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算和朋友合伙开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如果去拟定一个合作方案
合伙协议
甲乙丙叁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企业设立
(一) 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二)合伙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和范围、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伙成立 ,生产经营 ,公司地址在 。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肝胆相照、精诚团结、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三)合伙期限
1、. 合伙期限暂定为__年,自叁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本协议到期后,叁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也可重新签订新合同,待旧合同到期后以之取代。本协议到期后,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运营方(一方或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公司资源(包含生产、技术、营销等等)都应交给运营方。本协议到期后,如果叁方都同意终止协议,则合同终止,叁方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四)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 出资方式
①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③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④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本协议暂时仅仅以货币出资为计。
2、出资金额
① 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办理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并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后予以返还。
第二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财产和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盈余分配: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具体情况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第三细则的办法办理。
(三)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负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企业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
3、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3、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合伙企业注销或依法被宣告破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 严格遵守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 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 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日常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其合伙人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 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 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四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五)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 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承认本合伙协议,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承认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 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1、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必须经全部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只有在其他合伙人都不认购的情 况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注: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转让给合伙外的第三方。
3、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让转让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经订立补充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解散):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或法规被撤销。
5、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以及法定补偿金;收取债权;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偿和分配细则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4、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办法办理。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四)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
(五) 合伙人不得从事任何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六)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则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一)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本着友好协商和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二)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一)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二) 合伙经营期间,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合伙人签名
甲方(签名):____ 乙方(签名):____ 丙方(签名):____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粘贴处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② 统筹各组织机构和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应从()等方面,提出培训和具体计划,为培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人资三级书本144页,(四)统筹协调培训活动
统筹各组织机构和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从培训内容,实施方式,考核评价,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培训和具体计划,为培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所以选:ACDE a培训内容b培训资源c实施方案式d考核评价,e组织保障。这道题找了我半天书本原话,真坑爹
③ 如何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与企业高度融合,深化内涵管理,提高学质量。
④ 你好单位缴纳的 工会经费----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教育培训统筹费, 会计分录怎么做
先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工资\职工教育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工资\职工教育经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⑤ 职教中心如何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统筹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十一世纪的头20年,是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施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机遇期。进行西部大开发,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6122”工程,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要求。切实发挥职业技术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
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虽然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总体上看仍是地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观念陈旧,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失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严重失调;各县(市)职业教育机构各自为政,层次不高,资源浪费严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模小,层次低;职业技术教育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办学机制、办学模式、发展规模、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社会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氛围尚未形成。
大力发展以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区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要按照“相对稳定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发展的节奏和规模,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使其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各县(市)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思路,挖掘潜力,依托优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动员一切力量,通过资源整合,巩固和加强现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技术院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争取在一个大的区域内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吸引周边地区的生源。
各级职业技术院校要树立经营学校的理念,增强市场意识,进一步开拓教育市场和培训市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终生教育的理念,增强开放意识,面向全社会,开放所有教育资源,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
二、以实施“6122”工程为契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技术教育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职业技术院校(包括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下同)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一定要紧紧围绕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特别要以实施“6122”工程为契机,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努力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和效益。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确定市场定位,制订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努力办成市场预测、招生、教育培训、鉴定、职业介绍、推荐就业、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把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自身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紧贴招商引资项目,根据需求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学制根据不同专业逐步实行二年制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学制以三年制为主,对操作性较强的专业可以实行二年制。职业技术院校要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远程教育培训与面授相结合,努力将学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为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积极推广“订单式”教育模式,推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与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以职业技能为核心,强化职业能力培养,课程设置要突出实际、实用、实效,按照理论与实践1:1甚至4:6安排教学。专业实训时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不少于半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应为一年以上。
职业技术院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重点要抓好汉语基础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教育,不断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民族精神。努力把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注重加强德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特别要突出就业导向教育,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同时也要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把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技术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指标。
扩大职业技术院校在办学、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安排;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贯彻《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统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自主决定招生时间、招生数量,实行常年招生,放宽年龄、学历、区域、档案等限制。允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应、往届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入学。打破地方与兵团招生壁垒,形成统一的招生市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除特殊专业需行业审批外,原则上由审批改为报备,不拘泥于传统专业“目录”。建立用工信息公布制度和分析预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中长期用工信息,增强广大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技术院校及其专业选择的针对性,推动职业技术院校在专业结构调整上的适应性。
三、加强汉语基础教育,普及汉语教学,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教育部门要把普九阶段的汉语教学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考虑,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在学校大力宣传学习汉语的重要性,排除干扰,逐步推行民汉同校,加大双语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扩大汉语授课的范围,在校园内设立“汉语兴趣小组”、“汉语角”,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通过举办汉语朗读、书写、对话和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习汉语的兴趣,奠定汉语基础,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在普九阶段汉语教育的基础上,突出专业课程的汉语教学和培训,要结合就业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更加突出实用性。根据少数民族学员的需求,组织力量,编写实用性、针对性强,通俗易懂,见效快的简明教材。从2005年起,职业技术院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要全部使用汉语授课。尚未实施汉语授课的职业技术院校,必须选择主干课程进行汉语授课,并逐年扩大汉语授课的范围。
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宣传引导,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
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重技能、学技能”的良好氛围。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职业观,在全社会形成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做出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新观念。一是要通过媒体宣传各行各业的技能人才,宣传他们凭技能就业,凭技能致富,凭技能赢得社会尊重的典型事迹。二是组织报告会,进行宣讲。组织专家、行业带头人和职业技术院校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巡回演讲,通过讲述亲身经历,启发和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职业技术教育,转变就业观。三是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表彰奖励各行业的优秀技能人才。
