电气系统出现故障引起火灾事故
E、 酒后开车或车辆故障发生冲撞引起火灾;
F、 高温天气引燃车间易爆物品。
14、灭火器
A、 化学泡沫灭火器:这类灭火剂充装是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水溶液,使用时,两种水溶液混合引起化学反应而产生泡沫,并在具压力下喷射灭火。
一般为6.9kg的手提式,或推式40、65、90。主要是油类火灾扑救,6kg/40秒――6米;9kg/60秒;40kg/120秒。
B、 二氧化碳:充装的是液化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时瓶中的二氧化碳与大气接触迅速化为二氧化碳气体,从而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将火窒息而扑灭。
该灭火器主要用于精密仪器、仪表、写字楼、档案馆、初起电气火灾。3kg/8秒;5-7kg/9-12秒,――距离1.5-2m。
C、 干粉灭火器
常用的有二种即:BC,碳酸氢钠干粉;ABC磷酸铵盐干粉。该灭火器主要用于初起电气火灾、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固体火灾等。2kg/8秒;4kg/9秒,35kg/20秒。
15、火的燃烧阶段:初起,发展,猛烈,熄灭。
16、灭火方法
A、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隆至燃点以下。最好的冷却法(剂)是水。
B、 隔离法:是将燃烧物与可燃物隔离或疏散。主要是固体,液体及气体。
C、 窒息法:是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缺绝氧气而息灭。如湿棉被,湿麻袋,石棉被,砂土,泡沫,水蒸气,二氧化碳,镐盖灭火法等。
D、 抑制法: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中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停止。如1211,1301等卤代烧系列。注意的是,一是要有足够的量进入燃烧区域,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冷却降温措施。
17、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A、及时报警,组织扑救;B、集中灭火力量,控制火势蔓延;C、 消灭飞火(下风一定要防范);D、疏散物资,建立空间地带,E、注意安全(灭火人员);F、积极抢救被困人员。
18、原则:A、先控制后消灭;B、救人重于救火;C、先重点后一般。
19、火场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A、协助公安消防队完成灭火、救人、疏散物资任务;
B、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义务消防队指挥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队火场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以便迅速、准确投入灭火战斗。
20、火场义务消防员的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将义务消防队分成若干小组配合公安消防队:
A、灭火组:义务消防核心力量,担任协同公安作战灭火,破拆扑打飞火等任务;
B、抢救组:协同公安抢救人员,疏散重要物资;
C、供水组:供水任务包括消防车供水,维护水带等;
D、后勤组:负责护理救治伤员,供应战斗物资、器材和饮食等;
E、警戒组:担负安全警戒任务,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
21、疏散自救方法:
A、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自己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物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 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 于关键时刻逃离火场。
B、 保持镇静,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跑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C、 不入险地,不贪财物: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D、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匍匐撤离。
E、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 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滑下楼脱险。
F、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湿布条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G、 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在窗口可用鲜艳的衣物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生声音求救)。
H、 火已及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I、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每层起火后可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或四层以下才考虑采取这一方式。还应注意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雨伞跳下。
22、燃气钢瓶爆炸前火情判断
A、 钢瓶在火焰的直接作用下,持续燃烧三分钟,就有爆炸危险;
B、 钢瓶瓶体膨胀鼓肚变形,是爆炸前的征兆;
C、 火焰颜色白亮刺眼,声音变细,发出“嘶嘶”声,如此持续5-10秒左右,声音和火焰突然消失,随即爆炸。
23、使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救带电火灾应保持一定距离。
24、防火门的耐火极限:甲级1.20小时,乙级0.9小时。
25、汽车应配:干粉、泡沫及石棉被。
26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一、 岗亭值班、车管、巡逻保安员、物管及其相关人员发现火警、火灾处理
发现火警:听到警铃或发现楼层、烟雾
1)、及时通知管理处,部门领导,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确认;
2)、利用周围的消防器材,配合义务消防员将火源扑灭;
27 发现火灾:看到楼层着火或有火焰窜出窗外
1)、立即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应讲清着火的具体楼层、门牌号码、有无重大危险源、什么物质着火、报警人姓名及其报警电话号码),同时通知公司部门领导并安排相关人员去路口接消防车;
2)、利用身边的消防应急器材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3)、做好火场安全秩序维护,保护好火灾现场;
28 发现停放车辆着火
1)、及时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石棉毯将着火车辆火源扑灭;
2)、向领导汇报,并通知车主前往相关部门处理;
3)、发现车辆漏油或油箱着火及时用沙土或干粉、泡?灭火器将火源扑灭,并迅速撤离现场,同时远距离现场监控。
29 中控室值班人员火灾、火警处理
1) 值班人员在发现火警的情况下(显示屏显火灾)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保安员或消防检修员)赶到现场(报警点)确认,如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检修员排除(按程序文件规定时间)
2) 如发现明火应立即用楼层的消防设施器材将初起火源扑灭,并及时向部门管理处领导汇报情况;
30 火灾事故处理
1)、当火灾得到确认并迅速蔓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同时通知公司、管理处领导,并安排专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车;
2)、与此同时通知值班电工切断着火层、电源、气源将电梯迫降至首层,开启消防泵和应急发电机,启动排烟系统,确保消防给水正常。
31 停车场车管员注意事项:
停车场内严禁停放易燃、易爆车 辆;
『叁』 保安部的月工作主要对员工那方面的培训
保安培训内容
一、培训目标
1、全面提高保安员综合服务素质,以体现我公司服务宗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2、提高全体保安人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使公司能为业主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
3、提高全体保安人员自我学习、自我约束的能力,实现企业愿景。
4、实现管辖区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被盗、打架斗殴事件。
5、业主对保安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二、保安队任务
保安队是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正常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保护业主设施及辖区内的财产安全。保安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制”的原则,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所管辖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所管辖范围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抓好保安自身队伍的业务培训。
