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井下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有哪些
(1)露天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2)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需在夜间进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3)当露天爆破作业地点有边坡滑落危险、有涌水或炮眼温度异常、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立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5)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露天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6)露天裸露药包爆破时,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7)露天浅眼爆破时,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两人进行点火作业;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8)深孔爆破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填塞时,不得将电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在特殊条件下,必须采取措施,方准边打眼边装药,且只准采用导爆索起爆;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 (9)露天硐室大爆破时,必须有经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硐室大爆破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复查检验,并进行爆破网路的预爆模拟试验;施工中必须经常检查巷道、硐室的顶帮围岩隋况及支护的稳固程度;硐室的装药作业应由爆破员带领经过培训合格发给临时作业证的人员进行,装起爆体的作业只准由爆破员进行;硐室装药,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照明,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灯应设保护网,灯泡与炸药堆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装药人员离开硐室时,应将照明电源切断。往硐室中装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只准使用矿用蓄电池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并且必须切断一切电源,拆除一切金属导体。硐室大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网路,装药连线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爆破后,至少经过15min方准进入爆区检查,严防炮烟中毒。
Ⅱ 洞室爆破安全要求有,装起爆体及敷设爆破网络作业,应由什么操作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3、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4、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5、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6、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11、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2、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13、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4、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15、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6、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17、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18、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19、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2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1、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22、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2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Ⅲ 爆破施工现场主要存在哪些不安全行为
1爆破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严禁吸烟、嬉闹,不准穿化纤衣服、穿短裤、穿拖鞋、穿凉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班前(班前4小时内)、班中饮酒。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教育中要体现安全法制教育。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针对性、适宜性、可操作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书面记录。
4)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设计要求布置合理,重要安全部位和安全风险高的地段按规范要求设置硬性围挡或拉安全绳等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5)装药区和炸药临时存放区应拉安全绳、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区。
6)严禁在爆区内吸烟或动用明火或生火取暖;严禁在爆区内拨打、接听电话或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等。
7)在装药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进入装药警戒区进行钻孔作业(包括补孔)。
8)爆破时,应将爆破安全距离内所有人员、设备撤出安全距离外,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撤出的,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需业主协调的,及时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爆。
9)严禁在夜晚、大雾、雷电、冰雹、大雨等恶劣天气下进行爆破作业;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出现雷电、冰雹、大雨等天气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到安全距离外;待天气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10)对在施工区域发现安全隐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需业主解决的,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
11)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12)爆破作业结束,如有剩余的爆破器材,爆破员应将如数退回配送单位,并及时、如实填写爆破器材使用、退库记录
Ⅳ 爆破作业安全员是干什么的
检查爆破时的环境安全和爆破实施的安全工具以及线路!有时候也要亲自安装爆破雷管!
Ⅳ 爆破作业单位是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代表什么爆破作业单位和涉爆单位有什么区别
责任主体指需要承担的责任单位、组织或者部门,也包括自然人。这就是说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需由爆破作业单位组织。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单位。”
涉爆单位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爆炸物品的单位,这个范围较广,包含爆破作业单位。
Ⅵ 爆破施工安全要求有哪些
1)爆破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严禁吸烟、嬉闹,不准穿化纤衣服、穿短裤、穿拖鞋、穿凉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班前(班前4小时内)、班中饮酒。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教育中要体现安全法制教育。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针对性、适宜性、可操作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书面记录。
4)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设计要求布置合理,重要安全部位和安全风险高的地段按规范要求设置硬性围挡或拉安全绳等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5)装药区和炸药临时存放区应拉安全绳、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区。
6)严禁在爆区内吸烟或动用明火或生火取暖;严禁在爆区内拨打、接听电话或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等。
7)在装药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进入装药警戒区进行钻孔作业(包括补孔)。
8)爆破时,应将爆破安全距离内所有人员、设备撤出安全距离外,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撤出的,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需业主协调的,及时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爆。
9)严禁在夜晚、大雾、雷电、冰雹、大雨等恶劣天气下进行爆破作业;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出现雷电、冰雹、大雨等天气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到安全距离外;待天气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10)对在施工区域发现安全隐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需业主解决的,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
11)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12)爆破作业结束,如有剩余的爆破器材,爆破员应将如数退回配送单位,并及时、如实填写爆破器材使用、退库记录
Ⅶ 爆破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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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各种安全业务知识,杜绝违章指挥。
3、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进行作业。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
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停止爆破作业,采取相应措施或报告安全主管领导。
6、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存放、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7、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8、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若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协助工区长防范管理井下作业的各种安全隐患。
10、认真填写各种安全报表、检查记录及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2、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3、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4、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5、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7、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9、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