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应坚持什么原则
应坚持以下“十项基本原则”:
一是在组织机构方面,按照“健全机制、形成网络、落实责任”的原则,成立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安监处长、总工为副组长,安监、技术、机电、教培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适应本矿实际的安全技术培训方案和工作配档表,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组织网络。
二是在政策导向方面,按照“完善机制,学用结合、激励先进”的原则,通过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鉴定和评选技术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技术人员、优秀技能人才等途径,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人才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重奖技术功臣,让技术能手“香起来、响起来、红起来、富起来”,使技术拔尖人才政治经济共荣,脑袋口袋同富,充分发挥育人与用人的导向作用。
三是在培训对象方面,按照“适应需要、因人施教、全面提高”的原则,做到“优秀人才优先培训、关键人才重点培训、紧缺人才加紧培训、一般人才分层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利用内外部各方培训资源,重点培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党群工作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这“五支人才队伍”,使企业各方人才形成“百花齐放”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是在师资队伍方面,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分高校生和工人技师资源,优化整合专兼职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机制,成立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巷修等教学教研课题小组,定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奖优罚劣,使之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在基础设施方面,按照“实际实用、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大借“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东风,强化基础设施,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使之逐步达到“模拟教学现场化、课堂教学电教化、考试考核立体化”的现代化办学要求。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要“因陋就简、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可利用井下废弃巷道,建立井下特种作业工种(爆破员、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装岩机司机等)现场实训基地,并在矿机厂“五小”车间建立机电工种模拟试验教学实验场所。
六是在培训内容方面,按照“全面具体、突出重点、重在操作”的原则,将安全培训的内容落脚到“六个必培、六个应知”上,即:上级指示、重要会议、党政要求必培,基本精神职工应知;更换作业地点、安排重要工作必培,措施规程职工应知;调整劳动组织、充实岗位人员必培,岗位职责职工应知;现场条件变化、处理安全隐患必培,所采取的方法手段措施职工应知;新技术推广、新设备使用、新工艺实施必培,基本技能、注意事项职工应知;发生事故、出现险情、造成损失必培,原因教训职工应知。
七是在教学模式方面,按照“学习先进、独立自主、创新求效”的原则,不断丰富实践适应煤矿特色的“235”培训方式和“6M”培训模式。“235”方式:各类安全培训任务的分成,由三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承担20%,四级机构(矿教培中心)承担30%,五级机构(基层区队)承担50%。“6M”模式:基层区队负责对职工安全技术“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安监处、教培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每季一评”,职工个人平时注重“安全生产每日必读”、“安全确认每工一卡”等必知必会知识的学习。
八是在培训方法方面,按照“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凸显实效”的原则,发挥区队、班组、现场培训主阵地的作用,针对各区队、工种、现场实际,聘请有技术专长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人技师等兼职教师,充分利用安全技术课、班前班后会、工作闲暇时间,广泛开展以“手指口述”为主要形式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活动。确保场所、设备、师资、计划、经费“五个落实”,严把入学、考勤、课室、教学、考核、发证“六个关口”,使每个安全培训环节环环相扣,富有成效。
九是在培训形式方面,按照“丰富形式、不拘一格、搞好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电子课堂”、“远教网”等现代化的内、外部教学资源,积极与上级安全、教育、人资、技能鉴定等部门联合,采取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课堂与电教相结合,知识竞赛与文艺演出相结合,指导教学与职工自学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格局。
十是在考试考核方面,按照“严格标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培训检查考核制度,兼职教师按专职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专职教师挂靠相关生产区队,监督指导教学管理,搞好跟踪调查、信息反馈;业务部门定期对基层单位办学情况开展考试考核、效果评价,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惩。专兼职教师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土洋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适应矿井自身实际的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爆破员、提升机司机、电机车司机、液压泵站司机、输送机司机等工种学习、考试题库,进一步丰富教学和考试内容,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操作考核的考试考核方法,充分调动教师、学员两个方面的工作、学习积极性,进而不断提高安全培训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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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市政项目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项目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项目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保管及复审工作,配合安全处搞好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上岗情况。
(二)、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三)、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把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队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入档。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到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特点,批准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目标、规定、规划,审签项目部对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安全工作会议。提出当月安全目标,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项目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3、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4、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1)工程在开工前依照下列标准建筑面积达到下列要求的必须申报文明工地。
①、市级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4000平米以上;在市中心地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米以上。
市级样板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米以上;在市中心地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6000平米以上。
②、省级文明工地:在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4000平米以上;在省直辖市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6000平米以上。
省级样板文明工地:在各县(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8000平米以上;在省直辖市市区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12000平米以上。
(2)、市、县主干道两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要采用砼硬化。达不到以上工程规模的可采用砂石硬化,但必须保证无浮土,排水设施必须良好,不积水。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春夏秋季要种植花草树木搞好绿化。
(3)、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4)、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高层建筑(30米以上)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设加压泵和泵房,要有专用电源和水源。
5、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度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6、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7、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8、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9、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名称或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4)、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工作卡进行标识。
