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都包括哪些内容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生产值班制度;
3)操作票制度;
4)工作许可制度;
5)操作监护制度;
6)工作间断、转磻、终结制度;
7)安全生产教育制约。
2. 电力安全管理应该做到哪几点
一、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三、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四、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五、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3. 发电厂运行部新人培训安全生产知识有哪些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电气“两票三制”和安全工作规程。
3,加强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4,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用品并坚持正确使用。
5,搞好现场安全管理,照明,设备名称编号标志齐全。
6,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
7,加强设备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8,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坚持安全第一是最重要的。
4. 电工基本安全知识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什么和什么的安全工作
5. 电气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容如下:
1、明确检测对象。电气系统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只有明确了检测对象,才能避免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的盲目性,不至于把不属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范围的对象纳入检测工作。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对象主要包括两类:即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包括变配电设施、各用电设备及电气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包括供配电线路、接地装置及线路保护装置与措施(例如穿管措施);
2、划定检测项目。在检测对象的基础上划定不同检测对象 的检测项目。从实际出发,电气安全事故并不仅仅包括消防安全这一项,其检测项目应该有所属限定性而不应是一个包罗万象、无特定性的普适规范。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检测项目应该只是和消防安全有关的项目。如电气过热、积热不散、放电、绝缘或接地故障及保护措施缺失,都应该是检测项目的重要内容;
3、明确检测方法、程序及工具,这是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各检测机构都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程序及工具开展工作,才能有效保障检测结果的科学可靠。
检测方法可以分为直观检查和器具检查。检测工具应包括各种电工测量仪器和测量过热或放电可能的专用设备;
4、明确被检测对象的规范化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的比对判定方法。被检测对象的规范化技术要求即电气安装的规范要求,将检测结果与其比较,得出符合与否的结论,从而最终判定系统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进行判定时,应对不符合项进行划分,一般划分为一般缺陷和危急缺陷,检测结果根据缺陷数量判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的工作范围:
1、新建建筑;
2、建筑电气线路或设施改造、变更的已使用建筑;
3、达到检测周期的已使用建筑;各种电气线路和设施都有一定的寿命,根据这一规律,可以制定一个检测周期,到期即要求进行检测,从而有效保障电气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确立公安消防机构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进行执法监督的法定地位。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项内容,其工作的开展理应得到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明确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主管部门,是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的前提。
6. 寻电力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架图、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 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 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 4 条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 5 条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 6 条 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 7 条 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 8 条 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 9 条 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 10 条 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 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 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 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 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 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 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 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 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 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 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 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7. 安全知识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培训的目的是: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
1、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知识水平;
3、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4、促进技术知识的更新。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
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