三、岗位职责
1、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2、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3、保安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4、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
5、保安员岗位职责
四、保安员佩带使用规定
(一)、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二)、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一) 使用规定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工程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二)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2、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经理。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各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
(8)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保安部领班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部队长、班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10)保安队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派出所、HSE部门。
2、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客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主管部门,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上级领导的指令。
(3)保安队长接报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保安队长,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队长的指令。
(2)保安队长接报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HSE部门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如接业主通知在短时间内停电,应在停电前10分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发邮件通知员工。
(2)未预知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业主力能处,问明停电原因,并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及员工,等待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5、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
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六、停车场管理守则
1、属项目部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
2、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3、不得让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4、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5、车辆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放。
6、 在驾驶员离开前须提醒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
7、 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
七、服务用语
1、对违章行车应说 “对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请您将车泊在车位里好吗?”
2、对车场内闲杂人员说
“您好,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玩耍”
“多谢您的合作”
八、保安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勇于奉献
保安服务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保安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忠于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履行保安人员的义务,在工作中要以业主的利益为重,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
2、热爱本职工作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修养既来自保安人员对自身职业的深刻理解和执着热爱,也来自于对专业知识的认真钻研和刻苦学习,它要求保安人员在工作发扬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
3、热心服务,礼貌待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业主服务,是保安服务业的宗旨,也是保安服务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赢得信誉,占领市场的主要保证。
4、清政廉洁,奉公守法
保安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辅助力量,应具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清政廉洁的高尚品质,要求别人遵守的规章制度首先自身要严格遵守,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绝不越权去做,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5、遵守社会公德
保安人员作为社会的一个群体,无论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日常社会活动中,都应该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原因为社会公德以职业道德为基础,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德在各个职业领域的延伸。
二、保安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高度的警惕性
警惕性主要要求保安具备高度的责任感,随时警惕不法分子犯罪阴谋,及时揭露和打击他们的种种违法行为。
2、高超的策略性
策略性指保安在对敌斗争中能扬长避短,避实就虚特别是防身时要充分发挥自己一方的长处和优势,隐蔽自己一方的短处和劣势,从而用较弱的力量战胜犯罪分子。
3、防卫的灵活性
灵活性指在实际的格斗中,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使用哪种技术方法,或者交替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在一二招之内将对方制伏。
三、保安人员应具备的礼仪
1、仪表
个人仪容仪表对公司形象有着重要影响,所有员工都应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得体。
发放制服的员工,需遵从如下仪容仪表规范:
1.1.1 员工必须穿着公司供给之工作制服。如公司暂无安排制服,则男员工必须打领带及穿制服/衬衫;员工需穿着正规,不得穿着牛仔服系列、背心/吊带背心等休闲装。
1.1.2 员工必须随时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在指定位置佩带。公司所发的工作制服、工作鞋、领带等物品要自觉爱护,并做到衣着整齐。领带要打饱满、端正地顶紧衬衫领口,领带长度以盖住皮带扣为宜。制服及衬衣口袋内不存放物品,避免高低突出;外套及衬衣钮扣全部扣上,没有折袖;衬衫应束于裤内。
1.1.3 员工应穿工作鞋,皮鞋要保持鞋面光亮,清洁,袜子需深色。
1.1.4 员工清爽短发梳理整齐,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上班前应剃须,不得留络腮胡子或小胡子及大鬓角。并避免使用浓味化妆用品及香水;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如有染发,颜色必须是黑色或者咖啡色。不得在身体裸露部位纹身,应勤修剪头发、指甲,并保持清洁,指甲油须是透明或自然色彩。
1.1.5 工作时男士不得佩带耳环;不可佩带手链、手串等饰物。
1.1.6 皮带应选用黑色,皮带上除对讲机可以悬挂外,不得悬挂其他物品。
1.1.7 员工如需使用对讲机必须佩戴在后侧腰间,正确佩戴与使用对讲机,在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手提天线;注意音量调节不能太大,避免影响人员工作。更换电池板时必须关闭对讲机;
——保卫人员为总包部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精神饱满、礼貌待人、反应迅速等。
——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
——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饱满、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上班前应检查制服是否清洁熨平,皮鞋是否擦亮。
——保持双手和指甲清洁,指甲要经常修剪。
