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幼儿园教师有何法规
专题一
法和幼儿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
一、法、教育法与幼儿教育法规
二、教育法规的制定、渊源、效力及体系
三、教育法律规范
四、教育法律关系
五、教育法律责任
专题二
教师应依法处理好与幼儿园的关系
问题一
幼儿园应如何依法设置?
一、举办幼儿园的实体要件
二、举办幼儿园的程序要件
三、举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
问题二
幼儿园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
二、幼儿园的基本义务
问题三
教师如何依法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
一、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幼儿园的保育工作
三、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问题四
违法办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幼儿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专题三
教师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一
教师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职业的定位和法律身份
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三、幼儿园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问题二
教师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教师的待遇问题
二、教师容易受到侵害的权利
三、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
问题三
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侮辱、殴打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打击报复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拖欠教师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题四
教师如何取得教师资格?
一、教师资格制度概述
二、教师资格的取得、丧失与撤销
问题五
教师如何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一、教师聘用制度概述
二、教师聘用合同
专题四
幼儿园及其教师应依法处理与幼儿的关系
问题一
幼儿园及其教师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法定义务?
一、幼儿园及其教师有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义务
二、幼儿园及其教师有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义务
三、幼儿园及其教师有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义务
四、幼儿园及其教师有保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义务
五、幼儿园及其教师有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
问题二
幼儿园及其教师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幼儿园及其教师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幼儿园及其教师体罚幼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幼儿园及其教师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题三
幼儿园及其教师应如何处理幼儿伤害事故?
一、幼儿伤害事故概述
二、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三、相关法律关系主体在预防幼儿伤害事故中的法定责任
四、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涉及的民事法律问题
五、积极预防与妥善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㈡ 幼儿教师怎样提高素质和法律意识
1.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幼儿园教育是对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首先就要走出这些误区,摆正自己在教育活动的位置,营造良好 的氛围。
3.树立良好的幼儿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应该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把幼儿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不要居高临下,无视幼儿的人格与自尊。对幼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尊重。
4.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 一是爱岗敬业。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刻苦钻研,成为专业突出的“专家型”幼儿教师。二是关心幼儿。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幼儿,他们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作为幼儿教师,要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幼儿,保教并重,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他们各方面全面、均衡发展。三是依法执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遵守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严格执教行为,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第二是遵循有关的教育规律和幼儿生理及心理特点来设计活动内容,突出幼儿的主体地位。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都应做到这两点,做到遵规守法。四是持之以恒。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应该把幼儿教育作为毕生的追求,认真做好每一天的工作,为幼儿教育事业奉献力量。
㈢ 幼儿教师应该进行哪些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其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了解。
㈣ 法律法规中有关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有哪些
一、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1、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幼儿认真负责,热爱尊重每一个幼儿;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献身精神,勇于吃苦,为了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与幼儿园、企业、国家的命运、前途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2、善于团结协作,妥善处理与周围同志之间关系:善于交流、化解矛盾;以集体利益为重,与人为善、和谐;能意识到与他人合作的价值。 3、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乐于助人,能与他人分享教育经验和教育成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追求和创造愉快、健康、向上的氛围;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二、衣着打扮符合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语言规范、健康、做事文明礼貌;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为人师表。 