10、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4)、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11、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职工宿舍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顶,钢窗、钢门、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4)、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6)、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7)、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建立厕所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8)食堂距厕所、垃圾场30米以上,采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顶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浆地面。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食堂必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0)、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11)、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2)、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4)、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12、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13、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脱离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气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弃卫生所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 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 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 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 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 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f)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 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 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
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C. 幼儿园教师安全培训计划有哪些
(一)加强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乡村教师培训
各地要按照“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类研制乡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分批遴选项目区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实施协同申报,择优遴选乡村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教师的实际需要,推进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项目。
(三)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
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
(四)推行混合式培训,促进乡村教师学用结合
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
(五)打造本土化团队,服务乡村教师区域与校本研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家与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不低于1:500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主要承担乡村教师培训的项目设计、课程研制、资源开发、巡回指导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
(六)优化项目管理,建立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有效利用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包括: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1、环境的创设与利用: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让幼儿感到温暖和愉悦。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让幼儿感受到安全、舒适。
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
2、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3、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的游戏。
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伙伴和材料,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D.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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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保障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只有具备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和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或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措施有效必须以全面落实为前提,强化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采取切实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的优劣,尤其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除进行必要的正常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营造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首先,要在集团、公司乃至范围内建立强有力的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党政工团一齐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上下左右共同配合的管理体系。其次,还要大力开展“抓活动”,“开好会”,落实“三个不”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抓活动,就是要抓好每年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以经常性的活动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三个不”,就是制定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在生产第一线,首先必须仔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其二、作业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其三、在作业中该设专人盯控时必须设专人盯控,随时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规》,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要充分利用时间,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常用的安全知识,吃透《安规》的内容。要设置两道关卡,一是严把新上岗工作人员的《安规》知识关,严格实施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与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严把持证上岗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验证,无证不能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还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做到超前预防
为做到安全无事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析安全形势,找出防范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检查。检查时要从严从细入手,深挖细查,不留死角,避免走马观花。以“宁听职工骂,不听职工哭”的原则,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于可查可不查的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要做到跟踪整改,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持上挂下联,上至主管领导,下至班组成员,一追到底,决不迁就。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突出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主题。但是,事故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安全工作只要我们做到超前预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象黄河防汛一样“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备”。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积极的预防思想,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四、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应注重工作方法
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众所周知,“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一个单位的安全秩序良好,生产就能顺利进行,经济就能不断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事故频繁发生,生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良好的施工环境,给人以安全感、自豪感。试想,没有安全保障的单位,要想加快施工进度是不可能的。只有现场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做到实现进度目标有保障。
E. 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哪三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厂部教育内容
1、 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
3、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4、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二、车间教育内容
1、介绍车间的概况
2、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 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
4、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三、班组教育内容
1、 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
3、 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 实行安全操作示范
(5)严把安全培训考试关扩展阅读
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复工、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可以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而我们有些单位在开展时形式单一、老套,总是采用课堂灌输式,显得枯燥,缺乏吸引力。其实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参观、座谈、演讲等与课堂讲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效果将更好。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观看视频。这种视频是来自我们车间现场的视频,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正确操作方法的模拟演练等视频。
2、建立培训道场。培训道场就是建立一个新员工培训实验室,将车间现场的设备按比例缩小后,再安排新员工进行现场的模拟操作,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多搜集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
4、安全小品。这类比较符合实际,主要是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事故模拟演练,将事故排演成小品的模式,通过小品表演,让员工都能明白事故的前因后果。
F.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绩等。