——不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不得染发、化妆、戴首饰。
2、着装
——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着装要求着保安制服。
——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 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 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借给他人。
——因私外出时应着个人服装。
3、举止
——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着保安制服,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
『肆』 保安员一定要“保安员上岗证”吗
当保安需要有保安上岗证。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安必须持证上岗。考保安上岗证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到有保安培训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报名。
但曾被收容教育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被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拘留3次以上的,被刑事处罚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或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不得担任保安员工作。
保安,指保卫治安,是一个职业工种,主要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
中国国内的保安从业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他地方性法规。从我做起,严管自我,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坚决完成任务且执行到位。
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处罚。特殊问题、突发事件、时间立刻上报,极力配合上级 机关单位及时处理 ,全力协调所在责任区域有关部门工作。真实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要把问题事件消除控制在萌芽状态。
(4)学校保安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保安员上岗证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3、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伍』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陆』 请提供公司保安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保安培训内容
一、保安员的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酒店一切规章制度。
2 办公室要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隐瞒或假造。
3 按照本酒店《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酒店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酒店声誉。
7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二、保安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 着装
1、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2、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 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 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三) 行为举止
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
2 用语文明,谈话自然。
3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
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 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四) 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的;
5. 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五、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职责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二)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
1、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 当值保安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 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 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式,不得蹲坐。
5、 接班组长要组织全班队员整队、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统一整队步行到各岗位,途中步伐整齐一致,口号宏亮,精神抖擞。
6、 接班组长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主管领
导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7、 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8、 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9、 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10、 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A) 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B) 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C) 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D) 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1、 交接班时,交接双方要相互敬礼。
六、保安员值班制度
1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书报;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 遵守法纪、不图私利。保安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酒店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
4 认真执勤、确保安全。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
5 严格落实巡视检查频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配合队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6. 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群聚。
七、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车辆进、出场
1 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
2 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
3 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 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撞坏。
5 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值班经理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 交通督察
1 交通督察员在巡查时发现车辆有损坏和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告知车主。
2 遇有人在车辆旁边窥视,应及时过去盘问,如对方神色惊慌或身上藏有作案工具,应将其带到安保部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 爱护值班器材、公物。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车管岗亭。
4 遇场内车辆堵塞时应及时疏导车辆,对违章停放的车主应耐心地劝其按位停放。
(三) 车管员服务用语
1 当车辆进场必要时应说:“请您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不要放在车内。
2 对违章停车者应说:“对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好吗?