1、着装:衣着活泼大方,大小得体,便于活动,颜色鲜艳,不同场合穿不同服装,给孩子以美的熏陶。 细则:日常着装柔和、大方、典雅,以色彩柔和淡素职业装为佳;上岗时穿轻便、色彩艳丽休闲装或娃娃服;并配以不同的鞋子;上班时间不穿脱鞋,赤脚;当班时间穿平底鞋。 2、仪容(化妆):精神饱满,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细则:日常生活化妆要求自然、大方、淡雅,与肤色衣服相匹配;杜绝浓妆艳抹,使用有刺激性味道的化妆品;工作时间将长发束起,不披头散发;额前头发不可过长,挡住视线。 3、体态(站姿、走姿、坐姿、交谈姿式手势):姿态端正、大方、自然、规范。细则:体态挺拔,站立自然,挺胸收腹,头微上仰,两手自然下垂,面带微笑;走姿稳健,头正胸挺,双肩放平,两臂自然摆动,双目平视,不左顾右盼,随时问候家长、同事和幼儿;手势自然、适度,曲线柔美,动作缓慢,力度适中,左右摆动,不宜过宽;交谈姿态以站姿为主,自然亲切,对幼儿可采取对坐、蹲下、搂抱,尽量与交谈方保持相应的高度。 4、语言:语速适中,态度温和,语言生动、有趣、儿童化。A、上课语言:语速适中,语言生动、有趣、儿童化。细则:使用普通话,用词规范;语气柔和,委婉中听,忌大声呼叫;咬字准确,吐音清晰;语调婉转、平稳,抑扬顿挫,语速适中。B、课间语言:活泼欢快,亲切温柔,力求言简意赅。细则:语言生动活泼,言情一致,精神饱满,目光恰当;说话时不可过分夸张,不过分喜怒形于色;杜绝训斥、讥讽的语言;杜绝给孩子造成惧怕、恐惶心理的语言。C、生活语言:亲切关爱,体贴入微,力求体现母爱。细则:不讲粗话,脏话,忌训斥幼儿;忌大呼小叫,不要离听者太近;时刻面带微笑,保持恰当的目光;不催促孩子过快饮食,引导幼儿养成良好习惯。 三、有健康、良好的心理素养和交往能力 1、做人以德为本,注重个人修养。 2、热爱生活,追求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 3、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对待工作。 4、自信心强,能正确地对待成功与挫折、表扬与批评。 5、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与家长、幼儿园、社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6、注重与他人的情感沟通,妥善处理各种不利因素。 7、能控制和调整自己的情绪和态度。 8、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同事和周围事情。 四、有不断更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技能。 1、及时捕捉、学习、充实新的教育观念,积极主动获取知识。 2、有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能放眼于世界大环境来教育幼儿;坚信每一个幼儿都有无限发展的潜力;尊重幼儿和幼儿的个体差异。 3、善于吸收和丰富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对幼儿感兴趣的知识有初步的常识;对社会和各种文化有追求、喜欢和欣赏的态度和能力。 4、有勇于创新的观念和能力: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超越自己;敢于向权威挑战;有超前意识、竞争意识。 5、有简单的英语会话基础,能与幼儿与家长简短对话。 6、会使用和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会使用电教手段;能自己设计制作多媒体教学软件;会利用网络收集、积累、获取、传播信息。 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技能 1、好的唱、跳、画、做、说、弹的教学基本功,并在某方面有特长。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教育计划设计新颖、恰当;能将教育计划有效地转化为教育实践;教学效率高、适用。 3、有观察、了解、分析、评价幼儿的能力:能及时发现幼儿的行为和现象的变化;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善幼儿的生长发展;能及时准确进行个别教育,有因材施教的能力。 4、有较强的随机应变的能力:能及时捕获教育契机进行恰当的教育;善于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各种突发事件;能创设和设计最佳教育情境。 5、有利用时间、空间、材料进行教育的能力:能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能提供、布置适合幼儿发展需要的物质环境;能利用环境资源对幼儿进行适当的教育。 6、语言能力突出:口语表达规范、清晰、准确,说普通话;指导幼儿的语言简练、恰当;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善于运用语言进行交往。 7、形成初步的教学风格和特色: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至少在某方面有较突出的教学实践。 8、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班级管理井然有序;能为幼儿建立良好的生活常规和习惯;班级环境适合不同幼儿发展。 六、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教科研能力 1、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能积极主动地自我学习和提高。 2、掌握新的学习、研究方法,善于学习积累教育教学理论。 3、能及时广泛地吸收、借鉴、运用最新的教科研信息和成果在教育实践上。 4、善于不断总结、提炼、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5、能积极开展、参与教科研活动,独立进行教科研课题研究,至少在某些方面有初步的研究成果。 6、有努力从知识型向科研性、专家型转变的自主意识
㈤ 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㈥ 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依法治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专增强自我保属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5月7日下午,当代之星幼儿园对全体教师进行了题为“幼师法律法规及师德”的培训
培训一共分为三部分:
一、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条例、了解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及幼儿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师德的培养;
三、日常工作中如何培养基础法律素养。
培训中,易园长运用了一些一线教师较为容易遇见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幼儿园劳动合同的争议、幼儿园人身伤害的处理与预防、与家长沟通的技巧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重点阐述。
通过这样结合实际的案例培训,让我园的每一位老师在轻松的氛围中熟悉了法律法规,增强了自律意识。同时也学习了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技巧。相信我们的老师在以后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必定能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途径,既能保护自己,规避风险,也能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㈦ 幼儿园学期教职工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会议内容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 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 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 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 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 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 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 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 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 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