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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11 10:39:05

Ⅰ 关于劳务培训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何谓专项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类似你公司这种情况只能算是上岗前的必要培训

Ⅱ 教育机构如何签订合法的劳务合同

签订了劳动合同代表同单位的雇佣关系成立,那么单位发放的任何工薪类收入都应专该合在在属一起进行计算个税,公司负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应该为建立雇佣关系的员工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保障完税证明的开具,建议采用全员全额申报

培训学校教师签订了合同,想辞职,要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有提前辞职要付违约金这一条,那只能扣了再走。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签字是付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合同中如果关于工资这一块,只要你能有证据证明乱扣工资或不按合同条款来发工资。你可以拒付违约金。打官司也不怕,因为学校违约在先嘛。所以,一切违绕合同来,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就可以拒付违约金

Ⅳ 关于培训协议_ 劳动合同的问题

一、公司安排你们到B公司工作,要看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和岗位,如果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你们应当服从;如果违反合同约定,你们有权拒绝。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公司送你们到国外培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是公司培训的实际支出,包括了工资、差旅费等直接费用,有可能是9万,也有可能低于9万,但是不高于9万。 每年递减20%而不是10%。
三、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A公司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你们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Ⅳ 关于劳务合同和培训协议的求救

您的前期劳动合同已经结束 您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Ⅵ 培训学校教师签订了劳务合同,想辞职,需不需要付违约金

1.你确定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吗?另外看看合同上怎么约定的,没有约定版的话,即便是劳务合权同也无须支付违约金;
2.如果是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提供专项培训发生专项培训费,需要支付违约金外,其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虽然是劳务合同,但实际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认定劳动关系。仍按第2点执行。

Ⅶ 没签培训协议但培训了,劳务合同也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用不用掏违约金

这个看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如果有涉及到相关的培训问题,有可能要掏违约金

Ⅷ 劳务合同期满,培训合同是否需要继续为甲方服务如需解除是否需要赔偿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必须提供发票),并且,公司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不能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劳动者赔偿该合同之前已发生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Ⅸ 我在培训学校工作,每天上班,与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工资收入按劳务费扣税对吗

劳务费也是个人所得,你应该缴纳是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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