3 对场内闲杂人员应说:“您好,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玩耍”。“多谢合作”。
4 遇老人或他人提重物“先生(小姐),需要帮助吗?”别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八、礼貌服务用语
(一)礼貌服务用语
请! 您好! 欢迎。 请问?请进、再见!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没关系!!不用谢!
请稍等。请当心!请走好。这边请。您先请。您请讲。您请放心!请跟我来。欢迎光临!欢迎再来!请不要着急。让您久等了!希望您能满意!我能为您做什么?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有什么事?请问您是否捉找人? 这是我应该做的。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对不起,这里不能停车,请示将车开到停车场内停放。多谢合作。(纠正违章先敬礼)
(二) 礼节与文明用语
1、顾客问路,必须敬礼,用礼貌的语气简捷向对方说明地点。
2、值岗时遇主管以上领导、部门经理、总经理、酒店其他部门经理查岗或经过值班岗位时,应立正敬礼。
3、保安部办公室或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不得穿拖鞋,进门前应先敲门喊“报告”。
4、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办公室资料或办公桌上文件资料。
5、遇酒店客人经过岗位时,应面带微笑,起身问好;如因事与酒店顾客交流,应事先要敬礼。
6、因事需进酒店客人房内,应事先敲门,须征得业主、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室内。
7、当酒店员工和施工人员携带提包出管辖区需检查时,应客气地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打开您的提包接受检查”检查完毕说“多谢合作”。
8、 对方没有出货物资放行条或发票,要求对方返回开具时,应礼貌地说:“真对不起,麻烦您再返回一趟,将物资放行条开来”,“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酒店的财物不受损失”“如果我们不这样,就不称职,领导知道了会处分我们的,请先生(小姐)谅解”,对方开来放行条后应说“多谢合作”。
9、 辆乱停乱放,队员走到车辆的前面(前侧)向司机敬礼后,礼貌地说:“先生(小姐),这里不能停车,请你将车停在XX地方,多谢合作”。如对方不听指挥劝告,又说:“先生(小姐)真不好意思,这里不能停车,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您好,如果其他车辆碰坏你的车(被他人画坏了你的车辆)我们也有责任,”,“如果您的车停在这里,我们领导看到我们,会批评我们,请体谅我们的难处”同时应多敬礼。
(三)敬礼
适用对象:
a)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
b) 公司领导陪同人员;
c) 上级公安机关有关人员;
d) 安保部领导、分队长、保安督察员到岗上查岗查哨时;
e) 纠正违纪违章或检查时;
要求:
a) 保持良好的站姿,敬礼一般在立正基础上。
b) 敬礼要标准,对领导陪同人员、视察工作的领导到距岗位前5-10米远时敬礼,等到受礼的人员过后方可礼毕;
顾客问路时因距离较近,可以后退一步向顾客敬礼。
九、保安员权限
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 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 出入酒店的工作人员其所携带的物品,按照酒店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4、 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 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6、 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 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9、 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0、 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十、保安九不准
1. 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 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9. 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 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 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 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 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 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f) 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g) 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十二、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 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 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 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 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十三、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A .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保安员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班长和值班领导,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维修部(通知维修部时必需询问对方姓名及告知有人被困),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维修人员协调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
B. 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C.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D. 被困者救出后,续询问:
是否有不适,是否需要帮助等。
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大厦的原因。
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离去,则记录在案。
