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职工党员培训费的账务处理及税前能否扣除,由相关国家发布的文件吗
条例第四十来二条除国务院源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党员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不超过相应标准的前提下,可以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 党务经费可否按一定比例计提拨交
党务经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计提拨交,企业党务活动经费按本企业年度标准工资总额的0.5—1%列入企业财务计划”。
因此,与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一样,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1%计提党务活动经费,并由企业党支部另立帐户专存专用。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官网-党务经费使用
3. 下拨党员活动经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以下3条可供参考: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回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答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
2、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3、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4. 各级党委的经费是否由财政支付党员是不是公务员呢
各级党委的经费是由财政支付
党员不一定是公务员
5.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的区别和联系
一、经费数额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数额根据企业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确定。
每年初,企业或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基层部门和生产辅助单位(车间、工段、办公室、科室)的党支部所需的经费,按照每年额度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企业总部党委批准之后,即可列入各企业或单位的年度费用预算。
2、党费,数额是按照党章规定的,与党员个人情况(党龄、党内职务)有关,与企业或单位情况(规模大小、行业性质)无关。
二、使用范围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也就是党支部活动经费,应该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企业或单位党委领导层开展党建活动不应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代为订阅所需的党建读物(年刊、季刊、月刊、日报等),代为购买党员在学习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关资料;
2)基层党支部主持举办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的经费;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学习讲座活动)的费用;
4)慰问、补助特困(家庭负担重、身体残疾、严重疾病等)的党员;
5)党支部开展工作(办公耗材、电话、饮用水、照明、清洁、维修等)所需的日常开支。
2、党费,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党组织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党费的,比如资料管理,活动组织。
如果私营企业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该从党员上缴的党费(留归企业部分中)开支。如果私营企业没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
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
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在每年的年初由企业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的列入年度预算;
2)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为支出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应当负责监督和检查;
3)企业党总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4)企业总部机关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由机关党委掌握和使用;
5)企业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的不给予补发,同时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2、党费
1)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
2)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6. 如何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党中央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始终高度重视,在一些重要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和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6〕21号)指出:“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指出:“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具体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照中央要求,近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基层党建工作包括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工作经费。如北京市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党员教育经费每年每人不少于200元;青海省提出各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2%的比例,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党组即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也将作出专门规定。各级党组织可根据中央的这些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的具体办法。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落实力度。
7. 村级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怎样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选拔那些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带头实干、熟悉农村社情民意、敢抓敢管、清正廉洁的干部,尤其是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拓宽选人渠道,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加强乡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选拔和培养乡镇领导干部。
2、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适应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在坚持按地域、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照中心村社区设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对符合设置党总支、党支部条件的中心村可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理顺规范行政村党组织与中心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协调服务功能,开展星级创评活动,促进乡村党组织和党员晋位升级。到2016年底前,努力使三星级以上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分别达到85%以上,三星级以上农村党员达到90%以上。
3、加强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把党员活动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有固定场所、有配套设施、有专人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
4、加强乡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把乡镇、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把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523”工程(全省从2013年起,省级重点培育500个示范村,市级培育2000个示范村,县级培育3000个示范村,分3批组织实施,每批周期2-3年),列入中心村建设任务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安排。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乡村干部提高认识,开阔视野,明确思路,增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和本领。
5、加强乡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6、健全乡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2012—2016年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党建“114”工程。全面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要求,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村级组织运转、村干部报酬、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锻炼、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选拔一些长期在村任职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注重对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乡村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力争2016年底前把所有农村党员轮训一遍。坚持每年春节前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推进党员教育“上电视、上手机、上互联网”,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技文化教育以及农业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8、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中心村建设,创新党员活动方式,深化“双培双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议事会和承诺制等“六大载体”建设。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成就感和投身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9、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农民和优秀农民工作为党员发展工作重点,重视发展女党员。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要达到70%和50%以上。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0、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提高,培养造就大批适应美好乡村建设要求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农技专家、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重点培养一大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善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
11、深入推进选派工作。按照构建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根据美好乡村建设任务,适时调整结对共建单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选派干部优先安排到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担任第一书记或书记,认真落实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要求,引导选派单位支持选派干部工作,关心选派干部的成长,加大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支持帮扶力度。
12、加大选聘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重点向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倾斜,力争到2016年全县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沃土计划”,加大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扶持力度。加大对优秀大学生村官使用、培养和选拔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促进他们认真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职责,在建设美好乡村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教育引导村党组织成员正确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断健全乡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美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探索采取事前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14、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监督。大力推进乡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程序,促进乡、村两级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六、强化领导和指导,努力形成建设美好乡村的合力
15、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党建工作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6、注重督查落实。建立健全“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工作例会、工作调度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于美好乡村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科学的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绩,作为农村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三级联创”评比的重要内容;以抓好农村党建工作的成效,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17、加强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把村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选派、选聘工作等正常开展
8. 列支党组织专项经费并进行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1、你公司的党员活动经费要专项列支;2、该经费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3、税前列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资总额的1%),超过部分就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增喽
9. 行政经费预算包括党员活动经费与党组织活动经费吗
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明确规定