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版事部、劳动保障部、国权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
关于计提比例和基数规定如下:
《意见》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B.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
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发工资 = 工资 + 奖金 + 津贴 + 补贴 + 其他工资项目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工资代发款 - 代扣个人所得税 - 代扣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 其他各种工资代扣款
其中,应发工资是企业实际承担的工资费用,构成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因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为工资总额,也就是“应发工资”。 至于计税工资是企业所得税清算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企业发生的工资费用(一般即是上述的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根据税法的规定,以计税工资标准为限,准予在应税所得中扣除。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的14%、2%、1.5%为限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实际提取数低于限额的,按实扣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由此可见,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工资费用、计税工资等概念都是规范的概念,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掌握运用这些概念。
C. 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是1.5%还是0.15%
1.5%
1、支付范围:
(1)、列入培训计划的各种文件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赛前训练的日常培训费用。
(2)、经批准的并列入培训计划的送外培训费。各类学历教育费用要严格控制报销标准。
(3)、用于职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资产以外的教学设备、课桌椅、教材及图书资料的购置费。
(4)、教育科(室)人员讲课津贴及聘请兼职教师酬金和班主任津贴。
(5)、职工统考中的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费用。
(6)、职工教育理论研究所需的办公费、资料费、印刷费。
(7)、教学活动中编写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各类报表、台帐等所需的办公、印刷、编审、组稿等费用。
(8)、教学设备维修、课桌椅修配、卧具洗涤等费用。
2、不支付范围:
(1)、培训基地的基建和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应在单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资金中列支。
(2)、送外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
(3)、个人学习用的教科书、学习资料、学习用具等由个人自理。
(4)、职工报考的各类学历教育、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所用的报名费、评审费应由个人承担。
(5)、各类非职工教育的会务费、资料费。未经教育部门计划,组织注册登记并批准的培训费。
(6)、技能训练和技术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电等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7)、职工业余文化教育、读书活动。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等费用应在工会业余教育费中列支。
(8)、2000年以后入学的各类高等成人教育学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9)、非本单位正试职工(如雇用人员)培训费。
(10)、单位购买技术规章、文件汇编、年鉴等所需费用均不列入教育经费。
当然也要发票做账喽!
D.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是多少,谢谢
1.5%。
E. 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工资总额多少提取
根据国务院《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因此,企业应当按月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外商投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工资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
F. 职教费计提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自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G.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内、劳动保障容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
关于计提比例和基数规定如下:
《意见》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H.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2.5还是8
扣除比例:2.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版定外权,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8%
提取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I. 请问2018年调整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总额的8%,但是公司财务上仍然一直默认每个月按照2.5计提
这是不合理的
J.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是多少
会计制度的要求是1,5%
企业所得税的要求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