十四、 消防安全知识
1. “一知”、“三能”、“三会”: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三能是:“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修保养器材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自救,会报警”。
2.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干部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不能放过。
3. 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4. 电路火灾最基本的原困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和电弧。
5. 日光灯起火:主要是镇清器,如果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其内部温度逐渐增高,线圈绝缘温度遭到破坏,造成区间短路,产生高温或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造成周围可燃物燃烧起火。
6. 电视机起火:电视机放木箱(柜)内或用布罩围着收看,其热量散发不出去,时间过长,温度点逐渐升高而起火。
7. 烟头的中心温度一般在700-800度左右,蚊香的燃烧温度也达700度,均属于纹帐、木材及棉、麻等许多物品的燃点。
8. 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A. 可燃物按物理状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B. 助燃剂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在分子结构中含有氧元素,卤素,无机酸根及过氧化物等。
C. 着火源: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9、着火源温度:火柴焰:500-600;机械火星:1200;酒精灯焰:1180;煤油灯焰700-900;蜡烛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 3000;汽车排气管火星:600-800。
10、着火:可燃物质与空气共存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叫着火。
11、燃气: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燃点或着火点。
12、义务消防队的任务(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单位的消防法规制度,参加业务训练演习;
B、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助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C、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D、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E、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 法,维护保养灭火器材和设备、设施;
F、 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13、汽车发生火灾的原因:
A、 燃油系统故障(如发动机启动的同时,用容器直接向汽化器中灌注汽油时,会使空 气与汽油的混合比失调,当混合比稀时,汽化器会放炮喷火,引燃洒落在汽化器内和容器内的汽油,甚至由于慌乱中撞倒容器引起火灾);
B、 用明火加温发动机;
C、 车上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或乘客携带危险品,由于发生泄漏或透明火发生爆炸或燃烧;
D、 电气系统出现故障引起火灾事故
E、 酒后开车或车辆故障发生冲撞引起火灾;
F、 高温天气引燃车间易爆物品。
14、灭火器
A、 化学泡沫灭火器:这类灭火剂充装是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水溶液,使用时,两种水溶液混合引起化学反应而产生泡沫,并在具压力下喷射灭火。
一般为6.9kg的手提式,或推式40、65、90。主要是油类火灾扑救,6kg/40秒――6米;9kg/60秒;40kg/120秒。
B、 二氧化碳:充装的是液化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时瓶中的二氧化碳与大气接触迅速化为二氧化碳气体,从而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将火窒息而扑灭。
该灭火器主要用于精密仪器、仪表、写字楼、档案馆、初起电气火灾。3kg/8秒;5-7kg/9-12秒,――距离1.5-2m。
C、 干粉灭火器
常用的有二种即:BC,碳酸氢钠干粉;ABC磷酸铵盐干粉。该灭火器主要用于初起电气火灾、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固体火灾等。2kg/8秒;4kg/9秒,35kg/20秒。
15、火的燃烧阶段:初起,发展,猛烈,熄灭。
16、灭火方法
A、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隆至燃点以下。最好的冷却法(剂)是水。
B、 隔离法:是将燃烧物与可燃物隔离或疏散。主要是固体,液体及气体。
C、 窒息法:是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缺绝氧气而息灭。如湿棉被,湿麻袋,石棉被,砂土,泡沫,水蒸气,二氧化碳,镐盖灭火法等。
D、 抑制法: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中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停止。如1211,1301等卤代烧系列。注意的是,一是要有足够的量进入燃烧区域,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冷却降温措施。
17、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A、及时报警,组织扑救;B、集中灭火力量,控制火势蔓延;C、 消灭飞火(下风一定要防范);D、疏散物资,建立空间地带,E、注意安全(灭火人员);F、积极抢救被困人员。
18、原则:A、先控制后消灭;B、救人重于救火;C、先重点后一般。
19、火场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A、协助公安消防队完成灭火、救人、疏散物资任务;
B、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义务消防队指挥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队火场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以便迅速、准确投入灭火战斗。
20、火场义务消防员的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将义务消防队分成若干小组配合公安消防队:
A、灭火组:义务消防核心力量,担任协同公安作战灭火,破拆扑打飞火等任务;
B、抢救组:协同公安抢救人员,疏散重要物资;
C、供水组:供水任务包括消防车供水,维护水带等;