第五章 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立即请求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书面补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车辆、船舶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
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重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开展交通安全“四进”活动,即:交通安全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须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须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及时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用座谈分析、项目对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3.22.8 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G. 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第一”永远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党的一个重要方针。安全,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它需要每一个中国人的努力,同时,它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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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抓好了员工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有可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工作,只靠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是做不好的,只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好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自己做起,尽心尽力,安全工作才有保障。
H. 井下作业都有哪些安全隐患
针对近年来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高度关注,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4〕7号文件,对煤矿生产企业安全使用无轨胶轮车进行了要求和规范。
煤矿安全问题是政府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这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井下主要运输工具无轨胶轮车进行安全管理是对井下安全负责的体现。无轨胶轮车普遍存在驾驶盲区大,倒车视线差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车辆在漆黑的井下作业中容易出现相互碰撞、擦碰矿井等事故。现有照明无法提供明亮的井下工作环境也是导致无轨胶轮车操控性差、事故多发的原因。
2013年6月5日,山西省吕梁市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因无轨胶轮车失控而引发运输事故,其中因为该公司使用的所有无轨胶轮车照明系统不满足国标40米/2lux的照明要求,对安全隐患无法提前预判也是引发该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91万元的重大原因之一。近几年来,原有不合格无轨胶轮车因照明问题已经造成多起巷道事故,专家分析即使在此基础上把无轨胶轮车的照明亮度再增加一倍,也不能达到国标要求。
作为我国大型煤炭工业集团神华集团,在国家无轨胶轮车相关安全规范下达后,第一时间与国内资深LED防爆矿用灯具生产厂家衡水立德科技合作,针对现有无轨胶轮车的照明灯具进行了整体改造和全面性能提升。
加强煤矿井下作业安全 存隐患无轨胶轮车改造迫在眉睫
防爆无轨胶轮车氙气灯照明信号系统中采用的灯具亮度高、照度好,为无轨胶轮车驾驶员提供更加明亮的作业环境,让复杂的井下路面环境清晰可见,以减少由于看不清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单灯做到25米以内亮度都可以维持到30lux,使深邃的矿井能够被光亮照清。照明效果是同瓦数传统灯具的4-6倍,保证高效的照明环境。同时,为了安全起见还有贴心的光线柔和处理,令照射出来的光线不再刺眼。远近光的设计更是解决了迎面驾驶存在的车灯刺眼问题,近光虽然亮度高但是只照地面不照人,远光则保持50米的照射距离,让你拥有宽阔的视野。彻底解决无轨胶轮车驾驶盲区大的问题,让驾驶变得更加安全,减少因照明强度不够带来的事故。
同时本系统还独创后摄像头功能,让倒车也变得一目了然,有了后摄像头就能够在倒车的时候对车后情况进行观察,有效的的将事故率降低。
加强煤矿井下作业安全 存隐患无轨胶轮车改造迫在眉睫
在整体的灯具设计上,坚持简单便捷的设计原理。安装简单的同时还保证了维护的方便性,灯具的玻璃罩上采用纳米涂层,不再加安防护网,令灯具擦洗变得更加简单直接。外观大方的同时,能够自成一套系统保证每个功能都能够通过简单的面板进行操作。
照明系统改造能有效地提升井下作业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性能,为复杂的井下作业提供明亮安全的环境。此照明系统已经在神华集团神东分公司补连塔煤矿中得到运用,良好的性能必将为高危的煤矿行业带来安全的护航。
I.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重点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3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各级安委办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作用;切实抓好直接监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把各项指标控制在下达指标的范围内(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八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23人、9人、20人以下)。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分清内部宣传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计划,以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外宣传山西形象,对内形成安全氛围。(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处室,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培训。以安全生产“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培训班”、“有奖知识竞赛”等宣教培训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时启动《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宣教中心等负责)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全省中小学生“传递安全,珍爱生命”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等负责)
二、进一步明晰和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四)理清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深入研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代省政府起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行文后,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理清本区域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不留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办公室、监管二处负责)
(五)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行通报、发布、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解决突出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负责)
(六)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实践,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严格事故信息上报时限和程序,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依次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各有关处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
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严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请同级政府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各级安监部门要做到分级负责、无缝对接、不漏一企,对所属企业要明确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做到监管责任“三落实”,并在媒体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频次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科学制定并落实现场检查方案。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各行业(领域)专家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家,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规划科技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安科院各负其责)
(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行动,在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排查,以及全省开展的重大检查、督查中,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在执法中遇到超出本部门的查处职能范围的要主动作为,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积极探索和建立安监部门内设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在落实执法工作计划中,涉及两个以上处(科)室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时,由企业主业的监管处(科)室牵头,或者由内设的法制机构组织实施,做到年初制定执法计划、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中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后对文书进行备案,尽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真正为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减负。(政策法规处、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负责)
(九)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标准,开发或引进执法文书使用与制作的系统软件,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文书打印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的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操作。认真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执法总队负责)
(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失误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规范和约束各级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各级安监部门法制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全程执法监督、跟踪执法监督、案卷评议、行风政风评议等方式方法,促进各级安监部门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法法规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