职业技术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善于做好自身的宣传工作,引起社会公众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要通过举办或承办职业技术教育成果展示,历届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学术研讨会,职业技能竞赛,参与地区举办的各类活动等形式,展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知名度。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态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技术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持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的专业教师。地区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队伍多数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双师型”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技能不高,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十分突出,难以满足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在职教师培训。“双师型”师资培训主要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要着眼于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技能,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继续教育;要把双师型”师资培训和招商引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双师型”师资培训要注重实效,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一是充分利用上海、河南的师资培训优势资源,组织教师中思想素质好,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技能等级高的“双师型”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赴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并按不同专业,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进修、深造。二是组织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进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考试选拔,送内地、区内的知名企业或工业园区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进修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培训。三是把内地优秀教师请进来,传帮带,带来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理念。四是利用假期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重点开展以学习了解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观摩和参观等活动,扩大视野,提高知识技能水平。五是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六是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和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教学法的讲座,广泛交流教学经验,并采取互教互学、以老带新等方式,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转变传统用人观念,建立兼职教师队伍。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从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引进有丰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且有相应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做兼职教师。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师资培训,用半年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扩充“双师型”教师队伍。
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可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定期聘任制,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束缚,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双师型”骨干教师,可实行政策倾斜,“双师型”教师在竞争上岗,考核评优和职称评聘上应优先考虑。
六、强化政府统筹职业技术教育职能,整合和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打破行业地域界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整合和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用以发展壮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和地区技工学校,打造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航母。
各县(市)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体现县域经济特色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成集开展各类职业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平台。通过工业化,带动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按照新型工业化建设布局,在库车建成石油化工实训基地,在拜城县建成煤化工和煤电、水电实训基地,分别在阿克苏市和沙雅县、阿瓦提县建成棉纺织业实训基地。各县(市)要把上海、河南和对口援助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资源,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合作领域,利用援助资金,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实训基地。充分发挥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和地区技工学校在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龙头作用,尽快建成培养地区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主阵地,并依托各自优势,合理定位,面向市场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七、大力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服务
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各县(市)要建立农科教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普通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中举办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班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初、高中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简称“2+1”或“3+1”职教分流班),积极探索和适当推行初三分流班,从2006年起,每个乡镇要面向“三农”至少开办l至2个班。各县(市)要建立以学生数和班级数为依据的补助制度,按每生每学期不少于50元,予以补助,主要用于聘用兼职教师补贴和实习费用。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劳动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学、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培训机构资源,面向回乡务农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闲散青年,大力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短期农业实用科学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村学生和青年掌握一技之长,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此项工作要与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在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支持。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2005]10号)精神,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的目标。在实施“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中,争取国家政策倾斜,鼓励吸引更多大学生来地区职业技术院校支教。
要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农业部等六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上海、河南对地区职业技术院校在教师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和帮扶支持,做好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协调、引导地区学生到内地就业。要加大在岗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学校,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使用农民工的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各级政府要对在相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八、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促进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各级政府要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办好公办职业技术院校。行业企业要继续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实行合作办学,建立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咨询、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单独举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民办培训机构,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相关政策的优惠,纳入地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管理范围。
要把发展民办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对于社会力量办学,首先是鼓励支持,其次才是管理和监督,可以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对于就业率高、教学质量好的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给与表彰奖励和资金支持。发挥民办教育结合市场紧密、机制灵活、适应性强、就业率高的特点和优势,促进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政策上放手、招生上放开、机制上放活,把社会力量办学的重点引向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形成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对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加大信贷力度,切实保护民办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一视同仁。
要深化公办职业技术院校体制改革创新,鼓励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公办职业技术院校重组和整合,探索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及个人合作方式,实行多元投资并举的办学体制。对改制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在一定时间内不变,保留教师原有身份。
九、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将就业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规范用工行为。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凡未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介绍就业岗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教育、人事、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机构,共同实施劳动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就业的,要依据《劳动法》责令纠正并给予处罚。
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积极推进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就业率高、教学质量和条件好的职业技术院校,在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专业、组织教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职业技术院校职业资格“课程认证”工作。职业技术院校的主体专业,经报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与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职成[2004]12号文件的要求,抓紧组织对职业技术院校主体专业的认定工作。在符合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要新建立一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允许具备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实行“一校双牌”。将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争取到2008年使地区职业技术院校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凡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必须经考核鉴定取得学历(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毕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服务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快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各县(市)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建立一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于暂时不具备建所(站)条件的,可以建立鉴定点,便于开展工作。在企业逐步开展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工作。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用人自主权,让企业成为初次认定工作的主体。把开展初次认定工作同推动企业开展培训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学习技能激励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工人的持证率,创建学习型企业。大力开展社会化鉴定,提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职业(工种)和人数,满足社会对新知识、新职业(工种)的需求。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实用职业技能考核,核发单项职业能力证书,解决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技能,为促进少数民族就业提供公共职业能力认证服务。各鉴定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各项措施,主动服务,满足劳动者学习和提高技能的需求。
十、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就业的紧密结合
根据就业服务“新三化”即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结合“新三化”建设,加快地区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在2007年底前,基本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和就业服务地、县、街道、社区信息化。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指导思想,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公布、用工信息发布、招生信息、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鉴定申请、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人本服务。并实现地区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与地区政府网站链接,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求职者、求学者紧密联系起来,把培训和就业联系起来,解决了职业教育培训与市场、就业脱节的问题。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信息的收集和核实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保证数据真实性,避免虚假广告等问题的出现,保护求职、求学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现代企业的发展,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企业职工来保证。职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水平,决定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也决定着职工自身收入的多少。推进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需要一大批技能操作型、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抓好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