D、后勤组:负责护理救治伤员,供应战斗物资、器材和饮食等;
E、警戒组:担负安全警戒任务,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
21、疏散自救方法:
A、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自己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物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 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 于关键时刻逃离火场。
B、 保持镇静,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跑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C、 不入险地,不贪财物: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D、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匍匐撤离。
E、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 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滑下楼脱险。
F、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湿布条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G、 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在窗口可用鲜艳的衣物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生声音求救)。
H、 火已及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I、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每层起火后可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或四层以下才考虑采取这一方式。还应注意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雨伞跳下。
22、燃气钢瓶爆炸前火情判断
A、 钢瓶在火焰的直接作用下,持续燃烧三分钟,就有爆炸危险;
B、 钢瓶瓶体膨胀鼓肚变形,是爆炸前的征兆;
C、 火焰颜色白亮刺眼,声音变细,发出“嘶嘶”声,如此持续5-10秒左右,声音和火焰突然消失,随即爆炸。
23、使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救带电火灾应保持一定距离。
24、防火门的耐火极限:甲级1.20小时,乙级0.9小时。
25、汽车应配:干粉、泡沫及石棉被。
26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一、 岗亭值班、车管、巡逻保安员、物管及其相关人员发现火警、火灾处理
发现火警:听到警铃或发现楼层、烟雾
1)、及时通知管理处,部门领导,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确认;
2)、利用周围的消防器材,配合义务消防员将火源扑灭;
27 发现火灾:看到楼层着火或有火焰窜出窗外
1)、立即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应讲清着火的具体楼层、门牌号码、有无重大危险源、什么物质着火、报警人姓名及其报警电话号码),同时通知公司部门领导并安排相关人员去路口接消防车;
2)、利用身边的消防应急器材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3)、做好火场安全秩序维护,保护好火灾现场;
28 发现停放车辆着火
1)、及时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石棉毯将着火车辆火源扑灭;
2)、向领导汇报,并通知车主前往相关部门处理;
3)、发现车辆漏油或油箱着火及时用沙土或干粉、泡?灭火器将火源扑灭,并迅速撤离现场,同时远距离现场监控。
29 中控室值班人员火灾、火警处理
1) 值班人员在发现火警的情况下(显示屏显火灾)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保安员或消防检修员)赶到现场(报警点)确认,如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检修员排除(按程序文件规定时间)
2) 如发现明火应立即用楼层的消防设施器材将初起火源扑灭,并及时向部门管理处领导汇报情况;
30 火灾事故处理
1)、当火灾得到确认并迅速蔓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同时通知公司、管理处领导,并安排专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车;
2)、与此同时通知值班电工切断着火层、电源、气源将电梯迫降至首层,开启消防泵和应急发电机,启动排烟系统,确保消防给水正常。
31 停车场车管员注意事项:
停车场内严禁停放易燃、易爆车 辆;
『柒』 物业每月都给保安保洁培训什么
参考:
清洁工(保洁员)常规培训项目有哪些?
(1)管理制度的培训:由工地主管对新员工进行本工地规章制度、上下班时间、进餐时间,甲方的管理规定的培训
;(2)熟悉工地岗位情况:由主管安排其工作岗,并亲自带新员工到岗位,仔细讲解其岗位工作程序,要求;
(3)以师带徒岗位实习培训:安排1名老员工带新员工进行实际操作,让新员工更进一步熟悉岗位工作程序,质理标准;
(4)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由工地主管亲自教会新员工熟悉使用岗位清洁工具,清洁剂及清洁机械。
(5)培训评估:由主管根据新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估,确定是否留用,同时对“师傅”进行考核,对优秀“师傅”进行适当的奖励,并把培训评估结果书面报公司人事部。
(6)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根据本工地实际情况,结合本行业知识有针对性的对新到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安全奖惩、清洁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汇报。
(7)新到职员工的培训期以2-3周为宜,培训后进行1次的评估,并把评估结果工地存档,有必要时书面报公司人事部。清洁工培训内容与方法还要根据服务环境不同而有所区别.针对保洁一线员工,文化程度不高,管理层应该选取一定的视听材料来进行培训教学,能让课程生动,娱乐于教中。 清洁急救网建议从业管理层对于涉及专业技术要领,培训资料建议存档,方便日后规模化发展,或者进行新员工下一轮培训。培训不是一蹉而就,而应该有周期性地培训,持续地,系统地经常性进行培训。这样有目标,有计划,有监控才能达到培训目的。
『捌』 保安培训机构需要哪些管理制度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1、保安培训计划
2、保安培训方案
3、教室管理制度
4、教学培训制度
5、宿舍管理制度
6、就餐管理制度
7、培训纪律制度
8、请销假制度
9、作息时间制度
10、培训考核制度
『玖』 去保安公司培训身份证被压感觉被骗了怎么办
你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