四、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按期达标
(十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制度,对达标工作突出的先进企业,由各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细化完善安全标准,制定各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基本要求,把证照管理、组织保障、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等重要内容,作为标准化达标的关键要素,对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标准化评审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实施“一项否决”,严把安全达标准入关。(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安科院各负其责)
(十二)推动企业如期达标。年底前,要积极推动仍未达标的1000座非煤矿山、1790个危险化学品和695个规模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全部达到最低标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到年底仍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五、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落实重大危险源申报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治理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规划科技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负责)
(十四)非煤矿山。开展以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防高陡边坡及排土场坍塌、尾矿库防溃坝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监督一处负责)
(十五)危险化学品。继续推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以及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推进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的专项治理,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危化生产事故引发的公共环境事件。(监管三处、登记中心负责)
(十六)冶金有色等行业。开展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场所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严防钢水包倾覆、煤气中毒等事故。(监管四处负责)
(十七)职业病危害防治。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年底前申报企业数要达到9500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负责)
六、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十八)突出重点内容和环节。组织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攻坚战,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限期停产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324座矿山整顿关闭到位,完成119座尾矿库闭库治理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未批先建、无证或证照过期、“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行为进行严打重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十九)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认真落实“打非治违”责任,运用集中执法、专项检查,以及抽查、复查、突查,夜查等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行处理。(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二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上一级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下一级政府和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利用网络、信箱、举报电话等平台,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对非法违法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七、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
(二十一)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省政府拟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代省政府起草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通知,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二十二)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本辖区、本监管行业的活动,掀起“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高潮,调动企业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竞赛活动与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对优胜的基层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八、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二十三)继续推动安全乡村(社区)建设。2013年全省55%以上乡村要建成安全乡村,督促已启动国家安全社区建设的36个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乡镇(社区)安监站(所)建设。(规划科技处负责)
(二十四)推动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推动加快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通过合理利用国家和省级财政拨款、积极争取市县财政支持,加强各级安监部门及支撑保障机构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规划科技处负责)
(二十五)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研究引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企业事故预防预警、抢险处置等方面的能力。(规划科技处、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十六)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多部门协调一致的安全准入机制。协同发改、经信、国土、住建、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并联审查机制,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审查,与有关政府和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划拨建设用地或颁发采矿许可证、出具选址意见、批准建设施工,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等同期进行,搞好各审批环节的合理衔接。尤其要将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审查尽快纳入到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审批中心,从源头上解决重点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共同负责)
(二十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培训,在继续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将企业关键岗位上的班组长(工段长)、以及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到基层监管部门的培训计划。(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八)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各级培训中心至少建立起培训基地、实操场所、三维动画模拟现场、在线远程网络教育培训、虚拟现实的电脑培训和考试等一个以上系统或平台,设置具有行业生产和监管特点为主要内容的仿真模拟课程,增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九)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
(三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配齐配强非煤矿山“五大员”、其他行业“三大员”。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采取安全许可和行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的经济标杆作用和辅助管理功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负责)
九、努力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
(三十一)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对全省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执法人员,全部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坚持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逐年安排干部上挂下派、岗位轮换,增强宏观管理和专业监管的能力。积极鼓励在职人员到省内高校进修、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三十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改进文风、会风、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今年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进度考核细则,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人事培训处负责)
(三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教育、预防、惩治力度,坚决维护安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督“五权”运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推广网上申报审查和反馈,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执法处罚、整顿关闭等,都要上网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及时公布重点工作进展、控制考核指标实施、重特大事故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之风,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审查许可事项中,不准收受企业给予的专家费或审查费;在到企业检查时,不准接受企业宴请或收受礼金、礼品;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不准随意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加大对人和事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整风肃纪。(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负责)
(三十四)积极改善安全监管工作条件。积极协调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落实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想方设法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为监管人员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平等对待每一个为安监事业尽心竭力的人,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